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尼10:39下) |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9:38上), 禁食祈禱會在眾人的認罪祈禱聲中結束了, 既認定今天的不幸是因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華語行, 尼希米就帶領眾百姓在這一天莊嚴起誓, 要跟從摩西律法教導生活。
A. 守約者名單。1-27
A1 尼希米和西底家, 1
A2 祭司和利未人, 2-13
A3 回歸者的領袖, 14-27
B. 起誓的內容。28-39
B1 與外邦人交往, 28-31
B2 獻祭物資規定, 32-34
B3 祭司和利未人, 35-39
(立約者名單, 1-27), 這裏並非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時訂立盟約(berith), 而是同心起誓守摩西的約(swear, 參10:29), 所以接著是出席者代表在冊上簽名, 首先簽名的是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 西底家應是重要行政官員(也有認為他是尼希米的書記)。2-13節是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 他們都在這個禁食祈禱會中有崗位。14-27的名單中共有44個名字, 其中14-19節的20個名字, 都可以在第一次回歸者的名單中找到(參7:8-27)。然後20-27的24個名字其中有12人在修建城牆者的名單中出現, 說明他們是當時的領袖, 另外4人則是以斯拉的助手(見8:4的名單), 這說明了當日熱心事奉的領袖都全力支持這次全民悔改的行動。
(與外邦人交往, 28-31), 除了前述的祭司、利未人和領袖在誓約上簽了名以外, 其餘的民就跟從著這些領袖一起發咒起誓, 要謹守遵行摩西的律法。顯然因為當日與外族人交往產生很多問題, 所以在誓言中特別提及與外族人交往的幾個方面, 其一就是不讓自己的兒女與外邦人通婚; 其二是嚴守安息日不做買賣的規定。顯然當時有外邦人在安息日把貨物或糧食帶到猶大人中間做買賣。其三是守安息年, 顯然到第七年不耕種和括免債務等的事都是外邦人所無的(見申15:1-11等), 在外邦人眾多的社會中守好這三方面的律法是這個誓約的重點。
(獻祭物資規定, 32-34), 誓約的第二部份是有關獻祭物資的規定, 顯然當時常因沒有經費, 聖殿的各種常獻的祭都沒有做好, 甚至陳設餅都是沒有穩定供應的, 所以規定猶大人各家都要每年捐銀若干, 而祭司和利未人就可以分派照律法書的規定把祭物燒在壇上了。
(祭司和利未人, 35-39), 誓約的第三部份集中講論與祭司和利未人的奉獻規定。35-37節講論的是獻上初熟果子、頭生的兒子和牛羊等給祭司的規定, 38-39節則提到祭司和利未人怎樣從民眾奉獻得來的物資中取出作奉獻的規定。
「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39下), 這是誓約結束的話, 說明為甚麼他們要這樣莊嚴的起誓, 原來就是為了不離棄神的殿。這誓約裏的約定都是導致許多回歸的以色列人沒有聖殿的獻祭敬拜生活的原因。
今天叫我們離開教會生活的可能是我們的事業和學業, 可能是我們的娛樂或家庭聚會, 還是甚麼呢?我們是否有決心不讓這些事情影響我們的教會生活嗎?奉主耶穌的名字祝福你, 藉著聖靈賜下的感動和能力, 你和你一家, 你的教會都可以始終如一的跟主腳蹤行。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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