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27. 《盡心盡性事奉他, 東西之爭一》(書22:1-9)

只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他,盡心盡性事奉他。(22:5)

21章的結束處已經為約書亞記作了結束評說了,22-24章一般看作是這書的附錄,交待幾樣重要事件,首先是這一章有關河東二個半支派回河東去的事件。(參22-24章的意義對神應有的敬拜)

A.
稱許與吩咐。1-5
  A1
稱許,1-3
  A2
吩咐,4-5
B.
祝福與離開,6-9
  B1 祝福,6-8
  B2
離開,9

稱許1-3):
「當時」(1a),希伯來文這個詞把讀者再帶回當日在示羅分地的場景,[1] 既然利未所得的城邑都敲定約書亞就把那四萬個河東兩個半支派的戰士都叫來(4:13),因為從前叫他們放下妻子兒女到約但河西與其餘支派為應許地爭戰的任務結束了,約書亞大大稱讚他們在連場爭中都守住了耶和華吩咐他們話,始終都與其餘支派的弟兄並肩作戰。

吩咐(4-5):
因著他們在河西戰事的積極參與,約書亞於是告訴他們可以回河東去了,第4節是重覆從過河前對他們說過的話(1:15),現在他們可以回到自己在河東分得地去享受神賜給他們的安息了(得享平安的意義,見前文註解)。這些河東戰士可以回去了,約書亞此時叫他們來實是吩咐他們要謹記摩西的「誡命律法,強調各人要愛耶和華、遵行律法的話,和盡心盡性事奉耶和華(詳6:510:1230:16等)。

祝福(6-8):
「於是約書亞為他們祝福….」(6),他們回去以前,約書亞還特為他們祝福,然後又提醒他們要把在河西戰事中取得的許多財物,抱括許多的牲畜和金、銀、銅、鐵,並許多衣服,帶回去與那裏的眾弟兄同分(8)。[2]

離開(9):
因著約書亞的祝福,一個公開的行動,這四萬戰士離開之時可以把大量財物帶走,其餘支派也不會出手阻攔他們這行動。從後來的報告可知,百姓中很多人河東的這兩個半支派不滿,甚至反對他們河西戰事所得財物和牲畜帶回河東。

約書亞明白這些住在應許地以外的河東二個半支派的人因為地理的隔阻,日後或會與河西的以色列人疏離,反而會與他們週圍的外邦人有很多接觸,所以在他們臨在即之時,給他們這些訓勉與祝福。[3]

這祝福讓河東兩個半支派的人分享爭戰得勝成果而臨別訓詞是讓河東支派的人即使日後不能再見到約書亞,而且減少了河西各支派的交往,他們仍然可以繼續享有耶和華的保護,可以與河西的其他支派保持密切關係,因為耶和華會把他們結連起來。

因為我們都相信耶穌,今天我們可以與遠方的信徒緊密結連,這是我們今天支援遠方宣教士的根本原因。不少人即使常常見面都不能建立良好關係,但在主裏的人即使不常相見卻可以緊密相連,這是約書亞當日給河東支派如此吩咐與祝福的原因。

天下的筵席都有散去之時,但天國的筵席卻永遠等待我們入席,因為主耶穌正在那裏等待著我們,所以我們只要盡心盡意事奉他,我們就可以按著神今天給我們的指示往各處去,去為主作見證,去享受在主裏的安息。

【祈禱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14:3
感謝主,你在天國筵席等候我們。求祢幫助我們盡心事奉,按你指引往各方作見證,在你裡面享安息。奉主名求,阿們。

【附錄:22-24章的意義對神應有的敬拜】
22-24提及三個事件:眾支派對一座壇的爭論(22)、臨別演說(23),和立約典禮的重述24)。這些事件看似互不相干,其實都有同樣的焦點:對以色列之神應有的敬拜,就是說明當如何向神獻上敬拜,沒有這樣行導致什麼事發生所以祭壇之爭說明團體的敬拜應當使眾支派合一,不是造成分裂; 約書亞的臨別演說說明自己的角色與權威,並警告百姓切勿違背神的命令; 重述示劍立約事件為要提醒各支派都服在同一個政治和宗教的領導之下,認他們要向神效忠,並謹守遵行律法所以使用了盟格式)最後報告埋葬約書亞、以利亞撒約瑟遺骸為要說明以色列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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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雖然希伯來這時間的分詞雖沒有指明是在21章分地結束的同一個時候, 但上文下理告訴我們很可能是在分地結束同一個時候。從22:9報告兩個半支派的人是從示羅回河東去, 可以知道約書亞在分地同一時候做了這事

