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 星期四

17.《相信美好的家鄉在天上》(來11:8-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11:16)

阿伯、以諾和挪亞的信心故事, 只是本章有關信心講論的序言, 作者在本章列出了一個信心英雄榜。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 他的生命是信心的見證, 這一段是有關他與撒拉的信心見證。
A.
亞伯拉罕的信, 8-10
B.
撒拉後來的信, 11-12
C.
應許未得的信, 13-16

亞伯拉罕的信 (8-10):亞伯拉罕蒙神呼召的時候, 雖然不知道要去的是甚麼地方, 他仍然帶著妻子出發, 這是眾所週知的故事。他因著信(9a), 亞伯拉罕去到那要得為業的迦南地時, 終其一生, 在那裏他的身份仍然是一個客旅, 因為他沒有得著甚麼地方,[1] 不單如此, 到了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和孫兒雅各的時候, 他們的家族仍然是客旅, 因為亞伯拉罕等候的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有根基的城。這個城指的既是後來的耶路撒冷, 更遙指末後的新耶路撒冷。

撒拉後來的信 (11-12):雖然在創世記的報告中, 撒拉好像不太相信自己在停了月經以後, 仍然可以懷孕產子(18:11-15), 但整個故事呈現的, 是撒拉對神的相信, 事實上, 若沒有撒拉的相信, 亞伯拉罕不可能從她生子, 所以作者也把他列作「因著信」的見證。

應許未得的信 (13-16), 像前一段講述阿伯、以諾和挪亞的見證後插入信心教導一樣, 這一段話也在敘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撒拉的見證後作出有關信心的教導。這裏首先說明這些人直到死的時候, 即使神的應許都沒有實現, 但他們仍然一代接一代的傳承對上帝的信, 雖然他們必須承認他們仍然是客旅, 但他們沒有因為至死仍作客旅, 始終未去到家鄉而帶著遺憾離去, 因為他們對一個更美家鄉有渴慕, 是神早已經為他們預備的, 那在天上的家鄉。

永遠的家在天上, 這是信心的功課,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撒拉見證的, 不是他們已經得著所應許的, 他們見證的是奮勇向前, 向著標竿直跑, 即使所應許的未曾完全成就, 但亞伯拉罕能夠生下以撒是神的賜福, 以撒能夠生雅各是神的賜福, 雖然他們沒有成為大族, 只是那麼的一兩個兒子, 但能夠一代又一代的傳下去, 因著神的恩福, 神的信在他們的家族中已經有根有基。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前6:12)
【祈禱】感謝主你把信心賜下, 叫我可以因著信, 可以藉著聖經聽到你的聲音, 並且可以生活有道, 為真道打美好的仗, 阿們。


【後記】
一個牧師見證他有從神而來的異象, 可以生養許多兒子, 但婚後他卻只生了一子, 就再沒有所出, 於是他們夫妻倆用了各種方法, 冀求可以再生孩子, 結果十年過去了, 始終再沒有所出, 他很氣忿, 問上帝為何只讓他有一子, 卻叫他以為有許多兒子, 徒然浪費許多時間和心血。後來他才知道, 因為生理問題, 其實他們夫妻是不可能有兒子的, 所以他有一子, 已經是神蹟。然後這牧師才明白, 上帝叫他看見的異像, 是叫他把教會的信徒看成是自己的兒女來牧養。這是筆者成長的教會牧者的見證。



[1] 唯一擁有的是一片在麥比拉洞田間的地, 用作埋葬他的妻子, 他自己和他的兒孫。見創23:9, 25:9



16.《信就是…》(來11:1-7)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11:1)

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10:39), 為了讓收信人對這勸勉有更深印象, 作者在這一章對信心這課題作了長篇講說, 羅列了多個聖經故事人物, 見證信心怎樣帶領人向前奮進, 至死不渝。[1]
A.
信心的本質, 1-3
B.
阿伯到挪亞, 4-7

信心的本質 (1-3),[2]作者在討論信心這個主題前, 用了第1節為「信心這詞作出定義,所望之事是關乎長久以來盼望的事, 未見之事」則是有關期待將要發生的事, 所以信心就是對未發生的事在心裏的肯定(assurance), 與及對期待中的事必然會發生的信念(conviction)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2), 注意第2節開始有連接詞「因為」(希臘文gar在和合本中沒有譯出來), 說明作者將要用接下來的講論對第1節的定義作出解說。然後, 作者就從相信世界是神的創造開始作出說明, 所以, 因為相信聖經的話, 他知道宇宙萬物都藉著神的話而被造的。這是對信心的偉大宣告, 也是下文連串信心見證的起點。

