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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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以後…」(1),
戰勝五王聯軍之戰回來後, 除了救回姪兒羅得外, 亞伯蘭沒有得到甚麼戰利品, 但在接著而來的一個異象中, 上主卻應許要大大的賞賜他, 賜他甚麼?
A. 後裔多如繁星, 因信稱義, 1-6
B. 神重申應許, 立約的預備, 7-11
A’ 後裔將要離開, 因罪未滿, 12-16
B’ 神成就應許, 立約的過程, 17-21
B. 神重申應許, 立約的預備, 7-11
A’ 後裔將要離開, 因罪未滿, 12-16
B’ 神成就應許, 立約的過程, 17-21
「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4), 神在異像中又向亞伯蘭顯現了,
並再次應許他的後裔要成為大國, 怎可能呢? 亞伯蘭已經年紀老邁了, 除非是把那個生在他家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看作是自己後嗣,[1]
但神在異像中這樣告訴亞伯蘭, 因為神談及的後裔是由亞伯蘭所生的, 不是僕人生下來的。
「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7), 神再一次重申當日呼召亞伯蘭離開迦勒底時的應許, 為了讓亞伯蘭確知深信有關的應許, 神就和亞伯蘭立約, 不過立約之前,
神加入了一段預告。
「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13-16),
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的後裔將要離開這地, 然後在寄居地受苦四百年才能重回這塊應許地芸芸, 其實正是出埃及記的故事預告。但為何要等四百年?參附錄:為何要四百年?
「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18), 17-21節是亞伯蘭與神立約的報告結束處, 第17節提及的是上主在立約過程中走過那些肉塊, 記述得十分生動, 但也有幾分可怖!然後18-21節則清楚指明上主給他的應許地的圍範, 這個列表對巴勒斯坦地誰屬及其界限意義重大。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6), 立約雙方都要有當盡的義; 在這個約中, 神要做的義務是賜亞伯蘭有數不清那麼多的後裔, 一片清楚指示疆界的土地, 而亞伯蘭要盡的義務呢?「相信」!這是亞伯蘭要做的義務。[2]
「因信稱義」是使徒保羅在新約書信中的偉大宣告, 保羅的宣告之所以有效, 就是因為亞伯蘭蒙神賜福, 並且在創15:6中的這宣告, 這是神和人所立諸約中最基礎的約, 這是恩典之約, 為了實現這約, 日後神帶領了他的子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 並且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到世上來(路1:72-73)。
今天我們也因神應許的事未有實現產生埋怨, 甚至懷疑神的應許嗎? 亞伯蘭這樣一個老人家蒙神應許有如天上眾星那麼多的後裔, 誰會相信, 亞伯蘭相信了, 因此他繼續跟從神的話語行, 直到主耶穌照著應許降生, 今天要實現神給我們的應許有多困難, 多不可能呢?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
憑信,他離別吾珥;因信,全然奉上愛子;
憑信,還有人全力抓住天使,贏到祝福、換了名字...
憑信,他行近紅海;因信,連潮浪也分開;
憑信,曾有人被困於獅子坑內,仍敬拜上帝,發誓至死不改!
在某天他下決心圍繞在城外,憑信放聲呼喊,城牆便倒塌下來;又有先知被擄他方常在心裡靜待,仍確信上帝榮耀會回來!
憑信,我們懷著憑據;因信,同尋著了應許;
憑信,能夠發現在世間只是寄居,朝更美家鄉走回去!
憑信,還有人全力抓住天使,贏到祝福、換了名字...
憑信,他行近紅海;因信,連潮浪也分開;
憑信,曾有人被困於獅子坑內,仍敬拜上帝,發誓至死不改!
在某天他下決心圍繞在城外,憑信放聲呼喊,城牆便倒塌下來;又有先知被擄他方常在心裡靜待,仍確信上帝榮耀會回來!
憑信,我們懷著憑據;因信,同尋著了應許;
憑信,能夠發現在世間只是寄居,朝更美家鄉走回去!
【附錄:為何要等四百年?】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5:16)。
為甚麼要多等四百年神這個約才能成就? 這一節經文清楚說明原因, 短一些可以嗎? 這不是我們能明白的原因, 我們只知道, 經過了四百年, 以色列人從雅各一家的七十口變成了二百萬之眾(比較今天的以色列國人口是五百萬), 需要時間, 叫亞摩利人的罪孽滿盈, 也叫以色列家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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