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5日 星期四

33.《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14:13-23)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4:17)

 談論過強者與弱者相處的基本原則後,保羅在這段落要談論「強者不要傷害弱者」。保羅呼籲雖然在耶穌裏再沒有甚麼不潔淨的東西,但要尊重有人仍然認為某些食物是不潔的看法,所以不應再有人因食物使弟兄受損。

A. 不可使弟兄跌倒。13-19
  A1
不要因食物彼此論斷,13-16
  A2
因神的國不在乎吃喝,17-19
B.
不可毀壞神工程。20-23
  B1
叫弟兄跌倒的都不做,20-21
  B2
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2-23

不要因食物彼此論斷(13-16):
講述了不要彼此論斷而是要彼此造就這大前提後(14:13上,14:19),保羅在這段落就作出呼籲:「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13),因為主耶穌的教導清楚指出人不是靠守那些食物條例成聖,所以不應該再有人因為食物的條叫教會弟兄憂愁的事了(14-16[1])。

因神的國不在乎吃喝(17-19):
其實猶太人的食物條例本來是幫助人去追求和經驗神國的公義、平安和喜樂的,所以保羅如此提醒讀者:「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17)這是人所共知的。筆鋒一轉,保羅指出藉相信耶穌領受聖靈後,有聖靈內住的信徒是靠著聖靈帶領去追求神國裏的公義、和睦和喜樂了(注意「在聖靈裏」是用以形容「公義、和睦與喜樂」三個詞,不單是喜樂),那麼基督徒就不應再受那些吃喝的規定限制了;事實上順服聖靈的帶領,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就可以經驗神國的公義、平安和喜樂(18-19)。

叫弟兄跌倒的都不做(20-21):
總結上述的講論,保羅呼籲那些信心堅固者「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作」(工作,和修,指的是固然是神藉耶穌所行的救贖工作,但從上下文的講論可見,這工作更指基督的身體教會。所以他在第21節進一止勸諭說,所有叫弟兄跌倒的事都不要作。

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22-23):
除了勸諭對信心堅固者外,保羅在這個總結上也對信心軟弱者作勉勵,叫他們守著自己所信的,那是有福的;針對那些猶太背景的信徒,他寫上23節的話,提醒他們吃的時候若對自己所信的有懷疑,就不要吃了,因為那會動搖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那是一種罪,不信的罪。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並非說基督徒對食物沒有甚麼要求,這裏談及的其實是回應猶太人以為吃喝甚麼有助他們滿足神的心,尋求「神的國」裏的公義、平安和喜樂。保羅在此指出因著前文論述的因信稱義,在基督裏的信徒不應再抱持這種觀念。既然在基督裏,每一個人都有聖靈內住,都因著聖靈重生,帶領過新生活,所以信徒要追求的是聖靈引導的生命,在聖靈裏經歷「神的國」裏的公義、和睦和喜樂。

神的國不單不在乎吃喝,也不在乎我們做甚麼外在的東西來討神喜悅,包括我們的教會有多美麗、多宏偉,我們擁有甚麼,甚至我們是甚麼,多高多美多富有,神只在乎我們順服聖靈的帶領,活在聖靈中。

【祈禱】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主啊,教會太多時候只看重人的外貌,看重來的人對教會有什麼好處,致令人們對教會卻步,求你糾正我們的心態,阿們。

 


[1] 保羅這樣的言說, 說明當時羅馬教會實在發生了這樣的事, 所以他才會語重深長的講說這事, 有別於前述五項原則性的勸勉, 只把原則提出, 而這裏既是要處理實際情況, 所以就不厭其煩的講說。

2025年9月24日 星期三

32.《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羅14:7-12)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14:8)

本著12:1-2提出的原則,保羅已經提出了三個勸勉和兩種態度了,在14:1-15:13的段落中,他要談論一個實際處境,是關於強者要怎樣對待弱者,14:1-12先提出一些基本原則,除了1-6節提及的不可輕看和論斷主的僕人外,7-12節再談及另外2原則。

A.
不為己而活。7-9
  A1
不為自己死,7
  A2
只為主而活,8-9
B.
不論斷弟兄。10-12
  B1
不輕看弟兄,10
  B2 人向神交帳,11-12

不為自己死(7):
為什麼第6節有 吃與不吃都是為主之說呢?於是保羅在第7節寫上:「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這語句把前文的講論提升到基督徒的使命的層次,既然人的生與死都是為了主,那麼吃與不吃就不足介意了。

只為主而活(8-9):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8),這一語句告訴信徒因著「因信稱義」而把舊我釘死在十架上後,他們都是為主而活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他們都是屬主的人。

不輕看弟兄(10):
保羅在此又再用上拉比的問答式講論手法提出兩個問題:「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這兩個提問指責教會有人論斷那些信心軟弱者和輕看他們的不是,因為每一個人說到底都要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所以他在此勸告眾人不應該再為那些事起爭論,或論斷別人,輕看別人。

