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伯5:17-18)
|
愚妄人必被吞滅(1-7):說明過神必懲罰惡人,以利法稍作停頓後又說出這這一章的話。第1節是再次含蓄地說明約伯是有錯的,所以約伯的呼求得不到神的回應,然後在2-7節重申愚妄人必被神除滅的事實,然後用8-16節及17-22節說明人要仰望神,及被神懲治的人可以蒙福,然後在23-26節以認識神必得益作結。
A. 愚妄人與智慧人。1-16
A1 愚妄人必被吞滅,1-7
A2 智慧人必仰望神,8-16
B. 受苦有福和有益。17-27
B1 被神懲治者有福,17-22
B2 認識神於己有益,23-27
A2 智慧人必仰望神(8-16)
講說過愚妄人要被神除滅後,以利法再用自己的經驗講論,提及自己常常「仰望神」和事事「託付他」;然後談及自己怎樣經驗過義人必蒙福的恩典,然後大談仰望神的人怎樣蒙福,於是就算有狡猾人來攻擊,卑微的人有神保守,於是即使狡詐人設計謀害,貧寒人必有神拯救,說明仰望神的人有指望。
B1 被神懲治者有福(17-22)
講論過仰望神的人無論如何都蒙福後,以利法用這一段繼續講說神的賞善罰惡,說明真正敬畏神的人就算受神懲治都是有福的,於是提及諸如「他打擊,又纏裹」、「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等論述,重申4:6-11的神學。
認識神於己有益(23-27)
以利法考察過的「這理」,就是第四和第五章他提及過的那些神義論。以利法的理論對嗎?十分正確,這是敬虔的原則,是一位屬靈長者的經驗之談,不過…
為了在主日崇拜中講說聖經的理論,或是基督教的倫理,不少主日崇拜講員會圖文並茂的逐點說明,反覆把神學邏輯闡述,把其中重點分成三點或五點,[1] 不過信徒卻不能從其中看見神賜下的異象,聽不到神對人說話,聽到的只是關於神的知識(knowledge about God),關於聖經的理論(theory about bible),那些知識和理論都是好的,那些倫理教導都是正確的,但卻不能叫人體悟神的真實,領受神的恩典,不能叫人得到豐盛生命,更遑論得的更豐盛了。人需要的不是關於神的知識;人需要親身經驗神的恩典和憐憫,不是有關神恩典的二手資料,人需要的神自己,需要聽到神今天仍然說話。
【祈禱】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