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

34. 《神察看我的道路,…》(伯31:1-23)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31:4)


「我與眼睛立約(1), 宣告過自己的盼望(29), 然後重申當前的苦況後(30), 約伯在本章要重申另一事: 自己守住神的約, 從聲明自己的眼目從不「戀戀瞻望處女」開始[1]
A. 不忘與神立約, 得神賜的分, 1-4
B.
說明自己配得。5-23
   B1
若戀慕別人才物, 願失去也願受罰, 5-12
   B2 若不憐恤人缺乏, 願受損也願受罰, 13-23

從至上的神所得的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什麼呢?(2), 強調過自己確有守住與神所立的約, 約伯在3-4節理直氣壯地聲明自己不應遇到禍患和災害, 而是配得神為他預備屬於他的一份, 因為神是察看他的道路, 又數點他的腳步的。為要說明自己深信神的賞善罰惡, 約伯接著連續多番用「我若就必」這假設片語說明自己的明白及確信。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5), 約伯5-12節說明自己若有貪戀別人的財物, 他就情願失去一切並且願意接受神的懲罰, 所以在5-8「我若就必片語連番說明自己若犯過那些貪戀的罪, 就情願接受「田所產的被拔出來(8)的懲罰!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9), 9-12節也用「我若就必的片語, 說明自己若了那些淫亂的罪, 就情願接受「拔除我所有的家產(12)的懲罰!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13), 前一段說明若犯了貪戀別人東西的罪甘願受罰後, 約伯用13-23節說明自己若不是真心關懷窮乏人的需要, 情願受神懲罰13-15先是說明他深明神愛世上每一個人, 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神親手造的, 所以他唱出了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15)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16), 約伯繼續用16-22節具體說明自己怎樣理解幫助弱勢群體的意義, 並且說明若沒有幫助那些基層的人, 就甘願身體受損傷。約伯會這樣做, 因為他敬畏神, 因為他與神立了約, 他就不能妄為(23)

當人做了惡事, 就怕被人知道; 當人做了好事, 就怕沒有人知道。我們也在私下裏做一些上帝不喜悅的事嗎?因為沒有人知道, 但上帝也不知道嗎?我們也不願意私下裏做那些上帝喜悅的事嗎?因為沒有人知道, 但上帝真的不知道嗎?約伯不是這樣想, 自己呢?我的教會呢?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31:4)



[1] 所謂「與眼睛立約」, 實是說明與神立約的情景歷歷在目。參十誡的結語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0:17), 第十誡其實就是指出人不可看見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心生戀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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