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4:17) |
「親愛的弟兄啊…」(12上), 這個稱謂語說明從這裏開始是這信正文的第三部份,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用的現在分詞, 說明這火煉的試驗並非要等到甚麼時候才會來到, 而是讀者當下正處於這火煉的試驗中。(參附錄: 彼得前書大綱)
A. 與基督一同受苦, 12-14
B. 不以基督徒為恥, 15-16
C. 審判從神家開始, 17-19
與基督一同受苦 (12-14):明明是被逼迫, 門徒怎可能歡喜?就是因為前文已經說過的, 「行善」受苦是有福的嗎?確是這樣, 彼得不是要重覆前面的論說, 而是要在書信結束前為前述講論作出一些補充(4:12-5:11), 首先要說明的是, 門徒不是自己獨自受苦, 而是與基督一同受苦的, 這是甚麼意思?耶穌豈不是已經升天坐在神的右邊嗎(3:22)?不, 彼得要提醒門徒, 藉著「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14下), 門徒就可以經驗主耶穌與他們一同受苦的事實, 經驗為主基督的名受辱罵所得著的福。[1]
不以基督徒為恥 (15-16):「基督徒」這詞在全部聖經中只出現了三次, 是當日不信世界對門徒的鄙視用語(若以今天廣東俚語說出, 可能就是「耶穌仔」、「基督佬」等), 不過這詞的意思其實就是跟從耶穌的人, 門徒當日被捕逼迫時常會被人這樣辱罵, 而被罵的門徒會很不好受, 彼得在這裏安慰他們, 既然他們不是因為做出諸如第14節列出的那些惡行受苦, 門徒不用因為被人辱罵為基督徒而羞恥, 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為甚麼呢?因為當他們如此被辱罵時, 正好說明主耶穌與門徒同在的事實。這是「行善受苦」的第二方面補充說明。
審判從神家開始 (17-19):這裏是第三方面的補充, 說明門徒確然因行善受苦, 但不信從神福音的人最終也必受苦, 若與行惡者的結局作比較, 門徒當下所受的苦就算不得甚麼(12節提及門徒當時正在受苦)。彼得在第18節引用了箴言11:31(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2]
得出這個結論。
「審判從神的家起首」(17), 彼得用這語句時, 無意責備門徒沒有謹守神律法, 將要受神的審判與懲罰。反而是說明這是門徒蒙福的必然之路, 就像耶穌一樣被人擊打苦待, 但卻最終被升為至高。門徒的受苦雖是必然, 但卻是蒙福之路, 所以, 今天我們不用因為守主道受苦而埋怨, 因為在這被罪扭曲的世界中, 不論信主與否, 受苦是必然的, 生老病死這四苦本是每一個人都無法脫離的, 但因為相信耶穌, 門徒蒙賜一個有神同在的生命, 卻可以在種種的苦中蒙福, 時時有喜樂, 這是彼得對當日的門徒的鼓勵, 也是給今天我們每一個作主門徒的鼓勵, 哈利路亞。
【腓2: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
【附錄: 彼得前書大綱】
A. 引言, 開始的問安, 1:1-12
B. 新生命, 門徒的救恩, 1:13-2:10
C. 新生活, 門徒的生活 (2:11-4:11)
C1. 為主緣故, 順服制度, 2:11-17
C2. 順服在國, 職場與家, 2:18-3:7
C3. 行善受苦, 主的旨意, 3:8-22
C4. 愛的命令, 結局來到, 4:1-11
D. 新盼望, 門徒的使命, 4:12-5:11
E. 結語, 結束的問安, 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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