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信徒得救見證 (浸禮班 5)


一、信徒得救見證:接受主耶穌作個人救主的經歷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1.神的恩典:得救經歷及恩典的領受。
2.不要忘記:緊記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
3.向人傳講:講述得救見證,領人歸主。
二、得救見證內容:「一般性」或「主題式」(乃真實經歷,非虛構故事)

1.信主前的情況──包括以下任一方面的情況
人生方向:人生觀、人生目的、人生反省等。
行為:失控、粗暴、犯罪、陷害人等。
心靈:空虛、無奈等。
宗教經驗:其他信仰中的體會與觀感。
其他:對生、死、愛、恨、戰爭、苦難等的感受。

2.信主時的情況──信主的原因與經過
接觸基督信仰的機會。
如何被觸動內心?
感到需要相信的原因(在無助絕望中?)

3.信主後的情況──有甚麼改變
人生方向:人生觀、人生目的、人生反省等有甚麼改變。
行為:有何改善之處?
心靈:有否得到滿足?
宗教經驗:有甚麼比較?
其他感受的反應。

信主後的轉變並非每個人都相同,的確有人有戲劇化的轉變,好像保羅一樣,但也有不少人的轉變是緩慢的,甚至須要更多努力,只要我們坦誠說出,就是我們的見證。

4.主題式的得救證也包括上列三部分,但整個內容會集中某一重點,使整個見證更明顯,一般而言,是因為某些肢體有多方面的生命經歷,為免分散重點,以主題式寫出更為合宜。主題例子有多方面──如神、愛、罪、人生、個性、天堂、死亡等。

主題
信主前
信主後
假神
真神
只有恨
有滿足的愛
不能自拔
得釋放
人生
消極、無望、空虛
積極、豐盛
個性
內向、憂愁
喜樂、外向
天堂
遙不可及
清楚確據
死亡
害怕
面對


三、聖經中的見證
1.馬可福音5:1-20
信主前:住墓塋裏、被鬼所附、腳鐐鐵鍊所捆、晝夜喊叫、用石頭砍自己。
信主時:主耶穌來找他、跑去見耶穌、求耶穌。
信主後:鬼被趕出、穿回衣服、懇求跟隨耶穌。

2.約翰福音4:7-42
信主前:不敢見人,只在中午出來打水、有五個丈夫,卻又是一個也沒有、人生無望。
信主時:主主動接觸、開放生命對話、認識彌賽亞。
信主後:向人傳講主耶穌所作的。多人信主。

3.使徒行傳22:3-2126:1-23
信主前:有學問、嚴守律法、逼迫基督徒,捉拿下監、以為熱心事奉神。
信主時:主大光照耀、向他說話、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接受主的呼召。

信主後:熱心追求事奉、向人傳講見證、作外邦使徒、忠心至死。


2019浸禮班堂上錄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