人向神交帳(11-12):
11節是引用先知的話為第10節的講論作註腳,雖然保羅的言說與先知書的說法略有差異,顯然這是賽45:23的講論;[1]先知書強調萬國萬民都要去到神面前接受神的審判,所以保羅說因此各人都要為自己的事負責。比較「死後都有審判」(來9:27)。

在現今社會,因著人的經驗,學識,能力,更多時候是權力和地位,往往使人對事物有了既定看法,同一樣事情,出自不同人的手往往會得出不同的評價,人們也會有不一樣的反應,或會輕看,或會論斷,我們也對此習以為常了。在基督裏的信仰群體,因為是按聖靈的新樣,而不是按儀文的舊樣來服事主(7:6),既認定「萬膝都要向主跪拜,萬口都要承認耶穌是主」,我們可以超越人的驕傲,可以重視神所愛的每一個人,以至我們可以不輕看不論斷甚麼人,我們會看重每一個為主作工的人,而不會因事奉者的身份來決定我們的反應。因為我們今天活著不是為甚麼人或甚麼事而活,而是為主而活

【祈禱】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上帝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主啊,求你叫我看自己和看別人都合乎你的旨意,叫批評和論斷離開我們的群體,叫我們順服聖靈引導彼此相愛,阿們。



[1] 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賽45:23



2025年9月23日 星期二

31.《為主而吃為主不吃》(羅14:1-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14:6


本著12:1-2提出的原則,保羅已經提出了三方面說明,和兩個態度了,在14:1-15:13的段落中,他要用這些原則勸勉讀者處理一個實際問題:強者與弱者該如何相處,這個勸勉用了比前述的三方面說明和兩個態度的編幅總和還要多的文字。14:1-12先提出一些基本原則。文中的強者和弱者所指為誰?歷來眾說紛芸。

A.
不可輕看主僕人。1-3
  A1
要接納信心軟弱的,1
  A2
吃與不吃都有主人,2-3
B.
不可論斷主僕人。4-6
  B1
主使僕人站立得穩,4
  B2
吃與不吃都是為主,5-6

要接納信心軟弱的(1-2
這是早期教會一個極其實際的分歧:一群人因傳統和禮儀的緣故只吃蔬菜(文中「信心軟弱的」),另一群人則相信百物都可吃(15:1稱「信心堅固的」);有人看重某些日子,有人卻看日日都一樣,於是兩方面因此常起磨擦,引致教會出現分裂的危機。保羅在此呼籲雙方都不要為此爭辯了,而是要接納對方的選擇,尊重對方所作的。

吃與不吃都有主人(3
從下文可知保羅談論的實是當時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在文化及信仰實踐上的張力。一般來說,那些「信心軟弱」、堅持只吃蔬菜、謹守特定日子的,多數是猶太背景的基督徒。他們生長於嚴謹的律法傳統中,飲食有潔淨與不潔淨之分,節期更是信仰生活的重要部分。歸信基督後,他們雖然接受福音,但長期以來的宗教習慣與良心敏感度,使他們難以立刻放棄傳統實踐

主使僕人站立得穩(4-5
堅固的人常因軟弱的人這種吃食情況作出論斷(文中沒有明言,一般相信論及是否真相信,能否得救恩的層次)當時市場上的肉食很可能祭拜過偶像的,吃這些肉對猶太背景信徒言不僅是違反律法,更是良心上的掙扎。因此,他們選擇不吃肉,是出於敬畏神的心。[1]「信心堅固」者主張「百物都可吃」、看日日都相同,主要是外邦背景的基督徒。他們沒有猶太律法的包袱,從保羅的教導中明白:基督已成就律法,基督徒既然因信稱義,在真理上站立得穩(心裏意見堅定)。[2]

吃與不吃都是為主(6
保羅並沒有簡單地裁定誰對誰錯。他認同「信心堅固」一方的神學立場(這也是保羅所持守的),但他更關注教會的合一與弟兄姐妹之間的愛。因此,他提醒那些「堅固」的人:雖然你們在真理上正確,卻不可輕看、批評那些良心軟弱的人。同時,他也勸勉「軟弱」的一方:不可論斷那些憑信心自由吃喝的弟兄。

保羅刻意不使用「猶太人」與「外邦人」這種區分身分的標籤,而是以「信心軟弱」與「信心堅固」來描述雙方,固然是說明兩者靈命成長階段,更是因為要化解傳統產生的磨擦。他不是強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做法,而是將雙方的目光提升至一個更高的原則:無論吃或不吃,守日或不守日,都是「向主而做」的(羅14:6),並且最終每位信徒都要向神交賬。

