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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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18), 說明過「神的福音」和「神的大能」可以帶來生命的改變後,保羅在說明本書的主體信息之始, 提及「神的忿怒」, 這是甚麼?阻擋真理者指的是甚麼人?
A. 神任憑人隨心所欲行污穢, 18-24
B. 神任憑人放縱行逆性的事, 25-27
C. 神任憑人行各種不當的事, 28-32
A. 神任憑人隨心所欲行污穢, 18-24
B. 神任憑人放縱行逆性的事, 25-27
C. 神任憑人行各種不當的事, 28-32
「神的事情…」(19), 神當然不會像人發怒時大發雷霆,怒氣沖沖,舊約聖經多有提及當神發怒, 人就要遭遇禍患, 於是有饑荒、瘟疫、戰亂, 甚至神出手擊殺人, 然而保羅這裏提及「神的忿怒」時卻像很不一樣,「神的忿怒」顯明在那些不虔不義的人身上,[1]
保羅這裏提及了三個方面的「任憑」。
「因此,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24), 這是第一個「任憑」, 從世界被造開始, 人本來就可以從各樣受造物的存在認識神, 但許多人無視這一切,不尊重神,不感謝神,更以偶象取代神的榮耀,所以神「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19-24)。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26), 這是第二個「任憑」, 情慾本是神造人時讓人在其中得以享受的,然而不虔不義的人卻用虛謊取代了神的真理,因此神就「任憑」他們去放縱可恥的情慾,所謂可恥者,就是違反了「二人連合(創2:24)」這神創造婚姻的盟約, 而放縱情慾大行淫亂, 甚至發生了女和女及男和男之間的性行為(25-27)。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8), 這是第三個任憑, 神「任憑」他們去作「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29-31)」事, 雖然他們明知做這些事的惡果, 但他們不單自己做, 還慫恿別人去做(28-32)。
其實保羅這裏要說明世上各種各樣禍患的所以然。原來世上許多禍患都是因為神「任憑」人犯罪, 於是保羅告訴我們神竟然「任憑」那些不虔不義的人去行惡, 神不是要止息他們繼續作惡嗎?為甚麼神會「任憑」他們作惡呢?其實神不是要放縱惡人行惡, 當神「任憑」他們繼續行惡時, 就是「神的忿怒」的彰影, 因為如此他們終會自食其果。[2]
其實神的「任憑」是說明為甚麼世間會有那麼多的禍患與不幸事情發生的原因, 正如父母對子女最大的懲罰不在於責罵, 而在於任憑他們犯錯,至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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