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創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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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25:19), 「後代」(toledot)這個標題詞的出現, 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的故事結束了, 接著下來的段落就是報告以撒的故事了,
不過, 這故事的主線卻不循著以撒的事蹟報告, 他的兒子雅各才是舞台的焦點。
A. 以撒後代的故事序言, 19-28
B. 以掃長子的名份賣掉, 29-34
「以撒娶利百加的時候正四十歲」(20), 插入了基土拉和以實瑪利的兒子的名單報告後, 這裏回到了第24章的故事結束處。當他們結婚二十年都仍未有所出時(見26節報告, 他的孿生子出生時, 以撒年正六十歲), 以撒把這事求告耶和華, 然後蒙了應允, 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 以撒後代的故事有著許多亞伯拉罕故事的影子, 一樣的妻子不能生育, 一樣的神給妻子懷孕, 一樣的兩個兒子相爭, 一樣的爭逐長子名份, 當利百加的雙生子還在腹中叫她苦惱時, 神給她這樣的話, 雖然她和丈夫以撒當時可能都不太明白這話語的意思, 但出生時給雙生子的老大起名作以掃(意即多毛), 而小兒子因為抓著老大的腳出生, 所以叫作雅各(意即抓著), 卻已隱含小兒子從小就已經抓著哥哥所有的。第28節報告有關以撒愛以掃和利百加愛雅各是為故事發展留下伏筆。
「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32), 當兩兄弟長大後, 一天那個喜歡打獵的以掃回家, 正是餓得頭昏時, 眼見弟弟做了紅豆湯好作食物時, 聽到弟弟說要以長子名份作交換才給他吃紅豆湯, 他就這樣輕率的回應了。
我們才從亞伯拉罕的故事看見,
因為沒有長子的名份, 除以撒以外, 亞伯拉罕的另外七個兒子(夏甲生的以實瑪利和基土拉生的六個兒子)都不能承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地, 但以掃竟然棄之如撇履!
因為相信耶穌, 我們今天都得著神兒女的名份,
並得著許多的應許, 然而好些時候, 不少信徒都不很重視這身份, 所以沒有好好活出這身份, 然後有甚者因為一些眼前的利益,
明知因此會失見證, 會犯錯得罪父神, 仍然任憑感覺讓那些事發生…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求主施恩憐憫, 可憐我這個罪人, 叫我不再輕忽這神國子民的身份, 叫我珍惜作神兒女這尊貴的名份, 叫我有心有力跟從神, 做個與蒙恩相稱的天國子民,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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