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就退了,他就服事他們。(可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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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迦百農…」(21), 迦百農是湖邊小鎮, 離開耶穌的家鄉拿撒勒不遠, 是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中心, 耶穌在這裏開始他的事工, 許多人因耶穌的神蹟奇事被吸引到這小鎮。
A. 耶穌醫好被污鬼附著的人, 21-28
B. 耶穌醫好許多各樣病的人, 29-34
「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21下), 耶穌的教訓不像文士, 卻像大有權柄的人, 這很諷刺, 文士本來有權柄教訓人, 但卻失去了, 反而本是藉藉無聞, 來自小鎮拿撒勒的耶穌, 卻像有權柄的人, 用聖經教訓人,[1] 很多人因此都聽從他, 23-26節報告一個被鬼附的人因此得了醫治, 耶穌說話的權柄甚至叫污鬼都要聽從!耶穌的名聲隨即遍傳加利利。(參附錄: 耶穌的趕鬼)
「西門的外母正害熱病躺著」(30), 那一天當耶穌離開會堂後, 有人告訴他這個消息, 於是他去了西門彼得的家中, 也許當時彼得只想耶穌去為他岳母祈禱, 然而當耶穌拉著她的手, 她就能夠起來, 本來的高燒竟然退了, 甚至可以服事耶穌!在會堂的趕鬼及西門岳母的病得醫治等的消息立時轟傳迦百農, 許多害各樣病的人都湧到西門的屋門前, 耶穌也不負眾望, 把病人治好。
一世紀的基督徒, 是因為相信了福音, 然後經歷生命改變而確立對耶穌的信心的, 所以馬可一開始就要告訴我們, 神蹟怎樣跟隨著人對耶穌的信心而發生;[2]
病得醫治, 生命改變, 不是源於一種知識或甚麼道理(像文士教導人律法沒有帶來生命改變), 相信耶穌的人卻可以感受神的國降臨的權柄, 從而經歷病得醫治, 生命更新。
很多人都知道信耶穌得永生, 但不少人相信了耶穌多時, 卻從沒有經歷生命改變。現任香港高等法院法官的張舉能, 從小就去教會, 讀聖經, 但多年前當他成為法官時, 卻面臨婚姻危機, 使他沮喪不已, 直到一次他在一個祈禱小組中和其他基督徒一起舉手呼求神時, 他才第一次經歷福音的大能, 看見多年來, 自己的過犯, 然後看見人生的路應怎樣走下去, 於是回家向家人尋求寛恕, 回教會和弟兄姊妹修補關係, 他見證福音的大能, 耶穌的名大有權柄, 可以改變一切, 叫轄制他多年的惡魔離去, 他經歷的是耶穌伸手把他扶起來, 像彼得的岳母得醫治一樣, 他就起來服事主, 直到今天, 他常在不同聚會中見證主的大能, 怎樣伸手把他拉起來, 然後他就服事主到如今。
像彼得的岳母得醫治一樣, 耶穌今天也要進前來拉我們的手, 只要讓耶穌的手拉著, 我們也可以經歷, 也可以見證耶穌怎樣拉起我們, 改變我們的生命, 我們的家庭, 因為天國已經降臨在我們手中, 耶穌是永活主, 聖靈有大能[3]
【附錄: 耶穌的趕鬼】
耶穌趕鬼: 從馬可福音的敘述可見, 趕鬼是耶穌職事的特色, 次數應該不少, 而馬可詳細記述的有四次(1:23-27,
5:1-20, 7:24-30, 9:14-29), 都與耶穌獨特的身分有密切關係, 也說明他的權柄, 門徒能趕鬼, 也是源自他的權柄和差使(3:15,
6:7, 13, 9:38-39), 根據學者研究, 就算在趕鬼很普遍的一世紀, 耶穌趕鬼的職事依然是獨特的:「…在已知的文獻裏, 眾多趕鬼記述資料詳述的人物, 只有拿撒勒人耶穌。」顯然, 福音書的耶穌不是驅魔人, 而是藉趕鬼宣告神已經掌權的神兒子。為此, 馬可以趕逐污鬼作為耶穌職事的開始是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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