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太27:3) |
猶太公會無權判死刑, 所以為了要「治死耶穌」(1), 到了清早, 他們就趕忙把耶穌綑綁了, 交給那能判處死刑的巡撫彼拉多。猶大既然領人去捉拿耶穌, 顯然在這個通宵審問耶穌的聆訊中, 他也在大祭司的家裏, 目睹耶穌受審的情景, 當耶穌被帶走, 同樣在這個清早, 猶大也離開大祭司的院子, 去找祭司長和長老, 為甚麼呢?
A. 為殺耶穌, 給彼拉多, 1-2
B. 猶大後悔, 丟錢吊死, 3-7
C. 血價血田, 先知預言, 8-10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4), 猶大要去對祭司長和長老說出這樣的話, 因為他要把錢歸給他們, 猶大這樣做試圖為自己所犯的罪開脫, 這樣做有用嗎?不, 耶穌已經被送到彼拉多處, 流無辜人的血這罪是不能逆轉了, 猶大的罪只能由他自己承當。猶大後悔了, 卻不能承擔這罪, 最後他決定把錢丟在祭司長的家裏,[1] 然後就走到外面上吊死了。
「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6), 大概有人告訴猶大在他家門外吊死了, 所以祭司長和長老作出了這樣的決定, 很可能他們本想把那些錢放回聖殿或是會堂的奉獻庫中, 但猶大既已吊死, 這些錢就成了所謂的血價(很可能是因猶大為這些錢死了, 所以這些錢被視為不潔), 於是他們就用這些錢買了一塊地, 把猶大這個外鄉人埋葬了。[2]
「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9), 這一小段是馬太的編者按語。馬太福音在此是在綜合引用耶利米書和撒加利亞書的經文, 兩者都是講述窯戶的故事, 同樣是有關以色列人不聽從先知的話, 最終招致耶路撒冷城破, 聖殿被毀的事。只提及猶大的死是先知耶利米的話成就, 因為耶利米先知的故事為人熟知[3]
彼得和猶大二人果然都做了耶穌先前所說的事了, 不過二人的結局卻很不一樣。
猶大後悔了, 他決定離開大祭司的院子, 他後悔流了無辜人的血, 最後選擇吊死; 彼得也後悔了, 他也選擇離開大祭司的院子, 他後悔自己說過「決不跌倒」的話, 最後選擇為主作見證, 牧養主的羊(見徒2:22, 約21:15)。
為甚麼二人有不同的結局?因為猶大後悔而不知悔改, 彼得後悔然後悔改, 耶利米先知早已經告訴以色列人, 只要他們願意悔改, 他們仍然會得蒙赦罪和拯救, 然而當日的多數的以色列人都沒有悔改, 即使他們知道自己做錯了, 他們只想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法問題, 猶大因此走上不歸路, 我們也犯過甚麼錯得罪神嗎?也後悔做錯了甚麼事嗎?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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