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
「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1),保羅寫這信鼓勵提摩太要靠真道糾正教會錯誤,建立教會領袖。[1]傳統相信保羅在羅馬兩年的監禁之後(參徒28:30),按計畫去了西班牙傳福音(參羅15:28),數年後重回之前三次宣教旅程建立的教會,因見以弗所的教會有很多問題,所以留下同工提摩太幫忙重整,然後繼續探訪各地教會。寫這信給提摩太既是給他鼓勵與提點,也是藉此教導以弗所教會,如何用真道面對教會的內部和外面的挑戰。
A. 給真兒子問安(1-2)
B. 不可傳錯誤教義(3-17)
B1. 命令總歸是愛(3-7)
B2. 不從世俗行為(8-11)
B3. 不必猶太規條(12-17)
C. 要打美好的仗(18-20)
命令總歸是愛(3-7):
因為保羅還要往馬其頓一帶去,既知道教會在真理教導上出了問題,他把同行的提摩太留在以弗所,3-4節提及提摩太要糾正有教會領袖(所謂的假教師)傳講錯謬教導的情況。「荒渺無憑話語」和「無窮的家譜」應指那些錯謬教導建基於當時希羅世界的思辯方式,和猶太人對家譜的錯誤觀念所致,[2]
這些教導除了制造爭鬧外,不能建立教會(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保羅在5-7節一針見血指出,這些人講的虛浮話,因為沒有愛,不能建立教會,他們根本不明白自己所教的是甚麼。(參附錄: 提摩太前書的異端)
不從世俗行為(8-11):
為了說明假教師的教導沒有愛的謬誤,保羅用8-11節作進一步說明,他先在第8節指出,人若然照著律法行善,律法是非常好的。但他警告,律法其實不是為義人而訂立的而是為不聽從神的人而訂立的(保羅在9b-10節列出了7對共14種悖逆神的行為); 保羅要藉此說明甚麼?因為這是福音明說的,就是保羅傳講的(11)。[3]保羅實是說明那些假教師正在做的(或教導人做的)就是那七對悖逆神的事!言下之意,實是指出聽從他們的人,早晚必會遭受神的審罰。
不必猶太規條(12-17):
為要說明他傳講的福音與錯謬教導的差異,保羅在12-17節重提自己從前怎樣敵擋福音,但「為要拯救罪人」的福音,[4]
卻把他這個帶頭敵擋福音的罪魁也拯救了,為甚麼呢? 因為主耶穌要在他這罪魁身上顯明福音的大能,「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6)。保羅的生命見證實是說明單單信靠福音就可以得著生命的更新與豐盛,藉此說明假教師提倡的,得著生命的豐盛還要加上守猶太人的規條和律例實是謬誤。
要打美好的仗(18-20):
保羅在此提及之前吩咐他留在以弗所時指著他說過的話(「指著你的預言」),雖然我們不知道保羅當時說了甚麼話,但卻曉得那是關乎「這命令」的,所謂的「這命令」指的應是叫提摩太留在以弗所重建教會的愛心(參1:5)。這正是保羅當日把許米乃和亞歷山大驅逐出教會的原因(所謂「交給撒但」的可能意義,這是歷來難解經文),以免他們繼續在教會裏搞亂人心,叫教會受到虧損。
「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5),當日的以弗所教會出現危機,這些內在和外在問題的出現,源於失落了起初的愛。神家裏的「真兒子」(2): 不要因為教會有問題,教會領袖不理想就灰心,因為神的靈把愛澆灌下來(羅5:5),像我們這樣的罪人,都可以被神使用去建立教會,去見證神的大能。哈利路亞。
【祈禱】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5)
聖靈啊,感謝你把神的愛賜下,又給我力量,叫我可以活出福音的大能,我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讓人看見天父的榮耀,阿們。
【附錄: 提摩太前書談及的是甚麼異端?】
傳統相信提摩太前書背景是保羅在羅馬兩年的監禁結束後,照著計劃去西班牙傳福音(羅15:24),在遠方傳福音後,探訪從前在亞細亞省建立的眾教會。既見教會的教導出了問題,就把同行的提摩太留下,為要教導真理。
今天,聖經學者都接受提摩太前書所談及的異端,並非來自甚麼異教的思想,所以,保羅在寫信給提摩太時所談及的「傳異教」(提前1:3,6:3),跟歌羅西書談及的那些外來的、教會以外的錯謬思想不同(參西2:6-23)。事實上,從提摩太前書的上下文敘述中,我們知道「傳異教」的並非甚麼外人,而是教會中的領導者。這也跟使徒行傳的記載吻合。當保羅結束第三次宣教旅程後上耶路撒冷,途經以弗所時,曾經語重心長的對以弗所長老說了類似的一番說話:「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參徒20:28-30)。所以,所謂「傳異教」,是指傳講「差異的教導」(teaches differently),而不是傳講「異教」。正如在以弗所教會中,因有領袖「起來說悖謬的話」(參徒20:30)而產生種種問題,我們不難明白,為甚麼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用了相當多的篇幅談論教會日常事務,選立教會領袖,以至牧養信徒上的種種要求。
[1]「真兒子」說明這信不是許多人以為的, 是關於保羅要藉以教導提摩太怎樣治理教會而寫, 而是提醒提摩太怎樣面對異端而寫的。
[2] 前者可能是當時希臘文化的思辯方式,後者則可能是猶太人對他們先祖家譜的一些傳統觀念。但無論如何,他們的講論並沒有促進神所賜下、又以信心來運作的救贖計劃。
[3] 「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11)的意義。
[4]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15), 應是當時基督徒的一個認信, 或是唱頌詩歌的其中一句歌詞, 是人所共知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