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賽1:26) |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白如雪」(20), 這宣告就是為了告誡在錫安城中眾人不要再活在虛有其表的信仰生活嗎? 確是這樣, 不過, 這宣告更是要引出全卷以賽亞書的主題: 審判與拯救。
A. 忠信的城, 忠信之邑 (21-27)
A1. 可嘆, 公平公義消失, 21-23
A2. 可恨, 煉盡除淨雜質, 24-27
B. 悖逆的人, 必致消滅 (28-31)
B1. 悖逆, 抱愧蒙羞, 28-29
B2. 枯乾, 必要焚毀, 30-31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21), 21-26節可看作是一獨立詩歌, 開始與結束處都提到「忠信」, 只是前者是當時錫安因悖逆做成了「忠信的城變為妓女」! 但後者卻因神的介入, 使之成為「忠信之邑」(26)! 作為第一章爭辯之語的結束處, 21-23節其實是重述第一段爭辯(5-9節), 只是加入了報告官長與盜賊作伴的事實, 說明他們其實就是做成孤兒寡婦沒有得到照顧保護的元凶。
「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24 下), 在詩歌上半雖然指出了當日錫安城的困局, 但詩歌下半卻從這裏開始唱頌上帝要親自出手向對頭雪恨, 向敵人報仇, 好叫錫安城的渣滓得煉盡, 雜質得除淨, 上主更給錫安再有審判官, 再有謀士, 讓錫安城被稱為公義之城, 忠信之邑。27節是這詩歌的總結, 說明錫安城必因主得救贖, 錫安的民也必因主得救贖。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28), 28-29節和30-31節兩個小段落構成了第三段爭辯的結束語, 重申雖然上主已經預備了救贖錫安城和錫安的民, 但那些始終拒絕悔改, 始終選擇犯罪的人最終都必然因他們的選擇而敗亡的事實, 他們「所喜愛的橡樹」(29上), 指的是迦南人拜的偶像, 他們「所選擇的園子」(29下), 指的可能是拜偶像的邱壇。所以在接著的30-31節就指出那些橡樹的葉子必枯乾, 並且那些園子必會被焚毀, 並且無撲滅的事實。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27), 隨著耶和華給錫安復還他們的審判官, 復還他們的謀士, 像起初一樣, 以色列將會復興, 那時悖逆的和犯罪的, 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 這是從神而來的拯救。
審判是為了拯救, 始終拒絕回轉的以色列, 任憑他們擁抱他們的橡樹(偶像, 財物), 最終只會抱愧, 任憑他們所選擇園子(拜偶像的邱壇, 房產), 最終只會蒙羞, 這是以賽亞書從烏西雅王崩的那一年開始(賽6:1), 歷經以色列的盛極而衰, 亡國, 被擄, 回歸那近兩百年的歷史中, 神在不同時候藉著先知宣講的信息。
「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26), 神不單如此鼓勵了從前在苦難中的以色列人, 隨著耶穌的道成肉身, 給相信耶穌的人賜下永生, 又有聖靈作印記, 這應許今天必然要在各處地方教會成就, 在每一個相信耶穌的群體中發生, 今天我們要擁抱甚麼? 我們要選擇甚麼?
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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