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10:12) |
這一段集中講述基督的獻祭, 作者稱這是最後的獻祭, 是順服神旨的獻祭, 並且滿足神旨意的獻祭。
A. 基督影兒的獻祭。1-10
A1
不除罪的獻祭, 1-4
A2
順服神的旨意, 5-10
B. 基督身體的獻祭。11-18
B1
除去罪的獻祭, 11-14
B2
滿足神的旨意, 15-18
不除罪的獻祭 (1-4):既說按摩西律法的事奉是天上事奉的影像(8:5), 並且摩西的會幕也是天上聖所的影像(9:24), 所以作者這一次直接以律法也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開始這裏的講論, 也因為這個原因, 作者在此指出, 「基督來到以前的獻祭」其實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 禮拜者的良心始終未得潔淨(2-3), 反而是這些獻祭和祭物叫獻祭者每年都想起罪來, 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根本不能除罪(4)!
順服神的旨意 (5-10):作者在此提及基督到世上來所說的, 實是作者用第一人身手法講出了詩40:6-8的話, 為了說明兩事, 其一是詩40:6有關神不喜悅「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的事實, 雖然那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其二是40:8說明的, 基督來到「為要照神的旨意行」, 作者因此得出結論:因為耶穌基督是順服神的旨意獻祭, 所以就成就了神的救贖大功, 所以他說:「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10)。
除去罪的獻祭 (11-14):既然按律法獻上的只是基督影兒的獻祭(1), 所以即使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和屢次獻上祭物都不能除罪, 所以人必須要去到耶穌基督面前, 因為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也因此現今「在神的右邊坐下了」(12),
因為基督的超越, 他的一次獻祭, 就叫那成聖的人永遠完全(13-14)。
滿足神的旨意 (15-18), 在這個段落結束以前, 作者又再重提耶利米書那關於新約的應許(16-17節簡略重提8:8-12的話, 參耶31:31-34)。是的, 耶穌基督已經藉著十字架的救恩成就了新約, 既然那些罪已經藉著耶穌得赦免了, 百姓就不用再為罪獻上那些猶太人的祭了。這是當日猶太信徒常糾纏不清的心結, 有人因此離開, 仍留在教會裏的人也要面對這掙扎。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18), 許多當日離開教會的信徒, 因為對自己的罪得赦免沒有信心, 因為以為自己所做的達不到標準, 他們離開了, 希伯來書這一連串的說明, 實是重申他們長久等待的, 如今都已經在基督裏成就了, 所以他們不用再猶疑, 他們只需要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就可以面對每天的挑戰。
今天我們正在面對什麼挑戰?我們也曾經因此想要放棄基督教的信仰嗎?也曾經以為我們還要做些什麼才可以得著永生嗎?求主帶領我們讀聖經的時候, 藉著聖靈的啟示, 叫我們的信心加增, 叫我們的力量加增, 好叫我們有心有力跟主腳蹤行, 阿們。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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