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7日 星期二

7. 《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伯6:1-30)

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6:24)

「約伯回答說」(1), 為免刺痛約伯, 即使以利法已經很含蓄地運用敬虔原則來勸勉約伯, 但身心受創的約伯卻因他的話失控了, 於是用了這一章的話向好友以利法反擊!
A, 約伯堅持己見, 仍盼早死, 1-10
B.
指斥朋友言說, 陷入絕望, 11-23
C.
約伯挑戰朋友, 證明不義, 24-30

「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2), 約伯用天平這比喻說明以利法的不公平, 伯當然明白那些所謂的敬虔原則; 事實是現在的約伯正是生不如死, 不是因為自己的惡, 而是上帝伸手攻擊!(參附錄:【約伯和朋友的神學異同】)

「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牛有料豈能吼叫?(5), 約伯兩個比喻說明自己為何叫苦, 然後在6-10重申自己想要早日死去的卑微哀求! 因為約伯沒有違棄上帝的言語, 所以唯有這樣, 他才可以「在不止息的痛苦中踴躍, 他才可以得著安慰 , 才可以釋去在世的勞苦(10)

「我有什麼氣力使我等候?(11), 說明了是神的擊打,及以利法的不公平指責後, 約伯在11-14節說明自己現在甚至無力待候!
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15), 約伯在此把以利法比作流乾的河道, 然後16-23節說明如此比喻的原因, 河道本來可以給人飲用, 又可以指示方向, 像乾水的河流只會像提瑪人一樣失望地等朋友相助, 像示巴人一樣棄落難的同伴而去![1]

「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24), 批評過朋友的表現後, 約伯24-30節作總結, 實是對他們發出挑戰, 請他們拿出真憑實據指出他的不是, 否則, 就請他們不要再發表那些叫人心痛的偉論。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2:15-17), 我們的信心是死的, 還是活的?

附錄: 約伯和朋友們的神學異同】
約伯與他朋友之間的討論,雖然是用人為的詩歌形式,但卻有著鬆散的對話形式,即雖然沒有一定的爭論模式,也不一定直接回答剛剛所說的話,但卻塑造了引人思考的戲劇效果。這些說話多有情緒上的流露,事實上也遠較在理性上的說詞多。
所以看約伯與他的朋友們之間的說話,表面上似有很大的鴻溝,但細看卻不難發現他們的神學論說是相當一致的,特別在神是至高無上這個最重要的基礎是基本相同的,在三回合各次論說中,從沒有對此質疑。
然而,當它涉及到神在對待人(或者更準確的說,在對待約伯)的方式,在生活上的應用時,約伯與他朋友們的思想顯然是截然不同的。雖然他們都強調敬畏神,神叫惡人遭災,叫義人蒙福。



[1] 把友人的表現作比喻論說中, 絕望的提瑪人比喻的是約伯自己, 示巴人的棄同伴而去比喻的是以利法(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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