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27.《不算有罪!》(士15:1-8)

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15:3)

 「過了些日子」(1a), 這個片語說明, 藉著婚宴謎語的磨擦, 參孫起首攻擊非利士人而產生糾紛還沒有解決。為了迎回亭拿女子, 參孫和非利士人結下更深的仇怨

A. 報服妻子改嫁, 參孫加害非利士人, 1-3
B.
三百狐狸, 燒非利士禾稼果園, 4-6
C.
報服妻子燒死, 參孫屠殺非利士人, 7-8

「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1), 因為殺死三十個非利士人的事件而離開亭拿的參孫, 到了收割的時候到亭拿岳父的家對他這樣說, 可能參孫不知道妻子早已因之前的殺人事件改嫁, 所以聽到妻子早已改嫁給他的非利士朋友時, 就非常憤怒, 並揚言:「這回我加害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

「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4-5), 參孫加害非利士人的方法是放火燒禾稼和橄欖園, 可能他以為沒有人會知道那三百隻狐狸是他放的, 就像當日沒有人知道他打死獅子一樣, 不過, 很快非利士人就查明這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做的, 可憐他的岳父和妻子因此被火燒了, 很可能他們都在這場火中死去!

「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7), 知道妻子和岳父被火燒死後, 參孫的十分憤怒, 於是就在當地大大擊殺非利士人, 雖然經文沒有報告這一次他殺死了多少非利士人, 相比前次殺人取衣服的沒有追究, 顯然這一回殺死的非利士人數目遠超前次殺死的三十個人, 因為非利士人之後為此大興問罪之師。

再一次, 我們看見參孫是事情的始作俑者, 前次是參孫出的謎語惹禍, 這一次是源於妻子另嫁, 然後是他為妻子和岳父報仇行動。不過, 奇妙的是, 因為參孫的魯莾, 逼迫了以色列人四十年的非利士人被打擊了。所以, 只要能帶來幫助, 人可以任意而行嗎?

「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士師記報告參孫說的這一句話不是確認他的正確, 而是提醒人參孫怎樣任意而行, 從火燒禾稼和橄欖園到把人「連腿帶腰都砍斷, 這些行為怎可說是「不算有罪」!參孫是拿細耳人(即是分別為聖歸給神的人), 他的犯罪叫人痛心

每一個今天因相信耶穌成為神兒女的人都是分別為聖的人, 神都賜福與他, 也都藉賜下聖靈使他有能力, 叫不可能的事發生, 因為神今天也必然像從前賜福和賜聖靈給參孫一樣, 定意賜福賜聖靈給這樣的人(13:24-25), 但參孫故事提醒人不能任憑自己的喜好做人, 因為這樣的人最終只會失去了神的同在和同行, 參孫的故事是那一代以色列人縮影, 他們只是濫用神的恩典, 神的話語聽若罔聞, 結果惹來連串的不幸, 求主憐憫, 叫我們知道往前行, 要常聽主聲音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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