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16:22) |
「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1a), 這一句話把讀者從11-15章的潔淨禮儀引領回到事件敘述。[1]聖經學者指出16-17章把利未記的兩大部份分開, 這一章集中說明贖罪日的禮儀。參附錄1:【利未記大綱】。
A. 設立贖罪日。1-10
A1 引言, 1-5
A2 程序, 6-10
B. 贖罪日禮儀。11-34
B1 贖罪羊, 11-28
B2 守贖罪日, 29-34
引言, (1-5):這時是亞倫和以色列人剛開始他們的會幕生活, 亞倫被告知要為自己和為以色列民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事實上這一章的結束處說明大祭司每一年都要獻上同樣的祭), 於是他就預備了獻祭用的公牛和公綿羊, 而百姓也預備了兩隻公山羊和一隻公綿羊。
程序, (6-10):亞倫要用那隻公牛為自己獻贖罪, 並要用那兩隻公山羊為會眾獻贖罪祭, 為會眾獻贖罪祭的兩隻公山羊, 一隻如常的獻了, 而另一隻公山羊則歸與「阿撒瀉勒」, 這禮儀有點像之前痲瘋病愈者行潔禮時, 獻上兩隻的鳥兒, 其一宰了, 另一則是放回田野裏(14:6-7)。但因為是為會眾獻上的贖罪祭, 程序較多。
贖罪羊, (11-28):11-22節先是報告當亞倫在會幕裏用那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所作禮儀出來, 又用牛和羊的血潔淨了祭壇後(17-19), 就要把那活羊奉上, 先由亞倫按手在那羊頭上, 公開宣告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都歸在羊的頭上。然後就由選定的人把這羊送到曠野, 目的是具體表達「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22), 藉著這禮儀, 以色列人的罪得以除去, 群體中的罪已經由這羊帶到曠野無人之處。23-28節則報告大祭司要沐浴更衣, 然後獻上贖罪祭, 和放羊歸阿撒瀉勒的人都要沐浴更新才可以進營。參附錄2【何謂亞撒瀉勒?】
守贖罪日, (29-34):這一天所作的禮儀是以色列人頭一次做的, 是他們的會幕敬拜開始時做的, 因為諸如11-15章報告的不同事項和原因, 百姓中間再有罪的出現, 所以為了把罪從群體中除去, 以色列人日後每一年都要如此行, 並且稱這日為贖罪日, 為要使以色列繼續成為聖潔的國度。
「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34), 贖罪日的意義十分重大, 藉著守這日, 以色列人可以保持和上帝的關係, 然而贖罪日要每年都守, 這是大祭司所獻贖罪祭的限制。今天的基督徒, 卻可以因為主耶穌的寶血一次獻上, 成就了永遠的救恩,[2]
所以我們今天就不用守贖罪日了, 是這樣嗎? 確是這樣, 然而…
新約的信徒不用守贖罪日, 不是因為主耶穌的寶血已經洗淨了人的罪, 從此信徒都成了無罪的人了, 不是這樣的, 因為一天活在世上, 人仍然像從前的以色列人一樣會犯罪, 但因著主耶穌的寶血有赦罪大功, 我們再不用每年在贖罪日獻贖罪祭, 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獻上永遠有效的贖罪祭, 但我們仍然要天天認罪, 這是贖罪日經文給我們今天的提醒, 惟有如此, 人才配跟從主的腳蹤行。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8-9), 【祈禱】求主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叫我常常為罪為義為審判, 自己責備自己, 靠寶血的大權能, 除去罪孽, 阿們。 |
【附錄1:利未記大綱】
A. 敬拜: 獻祭(1至7章)
B. 祭司(8至10章)
C. 潔淨(11至15章)
D. 贖罪日(16-17章)
C’ 聖潔(18-20章)
B’ 祭司(21-22章)
A’ 敬拜: 節日(23-27章)
【附錄2: 何謂亞撒瀉勒(azazel)?】
因為沒有說明, 這個字意義不明, 有不同的猜想, 可能的解釋有:
(1)阿撒瀉勒和耶和華都是人物特別的名字, 偽經以諾書8:1, 9:6以阿阿撒瀉勒為鬼王,教導人使用戰事武器,教導「地上所有的不公義」
(2)是一個普通名詞, 猶太傳統認為這字是從亞拉伯文azazu (意為崎嶇地)引伸出來, 於是「阿撒瀉勒」就是懸崖(precipice)。
(3)是動詞, 它的意義是清除, 於是阿撒瀉勒就是清除(罪惡)者的意思。
(4)阿撒瀉勒是羊的稱呼, 所以英文傳統將這字翻譯為送走的羊scape-goat(即escape-goat), 也即是所謂的「代罪羔羊」。這些解釋各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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