今日神也用這番言說啟發我們,基督徒不要因傳統、儀式、生活方式等差異產生分歧。保羅教導我們,與其爭辯是非,不如學習接納與體諒。真正的信心,不僅是持守真理,更是以愛心包容那些與我們不同的弟兄姐妹,我們同屬一位主,也同向一位主負責,阿們。

【祈禱】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翰福音 16:13
聖靈啊,求你開啟我的心,叫我不再錯把傳統和習慣看作是真理,阻攔我認識真理,我要踐行真道,活出基督的愛,阿們。


[1] 某程度上也顯出他們對福音中的自由尚未完全把握。

[2] 他們深知「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羅14:14),並且「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2025年9月22日 星期一

30.《披戴主耶穌基督,獻上身體作活祭四》(羅13:8-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13:14


講論過了在個人層面,在信仰群體,和在國家體制中基督徒應該採取什麼態度待人,如何處事及應有表現後,在講論下一個主題之前,作者在此為獻上身體作活祭的教導說明必須要有的兩種態度:其一是凡事以愛去做(8-10),其二是要把握有限時間,及早去做(11-14)。

A.
愛可以完全律法。8-10
  A1
相愛不夠有虧欠,8
  A2
愛人如己才足夠,9-10
B.
白晝將近的事實。11-14
  B1
來日無多要除惡,11-12
  B2
披戴基督行主道,13-14

彼此相愛不足夠(8):
「凡事不可虧欠人」(8上),這裏講的虧欠不是金錢,而是愛,因此基督徒要常常彼此相愛。事實上按他在12:3-89-2113:1-7的講論,基督徒做那些事時若愛得不夠就不能做好,所以他在這裏指出,基督徒要做好前述的有關在個人、群體和國家體制中的諸事,有一個先決條件才可以做好,那就是彼此相愛,這是耶穌給門徒的命令,所以他在這裏概括地說:「愛人的就完全律法」。[1]為什麼這樣說?

愛人如己才足夠(9-10):
保羅首先從摩西的律法說起,要活出獻祭的人生,就要按律法的教導踐行「愛人如己」的生命(19:18),這是愛可以完全律法的第一個原因,因為當一個人願意去愛別人像愛自己時,人才有可能做得到十誡中關乎人際關係的誡命,[2] 「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也是「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的第二個洗決條件,因為主耶穌說「要愛人如己」是一切誡命的總綱(22:37-40,另參可12:28-34,路10:25-28)。「愛就完全了律法」10)提醒基督徒,這本來就是舊約聖經的教導。

來日無多要除惡(11-12):
有關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獻的應有態度,除了提醒讀者要用愛去處事待人外,11-14節提出第二個應有態度:要坐言起行,快快活出基督的樣式。保羅呼籲信徒意識時間緊迫,所以現在要趁早睡醒,因為離開主耶穌再回來的時間,今天要比初信主的時候已經更近了。所以保羅呼籲讀者「脫去暗昧行為」,實是叫人把生活中有那些神不喜悅的習慣除去;並要帶上屬靈的兵器,如真理、福音、神的話,靠著聖靈生活(弗6:14-18),因為當神國降臨時,唯獨神喜悅的東西可以存留;

披戴基督行主道,13-14
所謂脫去暗昩的行為者,說的就是行事為人要端正,不可像當時羅馬社會裏人們寄情宴樂、放蕩縱慾、甚或人與人的紛爭之中。為要強調眾人要常常帶上光明的兵器,把握機會去做好神喜悅我們做的事情,保羅寫上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4),這個比喻說法正好與才說過的「脫去暗昧的行為」相對,當基督徒披戴基督時,人就可以從他身上看見耶穌。

保羅用「白晝將近」來提醒我們主耶穌再回來的日子已經不遠,所以我們每一個屬主的人,都要把握餘下機會好好活出主的教導,在每一個處境中,都按著聖靈在我們生命中的感動作出合神心意的選擇,因為當黑夜最終過去後,便再不能做那預備功夫了,那時神要按你每天生活呈獻的活祭來奬賞你,今天你獻上了甚麼?好讓神來嘉奬你呢?
“Without Godwe cannotwithout us He will not.” Augustine
「沒有神,我們做不到;沒有我們,神不會做」---奧古斯丁


【祈禱】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9:4
聖靈啊,求你充滿我,叫我把握時機做好主交託給我的工,活出基督的愛,好叫人看見主的榮耀就回轉跟從,阿們。


[1] 「完全」就是滿足了有關的要求的意思,所以「完全了律法」就是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2] 注意十誡是摩西律活的總綱(20:1-17), 而十誡又可以分作上下兩半, 上半是關於愛神的誡命, 下半是關於愛人的誡命。有關利19:18的解說, 可參拙文http://morrisonip.blogspot.hk/2015/06/22-1911-18.html