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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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那些猶太人知道保羅被送到凱撒利亞後,
大祭司帶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像今天法庭的原告律師)帖士羅五天後去到巡撫的審訊堂前控訴保羅。他們曉得不能在那公堂上控告保羅有關踐踏摩西律法, 或傳耶穌是基督等的宗教論說的罪, 只能以保羅危害羅馬管治提出起訴。
A. 猶太人控告保羅起訴書, 1-9
B. 保羅在巡撫堂前的自辯, 10-21
C. 保羅在巡撫監中的兩年, 22-27
「腓力斯大人…」(3), 3-8節是帖士羅的控訴書, 指出保羅的兩大罪名, 其一是鼓動天下眾猶太人生亂, 指的應是猶太人在聖殿捉拿保羅時, 「耶路撒冷合城都亂了」的事(12:31),其二是身為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猶太人拒絕耶穌,曾以拿撒勒教黨為名在羅馬生亂,致令革老丟年間猶太人都被驅逐離開羅馬,百基拉和亞居拉因此走到哥林多,因此結識保羅,見18:2)。
「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10),
站在巡撫堂前,
保羅用了10-21節的話向巡撫腓力斯講述自己回到耶路撒冷十二天的情況,
說明根本沒有做出任何聳動羅馬人的事,
那是隨便可以找人證明的。至於他們稱為拿撒勒教黨的事, 其實他是按著猶太人律法做的, 所以也沒有違反甚麼法律。接著他被捉拿時的實況,
那時他是按著猶太宗教禮儀在聖殿獻祭,
幾個亞細亞省來的猶太人不知就裏, 硬指責他把外邦人帶進聖殿而引起, 其實絕無其事!(參21:27-31)
「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19), 既然自己是按著猶太人的規矩行事, 大祭司等人的控訴根本就不成立, 所以若要爭辯有關聳動猶太人生亂的事, 就應該找那些亞細亞省來的猶太人(19節的「他們」)到巡撫堂前對質。
腓力斯對控辯雙方的說法本來就已知道,也明白猶太人對保羅的這些控訴其實不能入罪,但為要討好猶太人,他卻用不同的方法拖延審判,也許聽說保羅曾經把外地捐款供給耶路撒冷信徒,所以也偶然私下見保羅,期望可以從保羅身上得些銀錢,就這樣拖延了兩年,據說因為他的政績欠佳被羅馬政府罷免了,巡撫一職改由非斯都接任。
勢孤力單的保羅,面對猶太人的強大攻擊,面對為了討猶太人歡喜的腓力斯,即使無罪,直到腓力斯離任,仍然被囚在監,人身自由被剝奪。是否只有當基督徒成了社會的主流,福音才可以廣傳,神的道才不被攔阻呢?不是的,保羅在綑鎖中仍然傳福音,在兩年中多次向腓力斯見證了神的道,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叫腓力斯恐懼。
鎖鍊即使能鎖住保羅的人,鎖鍊鎖不住神的大能,神的道仍然往前行,因為神的道能建立人,叫一切相信耶穌的人都得基業。(徒20:12),所以在極困難的時候,保羅那巡撫中的兩年中仍然可以「講論神的道,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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