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用了前面三章報告以西結的蒙召, 然在4-11章回應有關被擄之民兩年回歸之說(參耶28:1-4), 12-23章報告他在被擄後第6-9年間連串審罰耶路撒冷的宣告, 第24章報告耶路撒城冷被圍, 若以此界線, 以西結書可作如下分段:
A. 以西結蒙召, 宣告耶和華臨被擄之地 (被擄第5年4月-6年6月), 1-11章
B. 審罰以色列的神諭, (第6-9年?), 12-23章
C. 聽到耶路撒冷圍城神諭 (第9年10月, 24:1),
24章
D. 審判列國的神諭 (第11年11月-12年12月), 25-32章
C’ 收到耶路撒冷城破消息 (第12年10月, 33:21) , 33章
B’ 復興以色列的神諭 (第12年-24年?),34-39章
A’ 以西結受命, 說明耶和華臨刧後之地 (第25年初), 40-4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