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創21:33) |
「當那時候…」(22)。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再在故事中出現,[1]他來到要求亞伯拉罕起誓, 結果亞伯拉罕就起了誓, 並藉此與他立了約, 並且在那裏得到了一口井。
A. 要求亞伯拉罕起誓除威脅,
22-24
B. 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立約, 25-31
C.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求告神, 32-34
要求亞伯拉罕起誓除威脅 (22-24):為甚麼一個非利士地的王(基拉耳王, 見20:2), 竟然要求客居他領地的人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這固然因為亞伯拉罕是大族長, 且手下有壯丁(318人, 見14:14), 但更因為亞比米勒看見這一位過客實在與別不同, 當然他家中的婦女的不育問題得醫治更叫他對亞伯拉罕另眼相看, 認定他確是先知(20:7), 不過, 叫這個王如此行, 更是因為…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2), 這是亞比米勒王這些年來看見的事實,[2] 這王要求亞伯拉罕這寄居者要厚待王的子孫及基拉耳當地的居民, 因為以撒的出生是亞比米勒所親見的, 亞伯拉罕的壯大是他所擔憂的, 所以他向亞伯拉罕提出這要求!
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立約 (25-31):為甚麼當亞米勒要求亞伯拉罕厚待他們時, 亞伯拉罕在這時候卻提出從前挖井的紛爭?經文沒有交待, 但卻告訴我們, 亞伯拉罕藉著回應亞比米勒叫他起誓厚待他們時, 提出要與亞比米勒立約, 而那口他所挖的井就作為立約憑據。亞比米勒收下那七頭羊, 就是承認那口井是屬於亞伯拉罕家族的, 所以那地方從此就叫作別是巴(意思是盟約的井)。
別是巴這一口井的意義非凡, 因為直到這時, 亞伯拉罕在加南這個應許地上只是一個過客, 沒有擁有過什麼地土, 擁有這一口井是有關神對他那擁有這應許地的偉大應許的起點。也成為後來的「從但到別是巴」的國土南邊界線(士20:1, 撒上3:20, 王上4:25)。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求告神 (32-34):別是巴這一口井從人看來是微不足道的, 但卻是神的應許實現的重大一步, 於是亞伯拉罕就在那裏栽上一棵垂柳絲, 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在這地方寄居了多日(34)。就這樣, 當人看見那垂絲柳樹, 就知道耶和華上主與這亞伯拉罕家族同在, 使他們與別人不同。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2), 別是巴的出現, 不是因為亞伯拉罕用武力奪取的成果, 是亞比米勒提出的要求, 因為這是看得見的事實。許多人慨嘆傳福音的時候, 常被人譏諷, 這是不少基督徒都遭遇過的事實。
有一個在廣州的掃地女工, 信主以後加倍努力打掃, 見到人就打招呼, 那個生活小區裏的人奇怪何以這個重來不出聲的人忽然變得那麼主動又和靄可親, 有人主動問她因何有那些改變, 她就對人說:「因為我相信了耶穌」, 就這樣, 這個掃地的姊妹在三數個月間就帶領了超過十人去教會信主。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2), 這是亞伯拉罕的經歷。當他凡事聽從神, 他就如此經歷。我們今天是否也可以如此經歷?怎樣才可以呢?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20) |
[1] 這故事發生在20章的故事以後, 顯然亞伯拉罕從那時起一直住在這亞比米勒的領地, 且日漸壯大。
[2] 有理由相信, 從20:1開始, 亞伯拉罕一家始終住在亞比米勒王的領地。那時以撒已經斷奶, 即是說, 他們已經住在那裏有三數年了, 因為古代孩子吃奶至三、四歲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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