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 星期五

15.《主必搭救, 脫離試探》(彼後2:1-10)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彼後2:9)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1), 彼得從這裏開始講論有關假師傅在他們中間的事情, 他們會在教會中教導與真理不符的事, 至有不承認耶穌是基督等的講論。為甚麼彼得知自己快要離世, 卻大談叫人防備異端的事?[1]
A. 異端教導領人去滅亡, 1-3
B.
假教導受懲罰的典故 (4-8)
   B1
犯罪天使的刑罰, 4
   B2
挪亞傳義道得救, 5
   B3
羅得的得救見證, 6-8
C. 主搭救義人脫離試探, 9-10

異端教導領人去滅亡 (1-3)所謂邪淫的行為芸芸不一定是指那些假師傅教導信徒去犯姦淫, 而更可能是指他們引領信眾去拜另一個基督, 一個他們自己打造出來的, 而不是聖經啟示的, 不是使徒所見證的基督, 這些異端會教導人選擇性地跟從主, 或是教導人可以不用付代價去跟從主的; 結果「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2)。為甚麼會有這樣的事?因為他們混入教會只為取利, 他們講論的是不用像主一樣受苦的教義, 叫不少信徒心動, 畢竟因為人的罪性本來就有好逸惡勞的傾向, 所以經這些異端推動下, 會有很多門徒跌倒, 然而彼得卻清楚指出, 領人離開真道的事自古以有, 他們必會因此被主刑罰, 並不遲延, 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彼得為此提及三個上古事例說明。(參附錄:《追隨基督》的意義, 潘霍華)

犯罪天使的刑罰 (4), 第一個上古事例是6:1-4的天使犯罪事件, 藉此說明即使是天使犯了罪,[2] 他們也要承受神的懲罰。至於交在黑暗中, 等候審判則是偽經以諾一書的講論。

挪亞傳義道得救 (5):第二個事例是挪亞洪水事件, 按創6:5的講論, 神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 而只有挪亞一家八口才可以在洪水中保存性命。

羅得的得救見證 (6-8)6-8節是第三個說明主刑罰人的事件(參創19:29), 這事說明即使神曾經用亞伯拉罕保守了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 但因為這二城的人都犯罪, 最終只有羅得一家因聽信神的話得救。

主搭救義人脫離試探 (9-10):以上三個故事都是說明不聽從神(不義)的人都無一幸免地要被神懲罰的事例, 所以彼得在9-10節中強調真正敬虔的人, 就是那些真正跟從主的人會在苦難中得蒙保守, 但那些只隨肉身, 按自己的感覺去跟從主的人, 將會像上述三個典故中的人失去了主的保守, 在大患難中死去。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 一世紀六十年代是門徒被逼迫, 遭遇苦難的時代, 到了一世紀九十年代(即羅馬王帝多米田Domitian主政時), 更大的逼迫臨到教會, 但那些因為使徒的教導,[3] 始終持守基督教導的教會, 他們都因為守住了主道, 雖然無數門徒在逼迫中殉道, 但在苦難中的教會得蒙主搭救脫離試探, 教會沒有因此衰微, 反而在逼迫中茁壯成長, 到了三世紀中的時候, 據估計羅馬帝國裏約兩成人口都相信了耶穌。

今天我們也因作主門徒而在政府的體制中受逼迫嗎?在職場中受排擠嗎?甚至在家中被誤解嗎?這些都是彼得所關注的(參彼前2:11-4:11), 不少人因此選擇性地跟從主, 彼得告誡我們不要照這些異端的方式跟從主, 彼得在人生的最後階段不惜用盡最後一口氣都要強調, 作主門徒就是毫無保留的跟從主的腳蹤行。

【彼後2:9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祈禱】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裏, 基督徒要面對強大的敵擋力量, 會因此遭遇打擊, 求主領我, 照著聖經教導前行, 阿們。

 

【附錄:《追隨基督》的意義, 潘霍華(1906-1945
潘霍華:「廉價的恩典乃是教會的死敵」、「廉價的恩典把恩典視為一套教條、一套原理、一種制度,它意味著宣稱罪的赦免是個一般性的真理。上帝的愛被視為基督徒對神的一種概念。人們以為在知識上接受了這一套概念,就足以獲得罪的赦免。」[4]
「廉價的恩典是宣講饒恕而不需要悔改,受洗禮而不遵守教會的紀律,領聖餐而不必認罪,獲得赦免而不需本人親身懺悔。廉價的恩典是不需付出作門徒代價的恩典,是不背上十字架的恩典,是沒有道成肉身的和永遠活著的耶穌基督的恩典。」[5]
昂貴的恩典則是: 呼召我們來跟從。並且,它是昂貴的,因為它叫一個人付出他的生命為代價;但它又是恩典,因為它賜給人那唯一真實的生命。它是昂貴的,因為它定罪;但它又是恩典,因為它使罪人稱義。它使上帝付出了祂兒子的生命為代價——昂貴的恩典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6]



[1] 彼德殉道前後的異端主要源於猶太人對基督的謬解, 與及不少民間觀念藉偽經及次經等言說所致, 與一世紀末才開始的如諾斯底主義等不同, 所以本章講論的假教導都是在談論有人把偽經觀念引進教會所致。

[2] 一般相信這是照偽經講論「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6:2), 文中的天使就是神的兒子㥃。

[3] 六十年代的彼得和保羅的教導, 和九十年代的使徒約翰的教導。

[4] 潘霍華, 《追隨基督, The Cost of Disciple, 45-46頁。

[5] 同上, 47頁。

[6] 同上, 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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