從阿伯到挪亞 (4-7), 作者在這裏用三個舊約聖經人物為信心作出說明, 其一是亞伯和該隱的故事, 亞伯所獻上的蒙神悅納, 但該隱獻上的不蒙悅納, 主要原因是亞伯對神有信心, 而該隱沒有。作者還強調因為信, 亞伯雖然死了, 仍然說話。
「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5), 第二個人物是以諾, 他之所以「不至於見死地」, 只因為他相信神, 而作者特別強調他的信心是在他被神接去以前早已表現出來的。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7), 第三個人物是挪亞, 他的全家之所以得救, 因為他聽到了神的指示後, 就去建造方舟, 因此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6), 出現在三個故事的中間的這一句話實是作者講述這些故事的重點, 他很想收信人從那些信心故事中知道, 人的信心表現可以得神喜悅, 信心更可以領人到神面前, 並且有信心的人必然可以得著從神而來的賞賜。就如亞伯得的賞賜是神稱他為義, 以諾的賞賜是不至於見死, 挪亞的賞賜是全家得救。希伯來書的讀者被告知不要失去信心, 只要有信, 他們必然可以像他們那些先祖一樣, 得著從神而來的賞賜。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人非有信, 不能經驗那長久盼望的事情今天已經實現, 不能有力量去等待那些未發生的事情的實現, 也因此不能得著從神而來的賞賜, 這是亞伯、以諾和挪亞的見證。[3]

因著信, 從前的門徒相信耶穌是基督, 迎來了救恩, 建立了教會。因著信, 兩千年來無數的基督徒都用他們的生命見證耶穌的死與復活, 他的離開與及他的必定再臨, 今天我們也這樣相信, 主耶穌是基督, 他必定再臨, 然後用我們的生命活出福音的大能。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11:6)
【祈禱】主啊, 我相信你, 但我的信心很小, 求你叫我的信心加增, 好讓我有心有力跟從你的腳蹤行, 阿們。


《主必定再臨》 (: 葉偉洪, :Jingle Bells)
1. 平安給世人,人生有盼望,
平安佳節日,歡呼主降生。
2. 耶穌今降臨,人皆可信任,
全因倚靠主基督,犧牲救罪人。

Chorus
主基督,主基督,今天已降生。
主基督,主基督,今天已經降生。
主基督,主基督,今天已降生。
你要信,我也信,主必定再臨。


[1] 他們是信心的「見證人」(12:1), 他們生命故事說明了何謂信心。這一章呼應了「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6:12)

[2] 這裏的希臘文pistis之前沒有定冠詞, 所以這裏談論的信不一定是那因信耶穌而來的信心, 而是泛指信心怎樣在一般人的生活中的本質。

[3]耶穌說:「不要怕,只要信!(5:35)






1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來10:19-39)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5)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19), 承接上文有關耶穌為人已經成就了的那些美好恩典, 作者在此又再提出勸勉和警告, 這是信中第四次告誡(前面3次分別為: 2:1-4 (I), 4:11-13(II), 5:11-6:12 (III), 詳參希伯來書大綱)
A.
勸勉和警告一。19-25
  A1
要堅守所信的, 19-23
  A2
不可停止聚會, 24-25
B.
勸勉和警告二。26-39
  B1
褻瀆聖靈有禍, 26-31
  B2
退後落入沉淪, 32-39

要堅守所信的 (19-23):勸勉和警告的第一部份可分作兩段, 其一是這裏有關要堅守所信的勸勉, 而作出這勸勉有兩個基礎, 先是19-20節提及的讀者可以直去到神面前(所謂「坦然進入至聖所」的意義), 然後是21-23節講論的, 神的家(教會)有這一位大祭司(耶穌)治理, 信徒在這家中就得著聖靈的更新(所謂「身體用清水洗淨了」的意涵), 就應該一點不疑惑的跟從耶穌基督, 因為主的應許是永不改變的。

不可停止聚會 (24-25):作者在第二段呼籲讀者要繼續恆常聚會, 信徒要互相提點, 彼此鼓勵靠著神賜給信徒的愛(「激發愛心」所指的), 去照著聖經的教導生活(「行善」的意思是照著聖經話語生活); 作者特別告誡讀者, 既然知道耶穌再回來的日子漸近, 就千萬不要離開教會, 像那些已經離開了教會的人。[1]

褻瀆聖靈有禍 ( 26-31)26-39是勸勉和警告的第二部份, 26-31節是第一段話, 作者警告那些已經離開教會的人, 他們曾經嘗過天恩的滋味(6:4), 現在不再回來了(10:25), 卻成為攻擊教會的人, 信中沒有說明那些人的言行, 但顯然做成相當大的損害, 可能教會有人想到要予以還擊, 但作者叫教會不要因此出手攻擊他們, 因為神會親自懲罰他們, 並且強調若然神自己出手, 那懲罰將會十分嚴厲。