[2] 看起來經文像是說明這一段話只是對瑪拿西半支派說的, 而沒有對另外的兩個支派說, 其實作者只想指出瑪拿西的東西兩半支派有別, 這四萬人都可以把戰利品帶回河東去。

[3]目的是給他們四方面的提醒: (1)他們要常常謹守耶和華的誡命。(2) 他們要愛耶和華。(3)無論作何事, 他們都要專心倚靠耶和華; (4)他們要時刻僅記盡心盡性的事奉耶和華。




2025年10月26日 星期日

26. 《神應許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書21:1-45)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21:45)

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45),這一章是約書亞給以色列人分地的完結編,所以結束處有這樣的一句話,這樣說是恰如其份嗎?

A.
利未人所得的城邑,1-42
  A1
利未人分得的城邑,1-7
  A2
哥轄和子孫分得的,8-26
  A3
革順和米拉利子孫的,27-42
B.
神的應許不會落空,43-45

利未人所得的城邑(1-42):
「那時」(1a,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約書亞和各支派族長面前,利未人的眾族長在七個支派都分得地後,在分地會議中提出,約書亞也當照摩西吩咐把城邑分給他們居住,於是2-42節就是報告約書亞就怎樣從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中把城邑和屬城邑的郊野分給利未人居住。利未人沒有參與拈鬮分地,都是從每一個支派的地業中抽出來的一部分,因為利未人是專職事奉耶和華上主的人。利未支派有三族:哥轄族、革順族和米拉利族。8-26節,27-33節和34-40節分別報告了他們從各支派中取得城邑,因此利未人就都住在各支派中間,這樣就能有效以幫助各處的以色列人學習過敬拜上主的生活,不去敬拜偶像。[1]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合共得了四十八座城邑」(41,於是利未支派都分得城邑,41-42節是總結報告。比較好幾個支派所得地業擁有城邑數目都及不上此數,就知道這是一個相當優厚的產業,他們大可不用擔心生活上的需要。由此可見事奉耶和華上帝的人必有從上而來豐富的供應。

神的應許不會落空(43-45):
「這樣43),43-45節不單是利未得城邑的結束報告,更是13章開始至今的分地報告總結。以色列人這時已經得了所有的地了,都住在其中了,所以結束處有「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45),是這樣嗎?不是的,讀者應該不會忘記,13-20章的報告多處告訴我們,許多以色列民還未可以住在他們分得的地裏!既然有許多人沒有住在其中,敵人仍然環伺,為甚麼分地結束會有這樣的評語?[2]

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43),我們都知道,這評語基本上要到大衛作王後期才成為事實,而不應在此時說出; 所以,為甚麼作者在這時就有如此說法?因為這是先知式宣講(注意在猶太人正典中,約書亞記被列作第一卷先知書),這樣的總結目的是要提醒唸這書的人,神的應許不會落空,提醒讀者神的話語必然成就。[3]

43-45
節實是作者的先知式結束宣告,實是邀請當日每一個聽到的人去回應,也是迫著我們今天每一個讀者看見應許實現,邀請我們改變我們的觀念,我們的生活方式,好預備去得著神的應許。

不相信耶穌的人,不相信天國來臨,只會用自己的方法,爭取在人生世上可以得到最多。其實先知的話語提醒讀者,只要相信,天國今天已經來臨,人生的豐盛不取決於已經擁有了自己想要的,而在於相信耶穌給人的應許必然成就,然後當下就可以朝著這方向,往高處行,享受天國的美好。相信應許的人,今天就預備迎接應許,今天就活在應許成就的看見中,我們是這樣的人嗎?

