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 星期六

13. 《信心與考驗, 認妻作妹(上)》(創11:27-12:20)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12:2)

「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11:27), 「後代」(toledot)這個段落標記指示又一個故事段落(第六個toledot, 第二章的附錄)的開始, 亞伯拉罕(當時的亞伯蘭)的故事與1-11章的五個小故事不同, 這是一個長篇, 直至25:11才結束。參附錄【亞伯拉罕故事的分段結構】
11:27-32是故事背景, 報告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有3子: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即羅得之父早於吾珥時已逝。那時他拉率羅得、亞伯蘭、亞伯蘭之妻撒萊,欲從吾珥遷居迦南,但至「哈蘭」而止(11:31)。[1]亞伯蘭沒有孩子, 這個故事發展的重大情節在此首次出現。[2]
A. 亞伯蘭故事的序言, 11:27-32
B. 聽主呼召離家遠去, 12:1-9
C. 饑荒遷埃及不認妻, 12:10-20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12:1), 他拉死後,亞伯蘭75,神賜福他成為大國」,但卻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只與妻子離鄉遠去是一個困難挑戰, 亞伯蘭信神,毅然從哈蘭出發遠去當時還不知是何處的應許地。

亞伯蘭首先去到迦南的示劍, 在一個迦南神壇──「摩利橡樹」附近, 耶和華上帝向亞伯蘭顯現(12:7)。亞伯蘭在示劍建了一座祭壇,然後就往附近的伯特利去,在那裏又設一壇(12:8)。聖經記載亞伯蘭常「求告耶和華之名」,這不僅指祈禱,亞伯蘭更是發出宣告,在迦南假神崇拜的中心之地向迦南人宣告一位真神的存在。

不久,迦南發生了大饑荒,亞伯蘭便南下埃及。顯然在埃及時法老看上了撒萊, 要把撒萊納入後宮作妃嬪, 亞伯蘭以為若說明自己是撒萊的丈夫, 必遭殺害, 所以為求自保, 他叫撒萊說他是她的兄長。[3]不過, 撒萊沒有被納入法老的後宮去, 因為上主因撒萊的緣故, 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17), 最後法老才發現原來撒萊是亞伯蘭的妻子, 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20)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2), 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7)因為神要用亞伯拉罕和撒拉所生的兒女來成就這些應許, 所以神保護了當日的亞伯蘭和撒萊, 叫他們在許多艱難險阻裏經過, 叫他們更明白神的心意, 建立他們的信心。[4]

今天, 神也給了我們大使命, 叫我們去使萬民得福。我們面對許多艱難險阻, 會想到放棄嗎?又或想到用自己的方法那使命嗎?亞伯蘭和撒萊的故事提醒我們, 只要跟從神的話語行, 神必會保守, 神必會為我們開出路, 我們相信嗎?願意聽從嗎?

God will make a way
Where there seems to be no way
He works in ways we cannot see
He will make a way for me… (G
od will make a way, Don Moen)

【附錄: 亞伯拉罕故事的分段】
亞伯拉罕故事的經文是11:27-25:18,包括了全卷書的第6及第7Teledot段落[5],為甚麼連以實瑪利的家譜也包進去? 細心的讀者應會注意亞伯拉罕故事中,好些情節好像是重複發生的,如認妻作妹(12:10-20, 20:1-8),與羅得的聚合(13:1-14:24, 18:1-19:38),上帝與亞伯蘭立約(15:1-21, 17:1-27)等,我們固然可視作因亞伯蘭沒有學到功課,或是因該等事情十分重要有以致之,但現代聖經學者從古希伯來文學結構得出了以下的一個結構排列[6]

A.亞伯蘭蒙耶和華賜福、呼召(11:27-12:9
  B.埃及遇危、稱妻為妹)(12:10-12:20
    C.亞伯蘭的姪兒羅得(上)(13:1-14:24
      D.上帝和亞伯蘭立約〔上〕(15:1-21
        E亞伯蘭娶夏甲生子以實瑪利(16:1-16
      D’上帝和亞伯拉罕立約〔下〕(17:1-27
    C’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下)(18:1-19:38
  B’基拉珥遇危、稱妻為妹(下)(20:1-18
A’亞伯拉罕蒙耶和華賜福、試煉(21:1-22:19

A.亞伯拉罕兄弟拿鶴的家譜(22:20-24
   B.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逝世、埋葬(23:1-20
     C.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娶妻(24:1-67
   B’亞伯拉罕逝世、埋葬(25:1-11
A’亞伯拉罕兒子以實瑪利的家譜(25:12-18




[1] 據《徒7:2-4》,早在吾珥時,亞伯拉罕即聽到神的召喚,要他西往尋求新地。他拉遷徙之舉也許源於亞伯拉罕他拉在吾珥時是個事奉異神的人(書24:2)及後可能改信耶和華(31:53)。
[2] 沒有孩子對於今天的人來說是等閒事,對於亞伯蘭卻非同小可,為甚麼?
[3] 據考古出土文獻顯示,在族長時期社會,若有人娶某人妹妹為妻,該人可享優待及賞賜。這正好說明為何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僕婢。(12:16)
[4]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竟然為了自保要認妻作妹, 歷來都被看為亞伯拉罕的信心軟弱的表現, 是的, 亞伯拉罕當時對神的信心很小, 雖然他聽了神的呼召, 可以離鄉別井, 遠去萬哩以外的迦南, 然而, 在性命受威脅時, 他竟然選擇棄妻自保!
[5] 一般有以12:1-25:11為本段經文的範圍。事實是他拉的toledot和以實瑪利的toledot是故事的開始和結束。
[6] Genesis, Th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Gordon J. Wenham,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另參《創世記(卷二)》,鄺炳釗(香港:天道書樓,1998),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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