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啟2:25) |
「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說」(18),看得很清楚的主(見1:14),要審查推雅推喇教會。「腳像光明銅」強調主要施行懲罰(踐踏魔鬼,參19:15主要用腳踹酒醡)。說明自己是神之子也有對多米田以自己為神之子作對比,讓人想起這城對羅馬王帝的完全倚賴。[1]
A. 令諭的雙方。18
B. 令諭的內容。19-25
B1 贊後來更多好行為,19
B2 要拒絕耶洗別教導,20-21
B3 不會加別的擔子,22-25
C. 令諭的應許。26-29
C1 賜權柄制伏列國,26-28
C2 聽吩咐行必得勝,29
贊後來更多好行為 (19):表面上推雅推喇教會是很不錯的,他們在聚會的時候很認真,在敎會裡很能有愛心信心等的表現,並且有愈來愈講究的情況,所以令諭中有「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的言說,然而,在聚會以外的教會生活呢?
要拒絕耶洗別教導 (20-21):主要責備推雅推喇教會甚麼呢?原來當一方面人去教會時表現得好講究,但另一方面當他們不在教會時,竟然像其他不信主的人一樣,就像從前耶洗別在以色列中領人過的那種淫亂生活一樣,[2] 無怪乎面對多米田政權對基督教會的迫害,他們無能為力,軟弱跌倒,許多人離開了(22)。他們可以做甚麼面對這情況?
不會加別的擔子 (22-25):第24節提到的是那些不隨從假教導的人,他們不會經驗22-23節那些主加給的懲罰,他們只要繼續持守已經傳給他們的主耶穌的話語教導,不單可以免去那些禍患(所謂「別的擔子加在他們身上」之意涵),並且將會領受更多的恩福。
令諭的應許 (26-29):那恩福就是有主賜的權柄制伏列國,27-28節進一步說明他們更可以粉碎魔鬼的作為(像打碎瓦器一樣),並且神要給他們光明的晨星(比較當時異教的星相指引之說,特別是金星Venus),指引前路。
「我曾給他悔改的機會…」(21),推雅推喇教會裡徒有許多善行(聚會裡依照規矩和禮儀),卻沒有真知識,不是因為神的話語沒有傳給他們,而是因為他們不肯悔改[3],但眼目如火焰的主看得很清楚,這樣的人熬不過大患難,主會照著他們的行為審判他們,並在患難中被殺死。
今天我們也是這樣的做我們的主日信徒,然後繼續在日常生活中像不信主的人行各樣神不喜的事嗎?或許我們不會去拜黃大仙,但卻拜金、拜樓和拜股票,以權力地位為偶像,我們不敢犯姦淫,但心裡面卻沒有排拒情欲的意念,畢竟我們周圍的人都是這樣做,和這樣想。要棄絕這些行為這些意念,要繼續守住神的話,這是主當日對推雅推喇教會的令諭,也是今天對我們說的話。
【啟2:29】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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