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34) |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19, 37), 這語句是本章第三部份的起始和結束標記(inclusio), 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除了宗教責任(1-10), 愛隣舍和做好隣舍以外(11-18), 還有一些必需要注意的事項。除了C1引言部份外, 其餘四段都用了「我是耶和華」和「我是耶和華你的神」作分段標記。這一部份可分成五小段。
A. 要謹守遵行律例, 不能混雜, 19-22
B.
五年後吃果子, 不可拜假神, 23-28
C. 不可辱沒女兒, 不可交鬼, 29-31
B’ 要敬老敬畏神、不可欺外人, 32-34
A’ 要公平, 要謹守遵行律例, 35-37
要謹守遵行律例, 不能混雜, (19-22):這一個小段可以看作為本段的引言, 前面兩項有關不能混雜的要求, 有助我們明白第三項有關人若與已許丈夫的婢女行淫是神憎厭的, 所以這人要為在神面前認罪, 並要為此承擔罪責, 為婢女獻上贖衍祭, 外邦人不會如此尊重婢女, 根本不會認為這有甚麼問題, 所以要為婢女承擔責任, 甚至代為獻祭芸芸, 都是不可能的, 上主這樣的吩咐和本章結束吩咐「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37)」平行, 同樣是強調不能混雜, 從穿在身上的衣物, 種在地裏的種, 主人和婢女的關係, 以至所用的法碼等, 都要分得清楚, 這是上主帶領百姓離開埃及的最根本原因。
“五年後吃果子, 不可拜假神” (23-28), 和 “要敬老敬畏神、不可欺外人” (32-34) 兩段經文都是談及到了迦南地以後, 他們要怎樣過分別聖的生活, 同樣先是一個尊敬的提示(前者是對土地的尊重, 後者是對長者的尊重), 然後是一個不可做的警告。
不可辱沒女兒, 不可交鬼, (29-31):這一段說明為甚麼會有19:19-37的補充, 談及辱沒女兒會使他成為娼妓, 說的是把女兒獻給外邦人神祇涉及淫亂行為(參18:19), 向交鬼的求問, 也可能會有淫亂的行為, 但作為信仰的不貞, 本身就是被作淫行, 所以說以色列人會因此「被他們玷污了」(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37), 利未記的好些法規對於今天的讀者言有時會難以明白, 畢竟歷史和文化在幾千年間有很大的差距, 然而這一句話卻是十分清楚的指示, 當從前的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以後, 他們必需要遵從神的話語, 否則他們就會被吐出來, 像上主把本來住在那地的人吐出來一樣(18:28),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34), 上主雖然叫以色列人不要仿效那些同居的外人, 卻如此吩咐他們, 即使那些外人和自己的語言, 信仰和生活習慣不同, 卻要「愛他(同居的外人)如己」。主耶穌今天也叫我們如此行,
教會的門要常常打開, 我們不應問入來的外人對教會有多大供獻, 才會歡迎他們來, 我們要做的是不管這些外人有許多方面與我們不同, 我們也要接待他們, 因為我們和這些外人本來就是一樣在救恩門外的人, 所以, 雖然我們要留心不被這些外人動搖我們跟從主的信心, 但我們不是要把他們拒於門外, 相反, 我們要把我們所信的像傳染病一樣傳染這些人, 叫他們像我們一樣相信主, 跟從神。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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