退後落入沉淪 (32-39):這是第二段警告, 勸勉收信人耐心等候; 這勸勉由叫收信人追念往日開始, 我們無從得知讀者過去遭遇過甚麼, 但從字裏行間可知, 這一群收信人曾經因為信耶穌大受迫害, 包括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家業被人奪去等(33-35)。作者勸勉收信人必須忍耐, 按著神的旨意做事, 必然可以得神所應許的。作者插入了兩段舊約聖經來鼓勵他們。其一是「還有一點點時候(37, 26:20的七十士譯本引文), 說明苦難很快會過去。[2]其二是「義人必因信得生(38, 2:4), 說明倚靠上帝的人必會得救。這兩段引文都是強調要守住主道, 不要後退, 因為苦難要過去, 拯救必降臨。第39節是這段警誡和勸勉的結束語, 鼓勵他們靠主站立得穩, 相信他們不會遇難而退, 勉勵他們靠著信心以致靈魂得救。

雖然面對挑戰重重, 難關處處, 作者相信他的讀者都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他們可以靠著耶穌基督所賜的恩典繼續聚會, 繼續為主作見證, 為真道打美好的仗。

「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39b), 希伯來書不單是當日的猶太信徒看的信, 實在是給歷代基督徒看的信, 包括天的你和我, 所以神也要藉這話給我們鼓勵, 鼓勵我們不單是不停止聚會, 更是勇於作主的見證人, 見證靠信心可以經歷靈魂得救的美好的豐盛。

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提前6:12)
【祈禱】感謝主用寶血洗淨了我, 叫我可以來到你面前, 得憐恤, 蒙恩惠, 求主叫我不要只滿足於得著好處, 更要多作主工, 阿們。



[1] 「主再來」是初期教會常常提及的主題, 所以作者在這段說話結束處用這主題作勸勉。

[2] 我的百姓啊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26:20), 隱藏片時」在七十士譯本是「還有一點點時候, 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是新約時代一般猶太人用的聖經, 因為希臘文是當時的日常用語。



14.《基督的獻祭》(來10:1-18)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0:12)

這一段集中講述基督的獻祭, 作者稱這是最後的獻祭, 是順服神旨的獻祭, 並且滿足神旨意的獻祭。
A.
基督影兒的獻祭。1-10
   A1
不除罪的獻祭, 1-4
   A2
順服神的旨意, 5-10
B.
基督身體的獻祭。11-18
   B1
除去罪的獻祭, 11-14
   B2
滿足神的旨意, 15-18

不除罪的獻祭 (1-4)既說按摩西律法的事奉是天上事奉的影像(8:5), 並且摩西的會幕也是天上聖所的影像(9:24), 所以作者這一次直接以律法也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開始這裏的講論, 也因為這個原因, 作者在此指出, 基督來到以前的獻祭」其實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 禮拜者的良心始終未得潔淨(2-3), 反而是這些獻祭和祭物叫獻祭者每年都想起罪來, 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罪(4)

順服神的旨意 (5-10)作者在此提及基督到世上來所說的, 實是作者用第一人身手法講出40:6-8的話, 為了說明兩事, 其一是詩40:6有關神不喜悅「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的事實, 雖然那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其二是40:8說明的, 基督來到「為要照神的旨意行」, 作者因此得出結論:因為耶穌基督是順服神的旨意獻祭, 所以就成就了神的救贖大功, 所以他說: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10)

除去罪的獻祭 (11-14):既然按律法獻上的只是基督影兒的獻祭(1), 所以即使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和屢次獻上祭物都不能除罪, 所以人必須要去到耶穌基督面前, 因為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也因此現今「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2), 因為基督的超越, 他的一次獻祭, 就叫那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3-14)

滿足神的旨意 (15-18), 在這個段落結束以前, 作者又再重提耶利米書那關於新約的應許(16-17節簡略重提8:8-12的話, 31:31-34)。是的, 耶穌基督已經藉著十字架的救恩成就了新約, 既然那些罪已經藉著耶穌得赦免了, 百姓就不用再為罪獻上那些猶太人的祭了。這是當日猶太信徒常糾纏不清的心結, 有人因此離開, 仍留在教會裏的人也要面對這掙扎。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18), 許多當日離開教會的信徒, 因為對自己的罪得赦免沒有信心, 因為以為自己所做的達不到標準, 他們離開了, 希伯來書這一連串的說明, 實是重申他們長久等待的, 如今都已經在基督裏成就了, 所以他們不用再猶疑, 他們只需要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就可以面對每天的挑戰。

今天我們正在面對什麼挑戰?我們也曾經因此想要放棄基督教的信仰嗎?也曾經以為我們還要做些什麼才可以得著永生嗎?求主帶領我們讀聖經的時候, 藉著聖靈的啟示, 叫我們的信心加增, 叫我們的力量加增, 好叫我們有心有力跟主腳蹤行, 阿們。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33:25)
【祈禱】天父啊, 困難和面對挑戰來到時, 我會軟弱和小信, 甚至出現信心危機, 求聖靈來啟示和指引, 叫我始終相信主, 阿們。




