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申12:28) |
這段經文看起來與前一段十分相似, 內容也有重複; 其實這是對前文的講論作細節講解和說明。(比較20-25節與15-16節;26-28節與6-7,
17-18節。)
A. 住得遠了。20-25
A1 可以吃肉,
20-22
A2 不可吃血, 23-25
B. 仍要獻祭。26-28
B1 仍要獻祭, 26-27
B2
專心行善, 28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20), 針對吃肉的事, 20-22節指出, 當日後以色列人地業加增, 住處已經遠離那中央聖所, 不易去到那裏時, 百姓可以隨心所欲吃肉, 而不受要到中央聖所獻祭的規限。如上文已提及過的, 只要不吃血, 他們可像吃羚羊與鹿一般吃用就可以了。
23-25節補充說明不吃血的原因, 摩西在這裏重申上主之前的教導, 因為血是生命, 故此吃帶血的肉, 等於活吃那動物, 這是上主所禁止的, 因此不能吃(不可吃血教導詳見利17:10-14)。
「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26),
雖然住得遠了, 百姓可以隨著需要在住處吃肉, 但百姓並非因此就不用去聖所獻祭了, 所以摩西在26-27節提醒百姓, 為了還願和獻上分別為聖之物, 百姓仍然要去中央聖所獻祭。摩西在第28節強調, 百姓要謹守聽從神所吩咐的話, 惟有如此, 百姓才可以在神眼中被看為善和看為正, 百姓和他們的子孫才可以永遠享福。
看為「善」與看為「正」的, 是甚麼事呢?誰來定的呢?聖經告訴我們, 「善」和「正」的意義並非由個人的喜好或訴諸大眾的意願作決定的, 這是上主決定的;對當日的以色列人言, 或我們今天言, 都已經藉著聖靈給我們啟示了(提後3:16)。神「看為善」的, 就是人照著聖經啟示的教導行事; 神「看為正」的, 就是人順服聖靈引領的做事方式; 前者是要做的事, 後者是做事的方式。
「聽啊, 以色列」(6:3, 4; 另參11:13), 申命記已經用了6-11章說明對上主的話語要有的態度。12:1-28首先要我們留心聽的, 就是要活出敬拜的人生, 按著上主的吩咐作敬拜, 絕不可以照著世界的方式去做, 而必須要照神看為善和看為正的方式, 照著去行,
我們都可以永遠享福, 今天我們有享受這福嗎?若果還沒有, 那是因為甚麼?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 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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