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剛強壯膽, 必得應許地—約書亞記 ©葉偉洪 2016.7.14
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
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事奉與聚會 (浸禮班9)
一、事奉
1.得救以後每個基督徒都當為主作工(事奉),表明我們報答神的愛。
2.盡我們的才幹在各種事工上事奉神,如:唱詩、教導、接待、禱告、探訪、領人歸主…等。
二、聚會
1.聚會的重要
聖經吩咐我們「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參加教會中的各種聚會是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和權利,不論是主日崇拜,禱告會,主日學,及其他各種聚會。參加聚會一方面是聽主的教訓,與主有交通,另一方面是信徒彼此造就與勉勵,完成主所頒佈的大使命,使我們屬靈的生命有長進。
2.聚會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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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拜 | 2.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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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團契 | 4.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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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敬拜:對神的崇拜與讚美,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神(約四24)。透過敬拜(短詩、讀經、禱告等)我們得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讓肢體全然進到內室與主相遇,在敬拜中享受與主交通的甜蜜,藉著敬拜,讓肢體對神更存有敬畏之心,激勵肢體在生活上警愓,在屬靈生命上有進一步的更新。
B.餵養:從神的領受與造就,讓思想與心靈更像基督(約六35)。基督徒若要在主內成長必須接受造就訓練,透過(查經祈禱會,成長班,個人靈修等)在神的話語上得著造就,使自己有一個強壯的屬靈生命。
C.團契:對內的交通與分享,以愛來維繫肢體的關係(約十三34-35)。主耶穌的「新命令」,是要信徒彼此相愛,透過肢體相交與分享(團契生活、小組生活),促使信徒學習彼此分享,彼此分擔,彼此認識,彼此接納,彼此肯定及彼此相愛。從而建立一個屬靈的支持關懷系統,使彼此獲得真正的愛與關懷。
D.使命:對外的服侍與佈道,靠聖靈使別人歸向基督(太廿八28-20)。每次的聚會都可成為一次傳福音的機會,讓新朋友認識部分基督徒,使新朋友了解基督徒的相處。主耶穌吩咐我們將福音傳開,並不是單指用口舌來傳,乃是要身體力行的傳。因此,藉著每次聚會,讓信徒能作出身體力行的見証,所謂「表裡一致」的傳福音。
教會與我 (浸禮班第六課)
一、「教會」的意義
1.原意:一群蒙恩的人被呼召出來,聚集一起敬拜神。
2.定義:
◆「無形的教會」,不分國籍、種族和年代的信徒。聖經稱為「基督的身體」
(西1:18)。
◆「有形的教會」,信徒在不同地方所組成的教會,如「耶路撒冷教會」(徒8:1)、保羅在各地所建立的教會等(徒14:23、羅16:1、林前1:2…等)。
二、「教會」的設立
1.教會設立目的,讓信徒成為「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及「屬神的子民」(彼前2:9);
