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結44:9) |
聖殿的異象還沒有結束, 因為上主還要向眾人說明聖職事宜, 人若不是照著耶和華吩咐行事, 即使在宏偉莊嚴的聖殿裏, 所做的工都不算是聖職。先知先用1-3節說明這個殿的東門是關閉的, 因為神的榮光之前從這門進入聖殿, 所以這門被關上了, 只有王可以用這門進出。[1]
A. 東門必須要關閉, 1-3
B. 聖職相關的規條。4-16
B1 進入聖殿的規則, 4-9
B2 不准當祭司的人, 10-14
C. 祭司相關的規條。15-31
C1 撒督子孫當祭司, 15-27
C2 祭司要有的產業, 28-31
進入聖殿的規則 (4-9):以西結又被帶到殿前, 上主向他說出5-9節的話, 是有關百姓在耶路撒冷城破前在聖殿犯罪的事,
那時, 長老和祭司竟然都在聖殿拜偶像
(見8-11章)。上主在此說明外邦人都不能在聖殿獻祭!注意先知提及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即包括身體有割禮, 心卻遠離神的以色列人, 在上主眼中這些人也屬於外邦人!
不准當祭司的人 (10-14):先知指出有許多利未人在耶路撒冷城破前的罪, 那時他們雖然在聖殿供職, 但卻是隨從偶像, 成為以色列人去到神面前的「絆腳石」(12)!神憎惡這些犯罪的利未人, 他們沒資格再做獻祭的工作, 而只有看守聖所或看門的份。
撒督子孫當祭司 (15-27):並非所有利未人都不能做祭司, 先知指出始終謹守律法的撒督子孫, 他們仍然可以擔任祭司, 因為他們始終忠心看守聖所, 所以他們可以擔任祭司的職份。17-19節報告有關祭司的衣著要求, 20-27節則是其他的生活要求, 這裏講論的基本上與摩西律法要求相同。[2]
祭司要有的產業 (28-31):從前許多以色列人的祭司走迷離開神(10), 是因為他們以為要像其他人一樣雙手握著錢財, 才可以面對每天的挑戰與困難, 但先知在28-31節重申, 耶和華上主就是祭司的產業, 上主要親自供應他們生活所需,
所以30-31節提醒祭司要把最好的祭給神。
當祭司沒有信心,[3]
就會走迷, 當人沒有信心, 就不奉獻, 祭司沒有了供給, 信心也會動搖, 這是一個循環, 從前的以色列人就在這循環中走迷了。誰來給祭司供應, 是神, 也是人, 誰來給百姓供應, 是神, 也是人, 這是一個信心的功課, 誰會相信?
去蕪存菁, 是叫那些壞死或沒有生命的東西揚棄, 只把有生命力的保存下來的過程, 對神沒有信心的一代人, 在四十年的曠野路上都死去了, 沒能進入應許地, 對神沒有信心的一代, 即使在應許地中生活, 最終也從應許地被驅走, 成了當日的被擄之民。
去蕪存菁, 這個循環今天仍然發生, 我們是在應許地以外的一群, 還是在應許地裏的人?神當然願意把我們帶到應許地, 但若沒有信心, 若不知道把最好的獻給神, 我們始終在應許地以外, 始終得不著復興, 甚至會失卻那些神已經給了我們的!
【創22:14】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
[1] 按46:1的說明, 這門只是平日關閉, 安息日和月朔時是敞開。第3節也說明, 這門是留給王進出之用, 這可能反映了一種被擄時期的觀念。
[2] 「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44:17-27, 詳見利未記有關記述)。有解經者按經文這裏提及撒督子孫的情況, 認為以後以色列人的祭司都必要是撒督的後人, 事實是誠然許多祭司都由撒督後人而擔任, 甚至在新約時代的撒都該人據說就是撒督的後人, 但仍然有其他利未人可以當上祭司的職份, 像施洗約翰的父親撒加利亞, 就只說明他的妻子是亞倫的後人(見路1:5), 而沒有說明他是撒督後人或是撒都該人, 若然, 約翰不致於其後被害於獄中。
[3] 遵從著神的話語生活, 就可以得福, 是的, 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經驗到,
每一個民中的祭司都可以經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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