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書15:17) |
猶大既不是雅各的長子, 猶大支派也不是十二支派之首, 在拈鬮分地的過程中, 卻是第一個支派獲得分地,[1] 為甚麼猶大支派會得到如此優待?
A. 猶大支派拈鬮分得的地, 1-12
B. 迦勒及後人得地的記略, 13-19
C. 猶大支派獲得的眾城邑, 20-63
「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拈鬮所得之地」(1), 猶大支派首先拈鬮得地, 也許是因為猶大支派的迦勒家族已分得了南面的希伯崙山地, 所以分地安排就由猶大支派, 與及由南面開始,[2]
1-12節報告了猶大支派所得地業的界限, 1-4節先是說明南面的界限, 然後第5節說明東界是從鹽海南邊到約但河口, 然後直到第11節是說明北面的界線, 最後第12節說明西界就是大海和靠近大海之地。接著的13-63節是有關這地業的補充說明。
「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猶大人中的一段地,就是基列亞巴,分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13), 第十四章已經報告過這一段地並非拈鬮所得, 而是照耶和華吩咐賜給猶大的子孫的; 在這一段分地記載裏, 作者刻意插入了一段迦勒怎樣得到這地的記載, 包括他自己領軍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 以及他的女婿俄陀聶怎樣英勇奮戰取得基列西弗的英勇事跡, 這一段事蹟在士師記中有更詳盡報告, 而俄陀聶也成為士師記的眾多士師故事裏的第一個(見士1:11-16)。
「以下是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產業」(20), 前面已經報告過猶大地業的界線了, 為甚麼21-63節卻要進一步要在上列範圍中報告那些城邑名稱呢? 因為對於今天的讀者感覺厭煩的這個名單, 對以色列人各支派的關係意義十分重大, 只要比較這名單與其後有關便雅憫支派所得城邑(18:21-28), 西緬支派所得城邑(19:2-8)和但支派所得城邑(19:40-48), 不難發現有許多重覆之處, 這些城邑究竟誰屬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活空間。[3]
「耶布斯人卻在耶路撒冷與猶大人同住」(63), 為甚麼猶大可以在十二支派中居首? 就是因為他們中間出了一個迦勒嗎? 又因為迦勒有一個作第一個士師的女婿俄陀聶嗎? 在長串名單結束處的這一語句告訴我們, 其實猶大支派和其它支派一樣的不完美, 因為在他們的地裏有外邦人住在其中。猶大人其實沒有甚麼可誇,
他們的成就只因為他們是專心跟從神的, 迦勒如是, 他的女兒和女婿也如是。哈利路亞!
今天我們因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 也沒有甚麼可誇, 我們仍然活在被罪扭曲的世代裏, 會失敗和跌倒, 但神仍然因待我們, 給我們兒女的身份, 我們會怎樣回應呢?迦勒的選擇是專心跟從神, 他的力量有時而盡, 於是他的後人就接續為專心跟從神而努力奮進, 終於得著神賜的應許, 我們有同樣的選擇嗎?也有同樣的堅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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