2.要叫我們在這黑暗世代中成為燈臺(啟1:20),為主發光(太5:13-16);
3.宣揚神的美德(彼前2:9),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28:19)。
三、「教會」的本質
1.聖潔:因為主耶穌為她捨命,且用寶血洗淨她。(弗5:25-27)
2.屬靈:教會是由一群蒙救贖、屬神的人組成,不是一個世俗的機構。(彼前2:4-5)
3.永遠:信徒有永遠的生命,並且教會的根基和元首是永遠活著的基督。(弗4:15-16)
四、「教會」的組成
1.基督是教會的頭(弗5:23-27)
2.信徒互為肢體(弗1:22-23、林前12:12-27),各有其功能,恩賜和責任(弗4:11-12)
3.教會是神的家(提前3:15、弗 2:19),神為父,信徒都是祂的兒女(約1:12)。
五、認識「觀塘浸信會」
1.本會簡史
1963年,本會為美南浸信會西差會協助開辦的新基址,選址牛頭角道333號二樓,定名為觀塘浸信會福音堂,以鑽石山浸信會為母會。開基五年後,會眾增加,有擴堂需要,時觀塘屬新發展區,浸聯會總幹事建議購地建堂。結果歷時五年,幾經努力才於1974年在觀塘功樂道83號現址購入13,950平方呎土地。
建築共分三期進行。第一期建築於1977年完成地下副堂,同年觀塘浸信會幼稚園成立,平日以地下副堂作校舍,周末及主日則作教會用途。1978年教會正式成立,正名為觀塘浸信會。第二期建築於1985年完成二樓禮堂擴建工程。第三期建築於1996年落成十六層高的基督教教育大樓。
本會現時共開辦三間幼稚園。1977年在本會會址開辦觀塘浸信會幼稚園,1989年在將軍澳翠林邨開設翠林邨浸信會幼稚園, 2001年在將軍澳彩明苑開設觀塘浸信會彩明幼稚園。
本會興辦幼兒教育,作育英材,服務社會,亦向小朋友及家長宣揚福音。本會在翠林邨校舍開設將軍澳浸信會福音堂,該堂於1996年成立教會,定名為將軍澳浸信會。本會在彩明苑校舍開設觀塘浸信會彩明福音堂,該堂於2013年成立教會,定名為彩明浸信會。
本會興辦幼兒教育,作育英材,服務社會,亦向小朋友及家長宣揚福音。本會在翠林邨校舍開設將軍澳浸信會福音堂,該堂於1996年成立教會,定名為將軍澳浸信會。本會在彩明苑校舍開設觀塘浸信會彩明福音堂,該堂於2013年成立教會,定名為彩明浸信會。
2.本會會友
A.凡立志加入本會(而年滿十二歲)須經本條任何一項辦法,方得為本會會友﹕
(一)凡決志信主者,經本會會牧、傳道及執事查察其信仰及行為,認為與本會信仰相符,復經會友大會接納,並由會牧為其施行浸禮。但因傷殘、體弱或病重,未能接受浸禮儀式者,得由執事會酌情辦理之。
(二)其他各地浸信會會友欲轉入本教會者,須憑原屬教會薦書申請,經執事會審查後,推薦於會友大會接納之。
(三)其他各地浸信會會友欲轉入本教會,如因其原屬教會已不存在或無由發給薦書者,須有本會會友二人證明,或浸信會牧師證明,經執事會審查,推薦於會友大會接納之。
(四)凡曾在其他認可之基督教會接受浸禮之基督徒欲加入本會者,曾在本會經常聚會二年以上,再經執事會查察其信仰認為合適,推薦於會友大會接納,並知會其現屬教會。
B.本會會友應負下列責任:
須恪守基督教訓,謹言慎行,常赴本會聚會,服務本會。凡暫離本港及遷居之會友,應與本會常通消息。
須盡心奉獻人力物力財力,為神使用,使教會無所欠缺,會務得以順利推行。
3.本會聚會
A.恆常聚會:主日崇拜、祈禱會、成長班、團契及小組
B.節期聚會:新春感恩崇拜、受難節崇拜、復活節感恩崇拜、教會周年堂慶崇拜、聖誕節感恩崇拜
C.特定聚會:培靈會、佈道會、專題講座及訓練等
D.會友大會:每年年會、每月月會、特別會友大會
教會聚會是遵照主耶穌基督所頒佈的「大使命」(太28:18-20)及「大誡命」(約13:34-35)而設立,讓會眾在敬拜事奉(詩149:1)、真理學習(太28:20)、肢體相交關顧(來10:24)、廣傳福音(提後4:2)、靈命追求(猶大書20)等各方面全人成長。
4.本會禮儀:浸禮和主餐禮(待浸禮班講解)
5.本會事奉人員:除教牧同工(牧師、傳道)及行政同工(行政主任、幹事、文員)外,還包括以下:
A.按立執事:教會按立「終身執事」。
B.選立理事:按會章規定及遵照聖經原則選出理事,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
執事為當然理事,與選立理事組成理事會,處理教會各部、各事工之聖工及事務。
