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7)
|
亞當和夏娃離開伊甸園後生了一個孩子,這孩子的出生應該給被逐出伊甸園的痛苦帶來安慰,所以給他起名叫該隱,就是得到的意思;不久他們又生了第二個孩子,這家庭因此更歡樂了,可惜好景只是短暫的,所以小兒子的名字叫作亞伯(Hebel), 意思是虛空(短暫),究竟發生什麼事?
A. 該隱和亞伯的故事。1-16
A1 該隱因妒殺亞伯,1-8
A2 該隱被罰得保護,9-16
B. 該隱和他的子孫們,17-24
C. 塞特和兒子以挪士,25-26
該隱因妒殺亞伯 (1-8):該隱和亞伯兩兄弟都向耶和華獻供物,亞伯是牧羊的,就獻上羊,而該隱是種地的,就獻上地裏出產的為供物,這是很合理的事,為甚麼耶和華只喜悅亞伯獻上的,而看不中該隱所獻的,致令該隱大大的發怒?因為上主只喜歡羊嗎?不是。第7節說明上主看不中該隱所獻的,因為他「行得不好」,神看不中他的供物是因為該隱沒有聽從神吩咐生活;第7節下幫助我們理解,因為那使該隱和神隔絕的「罪」常常出現在他的生活中(「伏在門前」就是說罪常見於他起居之中),[1]所以神在他獻上供物時,提醒他要好好的對付罪(你要制伏他)。可惜該隱沒有把神的忠告聽進去,倒反惱羞成怒,趁弟弟到自己工作的田間時,把他殺害!
該隱被罰得保護 (9-16):因為殺死弟弟,該隱被趕逐離開那地,從此過流離飄蕩生活,然而上主仍然保護這個亞當的後人,並為他立了一個記號,指明若有人殺該隱,必遭報七次。參附錄: 神對人的「審判與拯救的循環」。
該隱和他的子孫們 (17-24):這是一段插語,報告該隱以後的七代,說明上帝信守諾言保護他和後人,讓他生養後代。可是該隱的後人沒有改過從善,甚至一代比一代更差,至拉麥向兩個妻子誇下海口;拉麥可以殺人,卻不准人殺他,殺他者必遭報復「七十個七倍」[2]。他的話反映他的自高自大,目中無人,甚至要超越上帝。人類文明和文化的進步並不等於人可以遏制罪惡滋長。通過該隱七世孫拉麥的誇耀,可知罪惡急劇惡化;文明愈提高,道德可以愈低落。
塞特和兒子以挪士 (25-26):亞伯死了,該隱被逐,亞當又生子塞特,然後又過了許久,塞特生子以挪士的時候,這可說是對亞伯的死因作出了進一步的補充,亞伯被該隱所殺非因該隱沒有做好獻祭的禮儀,因為亞伯死去了許久,人才開始求告耶和華,才開始有獻祭的禮儀。
當人以為自己了不起,不用聽從神,人就犯罪,禮儀本身不能使人與神建立關係,得神的看顧與保護,[3] 不順從神的人只會遠離神,神不需要我們更多的獻祭,神要我們聽從他的話語行,神不喜歡我們以為自己可以成為神。
【撒上15:22】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
【附錄: 神對人的「審判與拯救的循環」】
從該隱殺亞伯後遭上帝的刑罰中,我們再一次看見神的愛。該隱犯罪後,上帝在他身上立一記號,這不是死囚的烙印,乃是保護該隱的印記。上帝為甚麼要保護該隱?為甚麼要為亞當、夏娃造皮衣?因為即使人背叛神,但神對人仍然有深厚的恩情。事實上細讀《創》3至11章的四個故事後,我們都可理出一個格式,那就是四個故事都按著「犯罪」、「審判」、「懲罰」、「流散」和「保護」這五個題旨寫成。[4]
返回創世記目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