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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做苦工的僕人,直到今日。(書16:10) |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靠近耶利哥的約但河起」(1上),第十六和第十七章應看作是一個整體,都是談及約瑟的兩個兒子發展出來的兩個支派所得的地,這一章主要談的是以法蓮。
A. 約瑟子孫得的地,1-4
B. 以法蓮所得的地,5-10
約瑟子孫得的地(1-4):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4),1-4節是報告以法蓮和瑪拿西半支派分得的地,以法蓮和瑪拿西本來同是約瑟的兒子,但因為先祖雅各臨死前給約瑟的祝福,使得他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可以與其他的十一個兒子一樣得產業,[1]所以十二支派中,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分別為獨立的一個支派,因此在分地的時候,他們也分得大片土地,[2] 從約但河東到西面的大海,他們所得的地除以法蓮山地外,還有大片肥沃土地,那些地方歷代以來都是巴勒斯坦一帶的農作物搖籃。說明過約瑟子孫所得地業的界線後,16:5-17:18節則是對他們所得地業的補充說明。
以法蓮所得的地(5-10):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著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5),17:5-10是第一段補充說明,是關乎以法蓮所得的地(第18章是第二段補充),比較之後有關便雅憫和但所得的地可知,以法蓮的地業南面接連便雅憫支派和但支派的地。北面則是他們的兄弟支派瑪拿西,而當時的宗教政治中心示羅也在以法蓮的境界之中。注意其後分地改在示羅進行(見19:1)。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10),注意這是補充報告的結束,[3] 於是這些迦南人就住在以法蓮人中間,成為做苦工的僕人。不過,從本書後來的補充說明可知,其實成為做苦工的迦南人可能為數不多,因為23章13節指出這些迦南人往往成為以色列人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 甚至是管治者,這是士師記一再提及的實況!直到約書亞記成書的時候,這些迦南人仍住在那裏。
「直到今日」(10),本章這結束語提醒我們,過了很久以後以色列人還沒有把神吩咐的話做好。聖靈也曾感動過我們,要把甚麼不該有的行為或觀念棄絕嗎?但因為已經習以為常,甚或以為自己沒有能力,直到今日我們都不願意改變,並且仍然在做嗎?如果我們不盡快與這些行為和觀念切割,聖靈可能不會再給我們甚麼感動了,來吧,現在就要順服聖靈的感動,對付自己,對付罪。
【祈禱】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 5:19-22)
聖靈啊,塑造我的心靈,叫我不會消滅你的感動,曉得禁戒不做惡事,知道如何察驗善美的事,並努力去做,阿們。
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書23:13)
【附錄:拈鬮是在耶和華面前的神聖行動(16:1,17:1)】
從一開始,約書亞就用拈鬮的方法分地(14:2,15:1),拈鬮是一種用祭司懷中的土陵和烏明的抽籤活動,但這並不是說把事情的決定任由命運安排,因為:
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
掣籤能止息爭競,也能解散強勝的人。(箴18:18)
所以舊約許多神聖的職位都用這掣籤方式決定(見代上24-26章相關報告),尼希米記也報告決定住進耶路撒冷的人用這方式決定(尼11:1)。使徒行傳也用這方式決定馬提亞取代賣主之猶大的職位。
[3] 注意報告猶大支派所得地業結束時也有這樣的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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