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利21:6) |
18-20章說明了百姓怎樣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要求後, 21-22章則是有關祭司過成聖生活的要求。[1]
A. 祭司的婚喪守則 21:1-15
A1
給祭司的婚喪吩咐, 1-9
A2
給大祭司的婚喪吩咐, 10-15
B. 祭司的其他守則 21:16-25
B1 吃用食物的吩咐, 16-20
B2 祭司任命的要求, 21-24
給祭司的婚喪吩咐, (1-9):若有甚麼人接觸過死人, 他就會不潔淨七天(民19:11), 所以這一個所謂不要「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就是指示祭司不能接觸摸死人(事實上任何死的動物都不可以, 見5:2), 不過死的人若是至親, 如父母、兒女、弟兄、或是未曾出嫁的姐妹, 祭司還是可以觸摸的, 但這樣他們還是會被沾染以致不潔的。為甚麼要這樣要求祭司呢? 因為祭司是「在民中為首」(4)的, 意思就是祭司是帶領百姓過獻祭敬拜禱告生活的人, 是教導人學習神話語的人。5-6節講論的, 早在19:27有講論過, 因為這是異教的一種祭祀方法。[2]7-9節提及的女人都是不潔的,因為男人和女人在婚姻裏是連為一體的(創2:24),祭司和這些女人連為一體就會被沾污, 也成了不潔, 就不能繼續承擔祭司的職任。
給大祭司的婚喪吩咐, (10-15):即使是父母死去, 大祭司也不能摸死人致令自己不潔, 為甚麼呢? 「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12), 因為大祭司責任重大, 對大祭司有更高要求。「他要娶處女為妻」(13), 除了像祭司一樣要求不能娶寡婦或是被休婦人外, 大祭司的婚娶對像有更高要求, 他們只能娶民中的處女為妻。這是為甚麼呢?這規定是為了維持祭司職分的聖潔, 惟有這樣他們才配得大祭司資格。[3]
吃用食物的吩咐, (16-20):這是對獻上祭物之祭司的要求,
所謂的殘疾究竟何所指呢?其實和合本譯作「殘疾」的一詞指向的是外表的不健全, 於是除了眼瞎、手腳的不健全外, 其他諸如有皮膚病的, 甚或五官不端正的都算在其中;[4]
為甚麼有這樣的規定呢?因為這樣會「褻瀆」(使不完美, 玷污)聖所, 因為聖所是一處神叫人看見神的完全的處所。因為獻祭是獻給神作「神的食物」的。
祭司任命的要求, (21-24):為甚麼會有這樣的要求呢? 神是用外表看人的嗎? 身體有缺陷的就不能事奉神嗎? 不是的, 事實上這一段吩咐除了這外表的要求外, 我們要同樣關注神的心意是藉著「神的食物」叫神和人的關係得到建立。參附錄:神皂食物。
「神的食物」提醒我們獻祭是神人關係的建立, 對獻祭者沒有殘疾(沒有瑕疵)的要求, 實在是神對人的期望, 期望每一個人都能夠與神建立一個完整的關係。只有罪才會使神和人的關係受虧損, 所以即使因不同原因, 人或不能參與帶領獻祭的崗位, 但仍然可以在神的食物中有份, 因為神最關心的是人的內心(撒上16:7)。
今天我們的起居生活, 待人接物有些甚麼界線嗎? 有甚麼準則嗎? 對祭司和大祭司的吩咐給我們甚麼啟迪嗎?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
【附錄】「神的食物」
「神的食物」是這個段落的關注點, 所謂「神的食物」其實就是獻上的供物, 用「神的食物」(希伯來文Elohim Lechem)這詞語, 強調獻祭的過程有吃用供物的部份,[5]
誰有資格吃這些食物和對這些食物的要求是焦點所在, 因為吃食物是關係建立的具體行動。事實上,「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22), 所謂有殘疾的人「都可以吃」,
因為通過吃「神的食物」, 關係得以建立。
[1] 「耶和華對摩西說」(21:1, 10, 16, 22:1, 17), 這一個片語把21-22章有關祭司的吩咐分作四段。
[2] 吩咐百姓過成聖生活時已經指出這些事是不可做的(見19:27), 因為這是外邦人拜偶像時的一些做法, 特別是一種取悅死人的做法, 這裏對祭司如此吩咐是告誡他們既不能摸死人, 就是用任何方式與死人接觸都不可以。因為祭司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更是為百姓祭上火祭的, 所以他們絕不能被死人沾污。(6)
[3]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15), 大祭司若不是與本族的處女成婚, 他所生的兒女就會被辱沒, 這是為甚麼呢?因為若不與民中處女結婚所生下的兒女是沒有資格繼承大祭司職分的, 正如大祭司自己因違法的婚姻而失去祭司的資格一樣。
[4] 所以合和本的損壞腎子是不對的, 因為腎子是身體內的器官, 應為睪丸損壞, 參or a hunchback or a dwarf or a man with a defect in his
sight or an itching disease or scabs or crushed testicles. (21:20, ESV)
[5] 前文對有關獻祭的講論時, 已經說明當人吃下獻祭供物是表徵人神關係的建立, 而和不同的人同吃, 是說明人的關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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