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呼召──呼召的執行(二) (出4:10-31)


祈禱
聖潔的主,求你教我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可以行在你的旨意中。
讀經
4:10-31(二)
思想
...................
釋義

今天我們集中思想昨天跳過了的4:19-31
結果在這個曠野常有的現象面前,摩西見到了異象,領受了呼召,然後他回到岳父家裏向他辭行。他的岳父也欣然同意並祝福他一路平安(4:18)。於是他便帶着妻兒,拿着手杖上路(4:20)
上路了,這一切就像做夢一樣,但「這手杖你要拿在手裏,用來行神蹟」(4:17)。耶和華這句話,言猶在耳,這不是夢!還有「埃及王決定不會讓你們走的,...然後才讓你走 (3:19-20)。」這究竟是怎麼的一回事?正是百思不得其解之際,耶和華再一次向他說話:「要留意我交在你手裏的一切事情,…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他不讓人民離開…看哪!我必殺你的長子。」這番話沒有解開摩西的疑慮,反倒使他的心情更緊張,使他更不解。
在米甸回埃及的路上,正當耶和這句話仍在腦中盤旋,使摩西夜來無法入睡之際,「殺長子……」喔!我的長子還沒有行割禮[1],想至這裏,冷汗直冒,『耶和沒殺埃及王長子以前,恐怕要殺我』於是他急急叫醒身旁的西坡拉,叫他即刻為兒子行割禮[2],這樣摩西才能舒一口長氣,耶和沒有先殺自己,也沒有殺自己的長子[3]

是的,上帝臨在時,會施行審判,最終甚至把埃及王的長子殺掉,因為法老明知耶和華是神而不順服,所以我們都期昐神臨在於種種不公平不義之中,好施行審判。然而我們在這樣期待之時,有否省察:自己是否有按著神的心意行。
是的,神臨在既會對不順從神的人施行審判,我們又豈會例外,事實上,神臨在時,我們就先要遭更大的懲罰,因為不認識神的人,還可推說其無知,但我們卻是「知故犯」!
今天我們都是領受神使命的人,被呼召去活出神心意的人,我們有否常常省察,在什麼事情上我們沒有按神的教導而行?我們是否仍活在罪中而不自知,不自覺,只會常去指出人的不是,而沒有省察自己的罪,作個神所喜悅的人。
「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甚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的木屑,卻不理會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馬太福音7:2-3)


[1]希伯來人為出生嬰兒行割禮 (17:14)
[2]在阿拉伯(米甸所在)/新郎在婚禮前由準岳父行割禮,因此新郎又稱「血郎」,對西坡拉言,當他為兒子施行割禮後,想及之風俗,因此稱摩西是她的血郎。
[3]五經獻頭生之禮(17:14),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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