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18:22) |
這是耶穌為了回應「天國裡誰是最大的?」這問題的長篇講論的最後部份,
是藉著回應彼得提出的問題而講說的。
A. 七次不夠, 要七十個七, 21-22
B. 一個比喻, 兩個人遭遇, 23-34
C. 要饒恕人, 才得主饒恕, 35
「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1), 彼得已經明白耶穌的講論焦點是「饒恕」, 然而人的寛恕能力有時而盡, 猶太拉比因此教導人最多能寛恕得罪自己的人三次, 在特別情況下可以到四次; 因此當彼得提出七次時,[1]
已經遠比猶太拉比們提出的多一倍了, 滿心以為這是足夠的數目, 然而…
「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2), 耶穌這樣說的時候, 當然不是說要饒恕四百九十次, 也當然明白彼得提出的數字已經超越猶太拉比的教導, 並且是一個完全的數字, 但耶穌的意思是沒有限量的饒恕。[2]為了說明這樣的觀念, 耶穌接著講說了一個比喻…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23-24),
一個財主可以因為憐憫欠下巨款的人, 免除了他的債項, 相反這個人卻不把一個欠他十兩銀子的人下了監, 十兩銀子和一千萬的差異是一百萬倍, 也即是無限量的差距。這個比喻說明神就像故事中的王一樣對僕人有無限量的寛容, 但若然人沒有因領受這恩典而回轉, 並學效神的寛容饒恕, 他們最終都不能得到神的饒恕, 也即是失去救恩。
藉著相信耶穌, 我們可以得蒙神的赦罪大恩, 得進天國, 因著神所賜的聖靈, 我們可以活出天國文化的生命, 因此我們就有能力去寛容饒恕, 若然信徒不去踐行這項神給人的能力, 他就不配成為天國的子民, 也就斷不能進天國。即使他已經被稱為神的兒女, 也是不能, 即使他在教會位高權重, 這樣的人更應該明白怎樣謙卑跟從神。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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