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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太10:29) |
「所以,不要怕他們…」(26),為了勸勉門徒要勇敢傳福音,說明過門徒可以不用怕受逼迫後,耶穌在這一段講論裏說明其中的原因,那就是其實門徒都有一個尊貴的身份,是無人可以奪去的。
A. 該怕的是誰(26-31)
A1 怕上帝,上帝保護他,26-28
A2 不要怕,身份的尊貴,29-31
B. 認上帝,上帝也認他,32-33
怕上帝,上帝保護他(26-28):
「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26),甚麼是耶穌言說中的掩蓋的事和隱藏的事?是耶穌叫門徒傳講的福音!在耶穌降生以前,雖然神已經藉先知多次多方曉諭(來1:1),在舊約聖經已經有說明,但在時候滿足以前,福音本來是掩蓋和隱藏的(加4:1-7),所以耶穌差遣門徒傳講的福音,就是有關耶穌在暗處教導門徒的,他們只管放膽在明處說出來,有關他們和耶穌共處一室時聽聞過耶穌的各種教導,都要爭取機會在房子外面告訴人;因為耶穌的福音是關乎上帝國來臨的宣告,人若沒有把握機會在有生之年藉由聽福音進入神的國,他們的身體和靈魂最終都要滅亡,[1] 這才是人真正要害怕的事。
不要怕,身份的尊貴(29-31):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29),一分銀子是微不足道的價值,但在上帝眼中,上帝看重的不是銀子,而是生命,所以若沒有上帝的容許,就是一個麻雀(半分銀子)也不會掉在地上。相比麻雀,人的生命貴重得多,所以去吧,去傳福音吧,「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
認上帝,上帝也認他(32-33):
傳福音的確會遇到困難,不過,耶穌勉勵門徒,一個人若在別人面前承認耶穌是基督,這人必然可以因為耶穌在天父上帝面得到身分確認;相反,若這一個人在人面前不認耶穌是基督,耶穌也就不會在天父上帝面前承認他的身份。原來,一個人在天上的名冊是否有份,不是曾經在什麼時候曾經決志信耶穌,而是有沒有把所信的道活出來,所謂有之於內才何形諸於外,原來「信仰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宣教」,說到底,傳福音本來就是每一個門徒的生活,而不是他們額外要做的事,一個人的生活若不是與蒙恩的生命相稱(弗4:1),他其實未曾真正擁有天國子民的身份。
【祈禱】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
主啊,求你叫我不以福音為恥,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照著你的話行,有能力為你作見證,活出有愛的生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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