【祈禱】
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 11:1
主啊,求祢堅固我的信心,使我今天就活在應許的看見裡,預備迎接祢的成就,享受天國度的豐盛。奉主名求,阿們。



[1] 亞倫的子孫是屬於哥轄族的, 他們專職在會幕作祭司, 事奉耶和華, 在利未人中身份超然, 以色列人的宗教領袖輩出

[2] 是的, 按我們今天的標準, 我們的科學頭腦, 我們覺得這樣的評語有點過譽, 無怪乎歷來許多釋經家指出這裏有偏差, 1. 是編者錯置了這經文, 2. 只是階段性的講法, 其實遠未能達到, (像《徒》的五個階段報告, 如得救人數天天加增, 門徒增加三、五千人等)

[3] 先知宣講, 事情就必會樣成就, 聽到的人要有屬靈的視野和洞識能力才可以看見和領受。這樣的總結是引領當日以色列人相信即使還有許多地未曾得到, 但那些地必然會按照約書亞帶領分地的安排讓各支派得到。只要相信, 然後照著行, 事情就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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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 星期六

25. 《有恩典有憐憫的神》(書20:1-9)

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20:3)

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2),分地的事情還沒有結束,因為摩西在河東為兩個半支派分地時已經提及要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選出六個城邑作為逃城,於是約書亞照著吩咐行了。

A.
照吩咐設立逃城,1-3
B.
提供保護的運作,4-6
C.
六個利未人逃城,7-9

照吩咐設立逃城(1-3):
1-3節說明以色列人要幫忙誤殺人的人得到保護進逃城(參民35:6-28)。為甚麼要設立逃城呢?逃城的設立是為了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古代近東人常有血債血償的觀念(中國人亦然),但惟有以色列人有逃城的安排,這樣若有人因為誤殺而害人性命,就可以作逃到進這些城中逃避報血仇的人。

提供保護的運作(4-6):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4),4-6節說明逃城有這樣的運作法則:那殺人者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時,要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了解情節屬實後,就要把這個誤殺人者收進城裡,並給他地方落腳,使他可以住在逃城裏。這個人可以一直住在逃城中,直到那時大祭司死去為止,這個人都可以在城中得到保護,不過若他離開逃城,則失去了保護。

六個利未人逃城(7-9):
以色列人於是照這吩咐在約但河西選了三個逃城,分別是拿弗他利山地的基低斯,以法蓮山地的示劍,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即希伯崙); 然後約書亞又在約但河東選了三個城,分別是流便支派中的比悉,從迦得支派中的拉末和瑪拿西支派中的哥蘭。這樣,不管是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若因誤殺人的都可以在逃城裏得到保護,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而是有機會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21:1321273238分給利未人的城邑中可見,原來逃城都設在利未人的城中,也就是說逃城制度是由利未人維持的(這實是照摩西的吩咐,見民35:6-7),所以審定一個人是否可以進入逃城也是這些以耶和華為產業的利未人,因為他們被神授予這重大任務:為誤犯流人血罪者提供保護。一個人若在逃城門口的審判中得了進城的權利,就意味他是無辜的,但即使如此,他仍然要在住在逃城中等到大祭司死去才可以回到原居之處,那時報血仇者就不可以向他報仇。逃城不單是讓以色列人可以得保護,同時也給寄居的人予保護(9)。

人生在世有時會犯錯,逃城告訴以色列人,無心之失是可以得原諒的,但要通過祭司的審斷,在逃城等到大祭司死去是人要為這無心之失付上的代價。這是人在古以色列時代所得的恩典,當主耶穌釘身十字架後,這救恩甚至延伸到所有犯錯的人,人只要願意認罪悔改,都可以得救恩,[1] 人不用走到逃城才可以得著這救恩,因為主耶穌成為人的避難所。今天我們也犯了甚麼錯使人受損害嗎?只要謙卑尋求主的憐憫,主流出的寶血所成就的救恩,使我們可以有主的作我們的避難所,讓我們可以存活,見證神的救恩,也提醒人不要犯錯得罪神。

【祈禱】
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三1:2
主啊,感謝你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叫我可以因為相信你而罪得赦免,得以進入神的國,活出凡事興盛和健康的生命,阿們。



[1] 必須要強調, 除了特別的恩典臨到少數的人外, 故殺人的罪所要承受的罪責仍然不能免, 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的錯付責任, 包括為此付上生命作為懲罰; 即使因信主得救恩, 也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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