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利10:1) |
第八天, 當亞倫獻了祭, 當眾人都歡呼神降火燒盡壇上祭物時, 亞倫的兩兒子卻獻上凡火, 結果本來歡喜快樂的氣氛頓時化作愁雲慘霧, 為什麼會這樣?(參附錄:凡火是甚麼?)
A. 亞倫的兒子犯罪。1-7
A1 兩兒子獻凡火被燒死, 1-5
A2 亞倫和兩兒子照著行, 6-7
B. 有關祭司的條例。8-20
B1 祭司必須分別為聖, 8-11
B2 解說吃祭物的規定, 12-15
B3
亞倫當天不吃祭物, 16-20
兩兒子獻凡火被燒死, (1-5), 當群眾的歡呼聲還在持續時,[1]
他們又看見有火降下, 但卻是把亞倫的兩個兒子燒死!歡呼聲因此都停了, 眾人都靜默了, 究竟發生甚麼事?因為兩人獻上凡火, 從八天前開始, 民眾特別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早已經被告知與會幕有關的事情都要遵著耶和華吩咐去做的, 免得死亡(8:35),[2]
上主早已說明, 但這兩個剛被膏立作祭司的青年人卻在這時公然做了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事。「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3下), 突變陡起, 當所有人都不敢發聲, 摩西這話語打破了沉寂,[3]
然後隨即叫人把兩人屍身抬離會幕。
亞倫和兩兒子照著行, (6-7), 眼見兩個哥哥的猝死, 亞倫另外兩個兒子呆呆站在當地, 摩西當然明白他們的錯愕, 但因為上主吩咐做的還沒有完, 所以他吩咐亞倫和這兩個小兒子接續完成獻祭, 其他不相關的事先不要做, 免得再有不幸的事出現。[4]
祭司必須分別為聖, (8-11):本段是上主直接向亞倫說話的記錄, 說明對祭司須要分別為聖的要求, 提及祭司進會幕時不可喝酒, 否則祭司會死, 因為上主要把他們從俗世分別出來, 好讓他們可以把摩西的律法教訓百姓。上主這一番話或與亞倫兩子被燒死有關, 由此推斷, 二人很可能於進會幕前喝了酒, 於是他們所獻的就被視作凡火。
解說吃祭物的規定, (12-15):摩西在此說明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吃用祭物的規定, 基本上, 素祭之物要在會幕範圍吃(所謂在壇旁吃的意涵), 而祭牲的肉則只要求在潔淨處吃用(就是在壇前所搖的胸和腿等, 參上文有關舉祭的解說), 所以可帶回家中與家人吃用。
亞倫當天不吃祭物, (16-20):獻祭程序結束了, 該是吃用祭司吃用祭物的時候, 亞倫和他剩下的兩個兒子這時應該是吃用那獻過祭的山羊, 但那山羊竟然被焚燒了, 摩西為此發怒, 因為那羊是為擔當會眾的罪孽而獻的, 要把羊吃了, 禮儀才算完成。亞倫當然明白吃山羊的規定, 但因為當天出現兩子獻凡火而死的災, 他選擇不吃祭牲, 可能因為有喪子之痛, 更因為他認為上主不會喜悅他今天吃用祭物的。摩西認為亞倫說得有理, 就不予追究。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淨的,分別出來」(9-10), 在摩西兩番吩咐亞倫和他的兩個小兒子中間, 利未記報告了這一段耶和華曉諭亞倫的話, 因為耶和華要對大祭司亞倫清楚說明為甚麼拿答和亞戶獻凡火會遭擊殺的原因, 原來是因為拿答和亞比戶竟然在這個時候喝了酒, 所以他們才會做出獻凡火的事, 以至不能把聖的和俗的分開, 才會招致這殺身之禍。
拿答和亞比戶因不看重耶和華的話, 讓私慾得了勝, 於是就生出獻凡火的罪, 最後就生出死來。今天在我們的事奉中, 我們也懷有甚麼私心嗎? 因著神的憐憫, 我們沒有因此被擊殺, 但卻使神的名受損, 也使我們的事奉沒有果效。獻凡火事件是否也成為今天我們事奉主的鑒戒? 對於神的話語, 我們要掉以輕心到幾時呢? 不全心遵守神的吩咐到幾時呢?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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