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鄰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9:18, 和修) |
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就要使自己成為別人的好鄰舍。
A. 不可偷盜欺騙, 11-12
B. 不可欺壓鄰舍, 13-14
C. 不可不行公義, 15-16
D. 不可恨你的弟兄, 17-18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11), 這是十誡的第8和9條誡命(出20:15-16), 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除了自己要常常警醒跟從神以外,
還要關心他人的需要, 這吩咐以後提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誓」(12, 十誡中的第3條誡命, 出20:7), 不是叫人不能起誓, 而是不能起假誓, 因為當人對鄰舍起假誓, 會褻瀆神的名, 使神的榮耀受損。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13), 欺壓是濫用自己的權力去謀取他人的權益, 而搶奪則是明刀明槍的強暴手段欺負人; 「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的實際事例, 就如僱主延遲發放工資給工人。至於提及瞎子和聾人也是欺壓人的例子, 就是欺人的軟弱。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15), 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必需要處事公正, 按著神的話語施行公義, 不因為鄰舍的貧富作為定評定事情對錯的標準; 「不可在民中徒來般弄是非」是叫以色列民慎防自己的言語,
特別是會使鄰舍受傷害的話語。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17), 這一句的中文翻譯不易理解, 其中意思其實是說明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就要謹記若見鄰舍犯罪而不勸戒, 他可能要擔當他的罪責; 但這樣作的同時, 切忌不是為了報仇, 要謹記是就說是, 不是就說不是。
「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18), 這是本段落的結束語, 注意這裏應是「愛鄰舍如己」(「人」原文是「鄰舍」, 參和修等), 當人踐行「愛鄰如己」, 就不會對人產生報仇的心態(17-18), 也不會對人施行不公義的審判(15-16), 不會欺壓弱勢群體(13-14), 不會無所不用其整去欺負人(11-12)。
「要愛人如己」, 當耶穌總結律法的教導時, 提及這一句話, 就是強調人無論作何事, 若做不到愛鄰如己, 這裏提到的四大類別的事情都不可能實理, 然而, 要「愛鄰如己」實在談何容易, 因為人都有私心, 在許多事情裏都會有意無意間只顧自己利益, 而不顧或是忽略別人的需要, 誰可以做得到呢? 答案是沒有人, 只有耶穌可以做得到, 但好消息是, 當人相信耶穌, 靠著領受聖靈的感動和能力, 人可以學習去做, 並且做得到, 不是靠著人的力量, 只因為有聖靈在人的裏面, 愛鄰如己就不再是一個口號。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路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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