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 星期六

40.《在他沒有難成的事》(耶32:26-44)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32:27)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6), 本章的下半是上主回應先知的禱告, 重申把百姓交敵人的手是為了管教, 然後說明管教以後會重新建立百姓, 又要與百姓另立新約, 並說明百姓日後必會在耶路撒冷買田地, 確認先知這時買地的意義
A.
上主回應禱告。26-35
  A1 把城交敵施行管教, 26-29
  A2
重申審罰百姓原因, 30-35
B.
上主復興應許。36-44
  B1
必拯救又另立新約, 36-41
  B2
照樣福臨再買田地, 42-44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27), 上主的回應重申耶利米在第17節說過的話作開始, 有點責備先知小信的意味, 26-29節重申要用巴比倫王焚燒這城的行動, 因為百姓在城中向巴力燒香, 敬拜別神惹上主發怒。

「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從幼年以來(30), 上主在30-35節重申大衛王朝從立國初年(所謂「從幼年以來」)就已經行的事實, 包括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和猶大的民眾。他們不聽從神不斷差來的眾先知的話, 在聖殿中拜假神, 更在欣嫩子谷把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巴力, 百姓都陷在罪中!這些事情耶和華上帝早看在眼裏!

「現在論到這城」(36), 重申過用巴比倫王對猶大施行管教後, 36-44節則具體說明管教之後的恩典36-41節先是說明被擄的百姓將會被上主招聚回到此地, 使他們安然居住, 因為耶和華要作以色列的神, 要使他們彼此同心, 使他們的子孫得福樂, 更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31:31-34), 為要使以色列人栽植在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上。[1]

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42), 怎樣使大禍臨到也要怎樣使福樂臨到, 指的是照著律法書指示過的擊打行惡者和賜福給行義的人。神要百姓看見耶路撒冷城的無人民和無牲畜的荒涼只是暫時的, 但日後必然有人置買田地。
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44), 對於快將亡國的人來說, 誰會看得見呢?誰會相信呢?這正是上主叫耶利米這時買地的原因, 他的行動叫很多人看見了, 並且將契封緘, 放在瓦器裏(14)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27)從常理看, 今天神給我們的應許也有不少是不可能實現的嗎?對, 在人看是不可能的, 然而, 神這樣說了, 耶利米見證了他的相信, 我們也可以見證嗎?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們藉著他說「阿們」,使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20)
【祈禱】 主啊, 感謝你給我們的應許, 必然成就, 叫我今天可以在逆境時仍然可以照著你的話語去活出生命的見證。

 


[1] 聖經學者多認為這一段話是重覆了31章下半的話(3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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