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5日 星期二

35.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伯31:24-40)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31:35)

說明過因為守著與神所立的約, 所以沒有戀慕別人財物, 並憐恤人缺乏之後, 約伯在結束這一段自辯宣告裏再「我若就必的片語, 辯說自己的無辜
A. 若有做, 算有罪。24-32
   A1 若以別物作倚靠, 就算犯罪背棄神, 24-28
   A2
若容客旅住街上, 就算沒有聽從神, 29-32
B.
若有罪, 願受罰。33-40
   B1 若遮掩自己的錯, 情願己罪被公開, 33-37
   B2
若奪取別人田地, 願地出蒺藜惡草, 38-40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24), 約伯4-28繼續用了三個「我若」這片語來說明自己從沒有背棄上帝, 包括若以黃金為指望, 若因財物豐裕歡喜, 若見太陽發光就跟從, 這樣的三番強調說明只有上帝是他的倚靠, 不然, 就算是自己背棄神。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29), 約伯29-37又再用了三個「我若」的片語來說明自己始終聽從神的教導生活, 包括29-30節的見敵人遭報就歡喜, 那是幸災樂禍的過犯; 31-32節的不接待客旅讓他們露宿街上, 那是沒有惻忍之心的過犯

「我若像亞當遮掩我的過犯(33), 所謂「像亞當」者實是指像某些人的行為而不是指創世記裏的亞當, 33-36節提及自己若然像那些遮掩己錯的人, 就情願自己的罪行被公開,[1] 甚至被君王知道(37)

我若奪取田地(38), 伯在38-40節又用「我若」這片語來結束這段自辯, 說明自己若真的有罪, 就願意受懲罰。像開始時一樣強調自己從沒有貪戀人的東西, 開始時說的是女子(1-12), 現在說的是田地。

「約伯的話說完了(40), 約伯的長篇論說終於講完了(29-31章共節), 讀者不難發覺實際上他是把第28章以前的論說重新再講過了一次, 然後末了只是呼喊「惟願有一位肯聽我(35), 沒有咒罵埋怨, 他只願意有一位肯聽他說的話約伯改變了, 為甚麼約伯有這樣改變?

「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28:28), 因為故事敘述者說的這, 約伯改變了,[2] 即使約伯的境沒有改變, 但這話叫他覺醒和頓悟了,[3] 他的態度改變了, 我們今天也面對挑戰和困難苦無出路嗎?我們也會覺醒和頓悟嗎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15:13)敬畏神, 願意聽從神話語的人, 都可以藉著領受聖靈的能力, 常有喜樂和平安, 大有盼望, 生命得頓悟和覺醒。



[1]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36), 這語句意思是若有這些事, 約伯願意把指證他的人的告狀詞放在肩膊上, 甚至綁在頭上, 約伯這樣說是要指出若有人真的見過他作這樣的事, 就請他們把他罪證或控告他的狀詞寫出來, 他願意拿出來給人看, 言下之意, 就是根本沒有這些事, 指控的人根本拿不出證據, 更遑論甚麼狀詞了。
[2] 所以29-31章的約伯改變了, 他的朋友呢他們也改變了嗎?
[3] 若以28章為約伯說出的話, 那就是約伯的覺醒和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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