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 星期二

76.《神的兒子基督》(太26:57-68)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26:64)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57a,大祭司是當日猶太人的最高宗教領袖,又是公會的主席。文士和長老等其他公會代表早已齊集,顯然因為大家早已約定,都想在逾越節殺死耶穌。

A.
彼得跟從,要看究竟,57-58
B.
無理指責,無言回應,59-63
C.
認是基督,判定死刑,64-68

彼得跟從,要看究竟(57-58):
當所有人都逃走了,彼得仍然跟從著耶穌,不過,只是暗暗地跟著,為甚麼彼得會這樣做呢?因為他在此之前曾經信誓旦旦說過「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35)的豪言嗎?也許是,但經文清楚說明,因為他想知道「這事到底怎樣」58)。

無理指責,無言回應(59-63):
控告耶穌的人陸續去到大祭司家的院子,向耶穌提出指控,不過都是些無理也無憑的指控,有人指證耶穌曾經說過:「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61),這是扭曲了耶穌的話,耶穌說的實是「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見約2:19),此說其實是指自己死後三天復活。[1]耶穌對於這些指控都不予回應。

認是基督,判定死刑(64-68):
當大祭司提問:「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終於回應說:,「你說的是」,聽到耶穌的回答後,大祭司認為不必再用見證人了,因為耶穌既自稱是神的兒子和基督,就可以控告他褻瀆神,就憑這一句僭妄話,大祭司就給耶穌定了死罪,其他人也附和著:他是該死的」(66)。眾人很高興找到話柄去控告耶穌了,於是就向耶穌吐唾沬,並用拳頭打耶穌,也用手掌打他的,又嘲笑耶穌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68),耶穌沒有回答,不是因為耶穌不知道誰打了他,耶穌當然知道,不過耶穌沒有追究這事,也不打算為自己辯護。

耶穌沒有為自辯護,因為正如他已經在第64節說明的:「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些人後來都要為自己所做的受審判;大祭司高興聽到耶穌承認自己是基督,卻沒有注意耶穌同時也說出這話,耶穌承受凌辱,不是因為他的計劃失控,而只是因為他聽從主控大局的天父的旨意,當猶太人無知地把那奴僕君王殺害時,耶穌看見的是天父得了榮耀,所以他定意走那十架路,喝那苦杯。今天我們事奉主的路上,也遇上不理想的事嗎?也被人攻擊和誤解嗎?我們還要繼續跟從主嗎?

【祈禱】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弗4:1-2
主耶穌,感謝你默默承受羞辱,為我們走上十架,求你賜一顆順服的心,像你一樣,在誤解與攻擊中仍不退後,堅心前行,阿們。



[1]  各福音書中沒有一處記載耶穌說過這句話,雖然他曾不止一次說過聖殿將要被毀。與這控告最接近的是約2:19報告,不過耶穌這說法實是以自己的身體為聖殿,告自己的死和復活,對聖殿毫無威脅恐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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