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 星期四

14.《叫生命更生的福音》(可5:21-43)

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 (5:34)
短暫的格拉森之旅後,耶穌又回到加利利湖的西岸了,很可能是再次回到迦百農,就是彼得和安得烈的家鄉。有大群人聚集等待著耶穌,為甚麼呢?「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22),原來這個會堂主管的十二歲女兒重病垂危,正等著耶穌回來去給他的女兒救治,耶穌隨即應他要求和他同去。結果耶穌救活了他的女兒嗎?

A.
睚魯求耶穌快去救垂危女兒,21-24
  B.
血漏婦人因摸耶穌得治,25-29
  B’
耶穌找婦人為了要救她,30-34
A’
耶穌去睚魯家救活已死女兒,25-43

在這事情上,《馬可》又用上了三文治式的報告,就是在耶穌去睚魯家中途,有一個患了血漏病十二年的女人也想得到耶穌的醫治,只是她不敢直接走到耶穌面前求治,而只是盼望可以摸著耶穌的衣服就可以得治,結果她如願以償,不過,耶穌既感受有能力從身上流出,就叫摸他的人現身

為甚麼耶穌要叫摸他的人現身呢?他當時豈不是要趕去睚魯家救治重病女兒麼?[1] 既然摸他的人選擇在人群中做這事,顯然就是不想人知道,為甚麼耶穌要強人所難?當那個女人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訴他(33)後,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34),那婦人既已得康復,耶穌這樣做,既耽延救人之急,又使那婦人難堪,是多此一舉了嗎?

其實當耶穌這樣宣告時,那婦人才真正得到醫治,因為耶穌知道,那婦人不單還需要那十二年的血漏得醫治她更需要得耶穌的拯救。除非勇敢的走到耶穌面前她才可以得新生命,若她只滿足肉體得醫治,她只能繼續躲藏在人群中生活。耶穌要她經歷生命的復興。34節的女兒,你的信救了你」談及的「救」,使她從此活出滿有平安的生命,有神的國在心中的生命(1:15)

歷世歷代許多人也因著不同的需要找耶穌,不少人都因此得到幫助,歡喜地離去,然而這些人中不少只經歷了當下的問題得解決,卻沒有與耶穌相遇,沒有聽到耶穌對他說「你的信救了你」,結果仍然活在他們的天地裏,與耶穌擦身而過,甚至因此去了教會,甚至受了洗,卻仍然沒有真正改變

不要怕,只要信!」(36)這是耶穌當日對睚魯說的話,很多人都怕面對耶穌,都怕要改變,怕要聽從耶穌的話生活,睚魯聽了這話,就改變了,他看見十二歲的女兒死而復活,耶穌今天對我們說這話,我們也要改變,我們也可以看見生命的改變,要改變?是你的弟兄姊妹嗎?是你的家人嗎?是你自己嗎?

【祈禱】
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 (5:34)
主啊,感謝你揀選我作你的兒女,像那個婦人一樣被稱作你的女兒,我要聽從你的吩咐行事,活出新生命新生活,阿們。


[1] 事實上,這也是他的門徒的反應,並且不知是否因為這番的忱延,以致那十二歲小女孩失救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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