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拉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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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做完了」(1, 和修), 「這些事」指的應指河西地區官員協助辦好那些事, 更可能是指以斯拉帶領眾領袖獻燔祭的當日(8:35-36)。那時以斯拉回歸了多久?不是8:33節所說的回來後的「第四日」, 而是當年的九月二十日(見10:9)。原來逾四個半月已經過去了!
A. 獻燔祭後。1-5
A1 眾領袖認罪, 1-2
A2 我悲傷愁苦, 3-5
B. 認罪祈禱, 6-15
B1 承認民有罪, 6-9
B2 為民求赦罪, 10-15
(眾領袖認罪, 1-2), 這一天當獻過燔祭後, 眾首領去到以斯拉面前, 告訴他那時的以色列民都去拜迦南各族的假神(所謂「行可憎的事」指的), 原因是回歸之民和他們兒子都娶了那些外邦女子, 導致以色列民沾染不潔, 而帶頭做這些事的, 就是他們這些百姓的官長和領袖!
(我悲傷愁苦, 3-5), 以斯拉在回憶錄記下當時自己的慯痛心情:他聽到這些領袖的認罪之後, 就一言不發, 憂憂悶悶坐在那裏。當下那裏所有人都默默陪著他坐在那裏, 這樣經過了數小時後, 到了晚上禱告的時候, 他才開聲說話, 不過不是跟人說話, 而是跪下向天父上帝舉手禱告。為甚麼這些領袖會找以斯拉認罪?
(承認民有罪, 6-9), 6-15節是相當長的祈禱, 可分作兩段, 首先是6-9節的認罪。第6節是為百姓認罪, 第7節是確認被擄因為罪孽所致, 然後是8-9節宣認神對百姓的恩典, 包括帶領他們回歸和重建聖殿。
(為民求赦罪, 10-15), 這是這祈禱的下半, 第10節是承認離棄神命令的罪, 11-12節是承認沾染外邦人的罪, 第13節承認以色列人的遭遇實是罪有應得, 14-15節則是承認與外邦結親的罪。
為甚麼眾領袖會在獻祭後一同走到以斯拉面前, 說出自己所犯的罪的話(1-2)?要明白其中原因, 必須要知道以斯拉這次回歸的兩個任務, 其一是獻祭(見7:14-17);和其二的用神的律法治理百姓(見7:25-26)。8:31-36報告的獻祭說明他的第一個任務完成了。9-10章的報告正是第2個任務的執行。顯然, 作者雖沒有說明, 以斯拉已經展開了這第二個任務快5個月了(見上文解說)。
領袖認罪這事說明, 在回去後的這5個月中, 也許以斯拉已知悉領袖犯罪的事, 但他卻沒有行動, 而是在這五個月中不斷教導百姓認識摩西的律法(妥拉)。以斯拉是敏捷民士(7:10), 又定志教導百姓怎樣活出聖潔國民的身份(參瑪拉基書[1]), 他沒有直接斥責眾領袖的錯, 而是要等待神用自己的話語激動他們。以斯拉在9:5-15的認罪祈禱實是他等待多時要做的事, 他一直在等, 直到這一天來到。
「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7:28), 至此我們會更明白為何以斯拉的回憶錄中多次出與這個類似的片語(見7:6, 9, 8:18, 22), 的確, 若不是神的手幫助, 以斯拉無法做好第一個任務, 更遑論這第二個任務了。以斯拉知道要把神的律法好好教導百姓, 然後等待神的時間來到。今天我們也要為神做甚麼事嗎?苦無出手的時候嗎?不會的, 我們最需要的, 是認識聖經的話語教導, 並且照著去做, 神的時間必會來到, 不會遲, 不會早。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傳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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