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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士1:15) |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1),這個片語又再引入另一個利未人的故事,又一連串的「各人任意而行」的事件。
A. 利未人和他的妾。1-10
A1 在岳父家住了四天,1-7
A2 第五天堅決要離開,8-10
B. 基比亞人的冷漠,11-15
B1 到以色列城邑住宿,11-13
B2 基比亞城無人接待,14-15
在岳父家住了四天(1-7):
按摩西律法,行淫的婦女是要被石頭打死的(利20:10),[1] 不過這樣的事沒有發生,利未人的妾可以回伯利恆的父家住,這個利未人過了四個月以後,去伯利恆岳父家,不是去追究行淫之罪,而是好言相勸,要接她回家。岳父知悉這事以後,當然十分歡喜,因為這實在是莫大的恩典,所以我們看見這個岳父十分熱情的接待這個利未人女婿。一連三天款待他吃喝,當利未人在第四天決定離開時,在岳父強留下又多住一天。
第五天堅決要離開(8-10):
到了第五天,岳父叫他多留一些時間到日頭偏西才出發,終於時候到了,岳父卻提出既然日已過半,不如再留一天。「那人不願再住一夜…」(10),利未人拒絕了,[2] 就帶著僕人和他的妾上路。三人很快就到達了當時仍然稱為耶布斯的耶路撒冷城。
到以色列城邑住宿(11-13):
既見太陽快下山,僕人提議在耶布斯城住宿,不過,利未人認為不應在外邦人的城住宿,決定往前行到基比亞或拉瑪去,因為他知道那二城鎮的居民都是便雅憫人。利未人作出這決定是擔心在耶布斯未能找到住宿的地方,畢竟耶布斯人不一定會接待以色列的客旅。當時旅館往往是妓女聚集的地方(如在耶利哥城開設旅館的妓女喇合,見約書亞記第2章),客旅若不能住在當地人家中,住在旅館或在外露宿,都是相當危險的,特別這時他與自己的妾同行。
基比亞城無人接待(14-15):
於是,他們越過耶布斯城繼續往前行,果然不久就去到基比亞了,但那時太陽也已經開始落山了。當他們三人終於進入基比亞城時,天也都全黑了,可惜基比亞的便雅憫人雖然看見了這三個外人,利未人期待的可以在當地人家中住宿的事沒有發生,因為沒有人接待他們,他們只可以在城裏的一處街上坐下。[3]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34),這是摩西律法的教導,是利未人寧可多走路不進耶布斯而去基比亞的原因,可是在基比亞的便雅憫人沒有接待他們,他們只在等待有人來接待他們。
沒有人接待的,有誰?今天在教會裏,看見有陌生人來到的時候,我們會主動去關心他們,認識他們嗎?好使初到我們教會的人感覺被接待,感覺教會中有關心,可以交朋友,可以找到愛,特別讓那些因為不同原因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上教會的信徒感受神家裏的接待,初到我們教會的信徒可以從我們身上看見神,可以被神的愛擁抱嗎?誰可以讓這樣的事發生,你和我可以嗎?
【祈禱】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羅12:13)
聖靈啊,叫我的眼不要被週圍事物迷惑,叫我的心不要被世俗綁鎖,我要分些關懷給角落中受傷的靈魂,特別是那些不起眼的面孔,領我以基督的心為心,把冷漠變成愛,阿們。
[1] 七十士譯本及古拉丁譯本作「妾惱怒丈夫而離開了他」。這譯法可能是因為摩西律法規定行淫的必須治死(參利20:10), 這妾若真有淫行,利未人似乎不可能與她複合。注意有解經者指出利未人娶離譜芸芸是不合適的, 因為那律法沒有禁止取妾。
[2]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10), 可能因為第六日晚上開始就是安息日,所以他必須在「第五天」(8)日落之前動身。
[3] 「城裡的廣場」其實只是一片空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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