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5) |
說明了獻祭條例及祭司的職責之後, 11-15章是利未記的第三大部分, 主要是說明潔淨與不潔淨的區別, 由這一章有關潔淨與不潔淨的物種開始說起。
A. 可以吃的物種。1-23
A1 陸地的動物, 1-8
A2 海裏的動物, 9-12
A3 天空的動物, 13-23
B. 其他使人不潔的。24-43
C. 結語, 44-47
可以吃的物種 (1-23):這裏列出了生長在陸地、海裏和天空的物種。陸地上的動物, 那些分蹄和倒嚼的才可以食用, 這些主要是家畜, 缺了一項或兩項特徵的牲畜都不可以吃。水裡生活的生物, 只有那些有翅(鰭, fins)有鱗的才可以吃。至於天空的生物, 則那些肉食鳥或吃腐肉的鳥是不可以吃的, 有翅膀的昆蟲也不可以吃, 那些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除外。注意這裏沒有提及吃用該物種會對身體有害, 而是說明該物種被列作不潔或是可憎的。為甚麼有這樣的區分呢?因為吃了這些物會使人不潔。
其他使人不潔的 (24-38), 除了吃用不潔之物會使人不潔外,
本段提及日常生活中還有其他使人不潔的情況, 包括摸過死了的動物; 至於那些本來就被列作不潔的物種, 則無論是活的或是死的, 若接觸過, 人會因為這些情況不潔到晚上。至於日用品觸碰過不潔之物後, 也會成為不潔, 衣物必要清洗, 而瓦制品如爐子或鍋台等則要打碎。這都是為甚麼呢?
結語, (44-47):為甚麼有這些不可吃不可摸的規定呢?這是今天讀者的問題, 經文像沒有解釋這樣區分的原因, 多數人從衛生的角度, 或是對身體的影響作解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44), 這是經文的解釋, 因為以色列人要成為聖潔的國度,
所以他們要在日常生活裏藉著物種的清楚區分提醒自己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簡言之, 吃進身體的食物若不能區分是屬於天上地上或海裏的, 都不能吃。至於不可摸的部份, 其意義就是提醒以色列人是祭司的國度(出19:5-6), 於是那些在會幕中對祭司的要求也成為以色列民的要求。
對整個民族來說的, 聖潔的要求不是指他們必須全都要像祭司一樣的穿上那些服飾,
不是要像祭司那樣天天在會幕裏獻祭。以色列民要像祭司一樣照著神的話語行, 讓人看見歸榮耀給神, 藉著這些不可吃不可摸的條例,
提醒自己與迦南地的文化不同, 百姓要每天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今天因為相信耶穌基督, 我們都成為神的子民,
於是我們要披戴基督(加3:27), 把愛穿上(西3:14 ), 要把身體獻上作活祭(羅12;1), 於是我們就不限於只在教會才獻祭, 而是在我們要去的每一個地方獻祭,
看見神的同在, 並彰顯神的榮耀。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
【附錄1: 地上、海上和天空不同物種的區分】
從人類學角度解釋, 留意到3種主要分類(陸地、海洋和天空), 及每一類的活動形態。聖經對於在廣義上的所謂「正常」,
首先有了一種選擇。以色列祭司對聖潔與潔淨的理解, 是基於要保存事物的整全性, 避免不同類別的混和或混淆。這正反映了創世時的事件,
那就是清楚地劃分光與暗、天與地、陸地與海洋等。這種劃分引進了動物的分類中, 動物要順應一幅簡單的圖畫, 而每一範疇都有所謂「標準」。分蹄倒嚼的動物是「標準的」家畜,
適合獻祭。翅和鱗是海洋生物的「標準」裝備。食肉的鳥類明顯是吃帶血的肉, 因而是「不潔的」。那些以混合的方式來移動, 因而越了界限,
或其動作狡猾和不可預期的生物, 牠們是「不正常」的。這些只是大概的分類,
是從一般人的角度, 如一個廚師,
而不是生物學來劃分。聖經所處理的問題是某一種動物是否適合食用。因那目的而劃分為不潔,
並不表示要拒絕該等生物, 也不是漠視牠們在神那值得稱頌的奇妙創造中的位置。
【附錄2: 不可摸的原因】
在務農生活裡, 人與動物接觸是常有和不可避免的。此處的指引說明那些接觸是使人在禮儀上不潔的。也許由於其頻密性和不可避免的本質,
這樣染上的不潔相對上是輕微的, 只維持在當天,
並且只需要一般的洗濯, 而不需要獻祭來作出補救。觸摸活物是不會使人沾染不潔的,
即使是那些被界定為不潔和不可吃的動物。人可以騎在駱駝或驢子上而仍然是潔淨的(禮儀上來說!),
人只有觸摸或拿取動物的屍體, 才會沾染不潔淨或牠們死了而掉在器皿上,
器皿也會變得不潔淨。摸了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動物屍體都是這樣。死亡總是不潔淨的。另一類主要的動物,
當其屍體觸及人或器皿時, 會使他們不潔的,
被描述為「地上的爬物」(29-42節)。「在地上爬行」似乎是指一種活物,
牠的行動是蜿蜒矯捷地滑行, 從人的角度看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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