C.導師職員:各主日學班、訓練班、團契及小組之導師由教會邀請出任;職員及義工由所屬事工與部選出或邀請出任。
2016年8月22日 星期一
31.《人若改正, 神會後悔》(耶26:1-24)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他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耶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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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聖殿院內宣講, 聖殿必如示羅, 1-6
B. 這人必要死, 當日首領的反應, 7-15
C. 這人不該死, 從前首領的反應, 16-19
D. 烏利亞的被殺, 耶利米得保護, 20-24
「耶和華如此說:你站在耶和華殿的院內…」(2), 在約雅敬作王的那一年(即主前609年), 當時猶大國已經因為埃及的攻擊元氣大傷, 約雅敬只是埃及王尼波扶植的王,[2]
表面上國家已經恢復穩定, 人民又再去到聖殿敬拜, 但這時候, 已經在約西亞作王時作先知宣講了十八年年的耶利米走到聖殿門口作出這個改變他一生的聖殿宣講。[3] 因為他在聖殿門口高聲呼籲百姓離開惡道, 強調百姓若不聽神的律法, 不聽從神差來的先知的講話, 耶路撒冷將會步示羅的覆轍,[4]
耶路撒冷也要被萬國咒詛。這裏耶利米的宣講只是是用第三者的報告節錄, 聖殿宣講的內容詳見7-10章 (註:耶利米顯然不是只一次去聖殿宣講,而是多次。)
「耶利米在耶和華殿中說的這些話,祭司、先知與眾民都聽見了。」(7), 耶路撒冷的宗教領對這個建制以外的先知十分憤怒, 因為耶利米公開與他們唱反調,[5]
所以他們聽見這事後, 就從王宮上到「耶和華殿的新門口」, 把耶利米捉拿, 並要定他死罪, 因為他說預言攻擊耶路撒冷城…[6]
「這人是不該死的,因為他是奉耶和華我們神的名向我們說話。」(16), 在這危急關頭, 幸得有民間領袖和民眾站出來說出這樣的話(按24節交待, 這個說話的領袖應該就是沙番的兒子亞希甘), 他們提及從前希西家作王時的彌迦先知, 同樣說過「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的話, 但希西家王聽了就悔改, 結果災禍就沒有臨到。顯然那些宗教領袖聽了亞希甘這一番話後, 就沒有把耶利米交給想要殺死他的暴民手中。
「…烏利亞,他照耶利米的一切話說預言,攻擊這城和這地。…」(20-24), 顯然這是一個編者按語, 是在耶利米這次聖殿宣講以後而約雅敬王仍然在位的時候說的, 可憐這個烏利亞可能只想用耶利米的話提醒約雅敬王, 約雅敬非單不聽, 並且出手將他殺害, 即使他逃到埃及仍然被捉拿, 然後將他的屍身隨便棄掉。[7]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他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13), 先知這樣的宣告, 有用嗎? 對於熟知耶利米一生的先知書第一批讀者言,[8]
答案好像是否定的。「人若改正,
神會後悔」, 先知的宣講雖然沒有叫主流百姓改正他們的行為, 但亞希甘回應了, 後來那被約雅敬殺死的烏利亞也回應了, 雖然這些聲音在強大的政機器中顯得那麼微小,[9]
但耶利米書見證這一點點的聲音最終成就了叫人得永生的福音, 今天為主作見證的聲音仍然微小, 這些聲音有用嗎? 我們為主發聲有用嗎? 我們願意為主作見證嗎?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2] 主前609年, 作王31年致力推動國家中興的約西亞王在米吉多戰場上被埃及王尼波所殺, 致令他帶領的宗教改革無以為繼。這一年, 繼任的約哈斯王被埃及擄去, 然後在住棚節後, 得埃及王支持的約雅敬登基。耶利米在約西亞作王十三年開始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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