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當彼此相愛…」(11), 老約翰給讀者的是甚麼新命令(約壹2:8)呢?為甚麼說這是舊也是新的命令呢?在這個段落裏終於直接說明了,那就是彼此相愛(3:11, 23)。彼此相愛是律法中早有的訓言(利19:18),所以是舊命令,但也是耶穌離開前吩咐門徒的新命令(約13:34)。
A.
應當彼此相愛, 起初聽見的命令, 11
B. 該隱和耶穌對比, 為己和捨己之別, 12-17
B’ 言語和行為對比, 安穩和責備之別, 18-22
A’ 應當彼此相愛, 住在主裏的命令, 23-24
B. 該隱和耶穌對比, 為己和捨己之別, 12-17
B’ 言語和行為對比, 安穩和責備之別, 18-22
A’ 應當彼此相愛, 住在主裏的命令, 23-24
「不可像該隱…」(12), 藉著該隱和耶穌的對比, 作者提醒讀者, 愛不是隨便口裏說說, 而是要與生命和生活相稱的行動, 這個命令是叫人可以為別人的好處的原因要捨棄自己所有的, 甚至是生命, 像耶穌所作的榜樣, 而不要像該隱, 為了自己所有, 甚至取去別人生命 (3:12-17)。
「小子們啊 , 我們相愛…」(3:18), 說罷該隱與耶穌的對比後, 老約翰繼續語重深長的勸勉他眼中的孩子們, 彼此相愛不可只停留在口頭上, 而是要落實到生活中; 因為惟有如此心才可以安穩, 不然自己的良心會責備自己; 作者又勸勉讀者不要擔心為別人捨去會有缺乏, 因為信徒會從上帝得著一切所求的, 真的嗎? 真的, 「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22), 這是遵主命令的奇妙結果。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24), 當信徒照著主的吩咐把命令在事無大小中落實, 就可以凡事經驗主的同行, 於是「住在主裏面」(這詞全書出現了共19次, 另參與主相交, 1:4)就不再是一句口惠而實不至的口號, 而是讓人可以實實在在看得見, 聽得到, 摸得著的事實(老約翰寫這信的目的, 見1:1-4)。
宣道會希伯倫堂的創辦人何義師宣教士, 100年前生在美國富有家庭, 但因感中國人的需要, 去到中國廣東農村興辦孤兒院, 學校, 建立教會, 過著清苦的生活, 在中國的日子她沒有安逸過, 還要隨著中國的動盪帶著那些孤兒走難, 最後到香港才定下來, 她沒有像同期成長的朋友們那樣享受豐足的生活, 年老時回到家鄉, 她沒有為自己建立過甚麼, 帶走甚麼, 然後在美國小鎮靜靜地離世。
耶穌給每一個跟從他的人的新命令, 就是彼此相愛, 只為了建立別人, 人怎能這樣無私做出這種事情呢?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3:24)。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使我們可以不一樣, 可以有恩膏, 可以作神的兒女, 可以彼此相愛。
[1] And this is his commandment, that we believe
in the name of his Son Jesus Christ and love one another, just as he has
commanded us. (1 John 3:23, E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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