13.《按著命定, 人人都有一死》(來9:15-28)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27), 耶穌作為完全的人, 也不能脫離這樣的命定(命中註定), 也要死去, 但他的命定卻與普通人的命定不一樣, 因為人的命定是不情願的, 而耶穌的命定是他的使命, 是他願意去做的。
A.
新約的中保。15-22
  A1
叫人得永遠產業, 15-17
  A2
舊約用血作憑據, 18-22
B.
獻自己為祭。23-28
  B1 第一次為除掉罪, 23-26
  B2
第二次為了拯救, 27-28

叫人得永遠產業 (15-17):作為新約的中保(7:22, 8:6), 耶穌的死既然贖了人在舊約時代所犯的罪過, 於是每一個蒙神呼召的人都因此得到所應許的永遠產業。[1]按理, 一般的遺命都要等到立遺命的人死了才會開始執行, 若然立遺命的人仍然在生, 那個遺命是沒有用處的。[2]作者這樣的講論, 為要說明耶穌既然已死, 有關領受神給人的產業的應許, 就已經成就了。參附錄【新約的中保

舊約用血作憑據(18-22), 作者插入這段有關血在舊約的功用, 是讀者熟知的事實。在摩西的會幕裏, 從會幕本身, 祭司和所有器具等都是用血潔淨的。這一番說明, 其實是為了解釋耶穌的寶血的大能, 藉此說明, 為何多番講論都提及救恩得成就要靠耶穌的寶血。

第一次為除掉罪 (23-26):照著天上樣式製作的物件必須要用上述的禮儀去潔淨, 祭牲的血是潔淨禮儀中所用的, 但基督既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服事, 而是在人間世上出現後, 進到天上在神面前, 他要得潔淨的方式就跟亞倫等次的大祭司藉牛羊的血得潔淨不同, 否則從創世以來, 就要多次受苦了。耶穌的得潔淨, 是靠十架的寶血, 僅一次把自己獻為祭, 就把罪除掉, 不單人的罪得除法, 也把萬物的罪除去, 然後才進入天上的聖所。

第二次為了拯救 (27-28):「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27), 沒有人能免去死亡的經歷, 作為完全的人, 耶穌也不能例外要死去, 但基督的死和一般人的死層次不同, 因為一般人的死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才有的定命, 那是人所不願的; 而基督的死雖然也是命定的, 但卻是自願的, 因為基督的死是作為挽回祭一次被獻上(2:17, 另參羅3:25, 約一2:2)[3]

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28), 這是耶穌的命定, 他還要第二次來到世上, 為要拯救那些在歷世歷代以來等待他的人, 接進榮耀裏。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 有一天我們也要死去, 在死去以先, 我們是否明白我們為何而生?以致我們可以不枉此生?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9:27)
【祈禱】感謝主的寶血大能, 叫我可以得著罪得赦免的恩典, 叫我可以走進天父為我定好的永生中, 常有喜樂和平安, 阿們。


附錄: 新約的中保】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7:22),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8:6)
希伯來書提及更美的約, 而耶穌是這約的中保, 更美的約就是新約, 也是先知耶利米從前預告過的表面上, 舊約主要的是對以色列人;新約乃是對一切信基督蒙救恩之人。表面上, 舊約包括了誡命、律法、律例、典章,以及事奉神的禮儀、規矩等等。新約沒有寫出來的字句和規條,乃是由靈寫在信徒的心版上。表面上舊約是神藉著摩西傳的,新約是由主耶穌親自立的。所以舊新兩約,無論在性質上,在時期上,都截然不同。不過, 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因為耶穌是道成肉身的主, 他是把神話語活出來的神的兒子, 所以他所展示的生命, 所教導的不是要廢去摩西從前領以色列人與神所立的約, 耶穌自己也多次宣告過, 他要做的不是廢去律法, 而是要成全, 新約只能說是舊約的更新版, 而不是取而代之(這是二世紀馬吉安主義被評為異端的原因)。所以希伯來書作者也只是說耶穌作為更美的約的中保, 更美的約的意思就是說約的更新。


[1] 中保是立約雙方的中介人, 把雙方的意願講說清楚, 耶穌作了新約的中保, 為了讓人明白及執行人神之間所立的更美之約(新約)這是很吊詭的, 中保是傳話人, 死了的中保又怎能繼續作中保呢?這是耶穌的命定。

[2] (testament)這個字其實是一項在人死後才會生效的約定, 所以和合本這一處把約譯作遺命。

[3] 基督一次被獻, 擔當了多人的罪, 成就了挽回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