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摩2:6) |
「耶和華如此說…」(1), 原來, 有關對外邦人的審判宣告還沒有完; 原來, 這些對外邦人的審判宣告最終目的不是叫以色列人拍手稱慶, 而是叫他們深切反省, 更要痛改前非!
A. 關於摩押的默示, 1-3
B. 關於猶大的默示, 4-5
C. 關於以色列的默示, 6-16
C1 惡待窮人的無良, 6-8
C2 忘記上主的帶領, 9-10
C3 阻攔神僕的愚昧, 11-12
C4 將被苦待的審罰, 13-16
(關於摩押的默示, 1-3), 摩押是以色列的東方敵人, 這默示斥責他們三番四次犯罪,
特別是他們曾經把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 所以神必降火在摩押的加略, 他們的審判者和首領都要被殺戮。
(關於猶大的默示, 4-5), 猶大是以色列的兄弟之帮, 這默示斥責他們三番四次犯罪,
特別是厭棄耶和華的訓誨, 所以也有火降在猶大, 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也許北國以色列的領袖對先知這一個審判宣告大感意外, 因為阿摩司是猶大來的先知啊, 他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呢?[1] 不過, 先知的宣告還沒有結束, 接著說出來的話叫他們更感意外!
(惡待窮人的無良, 6-8), 斥責之聲沒有隨著對猶大的默示結束, 6-16節是更嚴厲的斥責, 且是針對以色列說出的, 從對比之前給列國的七次簡短斥責可見, 原來前面那些斥責列國的話只是這長篇斥責以色列的序言。6-8節先是斥責他們惡待窮人的無良, 阻礙謙卑人跟從主, 自己一家卻拜假 (所謂「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的意涵), 吃喝拜假神之物, 褻瀆上主的聖名。
(忘記上主的帶領, 9-10), 這一段默示說明以色列人被斥責是他們應得的, 因為他們都是忘恩的, 忘記了上主帶領他們出埃及, 走過曠野進入迦南, 得地為業的恩情。
(阻攔神僕的愚昧, 11-12), 以色列人都知道先知和拿細耳人都是神在百姓中間興起的, 為要領人明白神的話語(先知的職事), 和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拿細耳人祭司的職事), 但他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 又阻攔先知說傳講神的話, 這都神所憎惡的, 顯出百姓的愚昧。
(將被苦待的審罰, 13-16), 指責過以色列人的無良、忘恩,
和愚昧等實況後, 本段是上主審罰以色列的宣告, 他們將要大受壓迫而不能逃脫, 任他們有多大力量和剛勇都不能自救, 即使有強大的武器和快馬都不能。第16節用一幅畫像說明, 當審罰日子來到時, 只有最有膽量的勇士赤身逃跑, 用來表達到時大部份人都不能逃脫將要來的苦難的實況。
先知被呼召去對北國以色列宣告, 雖然大談列邦怎樣受審判, 但畢竟沒有一個那些外邦人會聽到有關他們國家的審判信息, 惟有眼前的北國以色列人聽到; 因此以色列人聽到就要悔改, 前面七個列國的審判說明的, 不是外邦人被上主的實況, 而是給以色列人的前車之鑒, 目的是警告他們務必要悔改, 不然, 國破家亡的災難將要來臨。
「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 當我們聽到得罪自己的人因犯錯被懲罰就會拍手稱慶, 卻沒有想到其實自己都同樣有錯, 甚至比他們錯得更甚。阿摩司的話叫當日的以色列人認罪悔改, 也叫我們今天信主的人深切反省, 請靜默一刻, 自我檢視今天自己有甚麼得罪神的地方。然後…
然後我們呼求主憐憫, 開恩可憐我們, 求主的寶血再一次洗淨我們的罪孽, 我們的罪行。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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