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申22:12) |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1a), 說明過要認真對他罪後, 摩西在1-12節告訴百姓, 在日常生活裏都要活出分別為聖的生命, 這裏講論了六種情況, 為甚麼百姓都要如此行?有些甚麼方法幫助他們謹守遵行呢?
A. 不可佯為不見, 1-4
B. 不可男穿女服, 5
C. 不可母雛齊取, 6-7
D. 房頂要有圍欄, 8
E. 不可攙雜並用, 9-11
F. 衣服要有繸子, 12
「不可佯為不見」(1b), 1-4節提到幫助鄰舍, 雖然要花時間和勞力, 也不是自己的事, 但他們不要視如不見。即使幫助人不會得到甚麼好處, 這些情況若然出現, 他們要施與援手, 若假裝沒有看見, 神是要向他們問責的, 雖然這裏沒有說明百姓因此會受甚麼懲罰。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5), 因為以色列是神聖潔的子民, 是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國的子民, 所以他們被告知行事為人都要清楚有序, 像吃進肚的不可混亂一樣, 穿上身的服飾也不可混亂, 男女不分是神所憎惡的。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6-7), 棄母取雛可能是一種倫理的考慮, 但更可能是沖著迦南人的一些偶像祭伺的儀式而提出的, 這條例與「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14:22)的形式相近, 在該條例裏, 摩西清楚說明其原因是「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4:22)。以色列人這樣做, 同樣是藉此與迦南人分別出來了。
「你若建造房屋…」(8), 摩西吩咐百姓造房屋若然可以讓人在其上活動的, 就必須要有欄杆, 目的固然是免生意外, 但他卻強調這樣可以免卻「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疏忽是罪, 就如前述1-4節的看不見同樣是罪一樣。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9-11), 在葡萄園裏撒兩樣種子, 可以增加收成; 用兩種牲畜耕地, 也可以增加地裏所出, 兩種物料作衣服可能也會增加美感或更實用, 這裏三節的三樣不可攙雜並用的情況顯然是外邦世界經常使用的, 以色列人被告知不可以這樣, 即使不少人看來會有損失, 或不能地盡其利, 沒有物盡其用。以色列人如此行, 只有一種原因, 「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14:22), 因為他們就是不一樣。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12), 前面的五項條例即或有一些難明白處, 但基本上仍然可以從倫理或實際因素出發去理解, 但要在外衣上四圍做繸子則只是一些裝飾用途(先不論這樣做不見得漂亮), 卻是為甚麼呢?摩西這吩咐只有一個目的, 不是為了裝飾, 而是為了提醒以色列人要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參民15:39-40)。[1]
重提做繸子因為以色列人要謹守遵行神律例典章, 其實是告訴我們前述的五項條例就像那些有繸子的衣服一樣, 讓以色列人穿在身上,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與鄰舍之間的關係(1-4), 是男女的服飾(5), 取用雛鳥(6-7), 建造房屋(8), 栽種農耕做衣服(9-11)等等事務中, 都必須要謹記以色列人的身份。
今天, 我們也許會戴十字架項鍊, 或吃飯祈禱來提醒自己的是基督徒, 但更重要的是在我們的衣食住行, 無論在何地方, 做何事情都要活出分別為聖的生命, 人看見我們的行為, 就看見主耶穌的榮耀, 看見耶穌是主。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申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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