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 星期四

10.《在上的耶路撒冷》(加4:21-31)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4:26)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1), 插入了前一段的深情講話後, 保羅又再回到這信的主題了, 那就是說明「因信稱義」的教導非他首創, 而是源於亞伯拉罕的信仰。
A. 夏甲生的和撒拉生的兒子, 21-24
B.
現在的和在上的耶路撒冷, 25-27
C.
血氣生的和聖靈生的兒女, 28-31

    「然而(22), 既然他們談到要守猶太人律法的事, 保羅在22-23節就用律法書上有關亞伯拉罕那兩個兒子的故事作說明, 所謂的「一個是血氣生的」和「一個憑應許生的」, 是可以理解, 但「兩個婦人是兩約」卻要說明甚麼?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25), 保羅用這一節說明若把夏甲比作西乃山所代表的律法, 則與現在那些「耶路撒冷來的攪擾者」(1:7, 5:10)就是同類; 夏甲是為奴的, 於是「現在的耶路撒冷」所代表的律法主義者也是叫人為奴的(25)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27, 參賽54:1), 為甚麼保羅在這裏要引用以賽亞書的話來解釋這個所謂的 「在上的耶路撒冷」呢?因為這一段有關當日呼籲以色列人踏上回歸之路的信息說明, 相信神的話, 順服聖靈前行的人是有福的, 即使前路看似難行, 即使重建聖殿、聖城、聖民有多不可能; 保羅要藉這些事後來果然發生作為見證, 指出以色列人就是這樣被生下來, 所以他稱這樣的生命為「在上的耶路撒冷, 是自主的, 是作眾人之母的。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28), 眾人都熟知只有以撒生的才算是應許的兒女, 以實瑪利生的不算, 說明血緣不能決定神的應許成就, 只有憑信心聽從神的人才可以承受神的應許, 因此, 他作出結論: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1]

   
在上的耶路撒冷」和「現在的耶路撒冷」這個比較提醒當日的信徒「因信稱義」的真理實在是聖經的真理, 不是保羅自己的想法;[2] 今天, 這個比較也提醒我們我們要更多倚靠聖靈的帶領。有關聖靈的工, 即使是教會宗派傳統裏沒有的, 既然是神早在聖經裏已經啟示過, 並且神要我們聽從去做的, 我們就不要拒絕有關聖靈的教導和感動, 我們不要只因為教會沒有這樣的規矩我們就拒絕, 我們不要只以為「現在的耶路撒冷」就是我們要聽從的有關神話語的全部, 我們要有「現在的耶路撒冷」作基礎, 我們更要追求上面的事, 我們更要聽從「在上的耶路撒冷」。因為「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31), 阿們。


[1] 事實上, 在約十年後寫作的《羅馬書》中, 保羅對羅馬教會提及相關教導時, 在這個基礎上, 更進一步把以撒生的兩個兒子以掃和雅各也提及, 這憑應許生的教導更見有力, 因為以撒和以實瑪利還可說是同父二母, 但以掃和雅各卻是同父同母的雙生子!詳見羅9:6-13
[2] 這是當日保羅的重大發現, 雖然創15:6和哈2:4的經文在舊約聖經裏早已有之, 但直到保羅被主呼召, 在他那三年的阿拉伯退修裏, 才因著主耶穌藉聖靈的啟示才叫保羅有這發現, 這是猶太人所不能接受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