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進前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熱就退了,他就服事他們。(可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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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迦百農…」(21),迦百農是湖邊小鎮,離開耶穌的家鄉拿撒勒不遠,是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中心,耶穌在這裏開始他的事工,許多人因耶穌的神蹟奇事被吸引到這小鎮。
A. 耶穌在迦百農。21-28
A1 大有權柄教訓,21-22
A2 醫好被鬼附者,23-28
B. 醫好各樣病人,29-34
大有權柄教訓 (21-22):耶穌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他的教訓不像文士,卻像大有權柄的人,這很諷刺,文士本來被授予權柄在會堂教訓人,眾人都不願聽他們的教訓,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反而本是藉藉無聞,來自小鎮拿撒勒的耶穌,沒有被授予權柄做教訓的工作,卻像有權柄的人,因為當他用聖經教訓人的時候,很多人因此都聽從他的教訓。[1]
醫好被鬼附者 (23-28):這裏報告一個被鬼附的人得到了耶穌的醫治,當時他在會堂裏對著耶穌喊叫,直呼耶穌是神的聖者(以色列的聖者,見賽49:7等,與耶穌基督同),耶穌斥責那鬼,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即軟癱在地),就被驅趕離開,那人得了醫治。耶穌的名聲因而遍傳加利利。(參附錄: 耶穌的趕鬼)
醫好各樣病人 (29-34):那一天當耶穌離開會堂後,有人告訴他這個消息,於是他去了西門彼得的家,也許當時彼得只想請耶穌為他岳母祈禱,然而當耶穌拉著她的手,她就能夠起來,本來的高燒竟然退了,甚至可以服事耶穌!在會堂的趕鬼及西門岳母的病得醫治等的消息立時轟傳迦百農,大批病人都湧到西門的屋門前,耶穌也不負眾望,把眾病人都治好。
一世紀的基督徒,是因為相信了福音,然後經歷生命改變而確立對耶穌的信心的,所以馬可一開始就要告訴我們,神蹟怎樣跟隨著人對耶穌的信心而發生;[2]
病得醫治,生命改變,不是源於一種知識或甚麼道理(像文士教導人律法沒有帶來生命改變),相信耶穌的人卻可以感受神的國降臨的權柄,從而經歷病得醫治,生命更新。
很多人都知道信耶穌得永生,但不少人相信了耶穌多時,卻從沒有經歷生命改變。像彼得的岳母得醫治一樣,耶穌今天也要進前來拉我們的手,只要讓耶穌的手拉著,我們也可以經歷,也可以見證耶穌怎樣拉起我們,改變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家庭,因為天國已經降臨在我們手中,耶穌是永活主,聖靈有大能
【祈禱】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可1:41-4)
主啊,求你讓我更多親近你,好讓我們更像你,像你一樣可以幫助人,一樣的見證福音的大能,阿們。
【大法官的生命改變】
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從小就去教會,讀聖經,但多年前當他成為法官時,卻面臨婚姻危機,使他沮喪不已,直到一次他在一個祈禱小組中和其他基督徒一起舉手呼求神時,他才第一次經歷福音的大能,看見多年來,自己的過犯,然後看見人生的路應怎樣走下去,於是回家向家人尋求寛恕,回教會和弟兄姊妹修補關係,他見證福音的大能,耶穌的名大有權柄,可以改變一切,叫轄制他多年的惡魔離去,他經歷的是耶穌伸手把他扶起來,像彼得的岳母得醫治一樣,他就起來服事主,直到今天,他常在不同聚會中見證主的大能,怎樣伸手把他拉起來,然後他就服事主到如今。[3]
【附錄: 耶穌的趕鬼】
耶穌趕鬼: 從馬可福音的敘述可見,趕鬼是耶穌職事的特色,次數應該不少,而馬可詳細記述的有四次(1:23-27,5:1-20,7:24-30,9:14-29),都與耶穌獨特的身分有密切關係,也說明他的權柄,門徒能趕鬼,也是源自他的權柄和差使(3:15,6:7,13,9:38-39),根據學者研究,就算在趕鬼很普遍的一世紀,耶穌趕鬼的職事依然是獨特的:「…在已知的文獻裏,眾多趕鬼記述資料詳述的人物,只有拿撒勒人耶穌」。顯然,福音書的耶穌不是驅魔人,而是藉趕鬼宣告神已經掌權的神兒子。為此,馬可以趕逐污鬼作為耶穌職事的開始是饒有意義的。
[1] 因為教導人學習和遵行神話語,文士和法利賽人本來是有權柄的人,但他們卻常用那身份去為自己取得利益 甚至欺凌社會的弱勢群體(見太12:40等),致令他們失去了本來應有的權柄。
[2]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6:17-18),這是馬可福音結束時的總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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